专有名称的格式
许多CIF数据项都以作者或贡献者的姓名为值例如_publ_author_name)。表示名称的约定如下。一个完整的名称可以通过连接来定义
- 姓氏
- 可选地,任何王朝后缀
- 字符“,”(逗号)作为分隔符,后跟空格
- 标题(可选)
- 名字或首字母缩写
名称应以大小写混合的形式给出。对于姓氏,应根据当地习惯将多个组件连字符或大写。姓氏可能包括传统的王朝或礼节成分,如“Mc”、“ben”、“ibn”、”de”、“von”。王朝后缀的形式为“Jr”、“III”等。不鼓励使用标题,但如果使用标题,则应在名字之前,如果使用缩写,则应使用尾随点缩短标题(例如“Prof.”代表“Professor”),如果收缩,则没有拖尾点(“Dr”代表“Doctor”)。首字母后面应该跟一个尾随点和空格(可选),但连字符的首字母组中不应包含空格。示例
- “珀西瓦尔·R·布莱里”
- “奥尼尔,F.K.”
- “Van den Bossche,G.”
- ‘杨,D.-L.’
- “于西蒙诺夫。A’
- “丘吉尔三世,温斯顿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