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恐惧法案(修订版)

根据2002年《通知和联邦雇员反歧视和报复法案》(无FEAR法案)第三篇、P.L.107-174和《2020年联邦雇员反种族歧视法案》(H.R.6395,第十一篇,B子篇)(第1131-1138节)发布的平等就业机会数据

任务

2002年5月15日,布什总统签署了《通知》和《联邦雇员反歧视和报复法案》(No FEAR Act),该法案加强了联邦机构对歧视或报复雇员行为的责任。该法案于2003年10月1日生效,要求联邦机构对违反反歧视法和举报人保护法的行为承担个人责任。2021年1月1日,立法者通过了EEO改革,恰当地称之为《2020年伊莱贾·卡明斯联邦雇员反歧视法案》,作为《2021财政年度威廉·M·桑伯里国防授权法案》的一部分。该法律修订了乔治·布什签署的《2002年通知和联邦雇员反歧视和报复法案》。它还加强了联邦反歧视法律,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通过以下方式在联邦政府内部实施和扩大问责制:

  • 在互联网上发布平等就业机会投诉数据。每个联邦机构必须在其公共网站上发布与针对该机构提出的平等机会投诉有关的统计数据摘要。
  • 该机构必须累计发布当前财年的数据(年初至今信息),每季度更新一次。
  • 机构还必须公布前五个财政年度的年终数据,以便进行比较。此外,《无畏法案》第302节要求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发布与《联邦法规》第29卷第1614部分要求的听证会和向EEOC提出的上诉有关的政府范围的汇总统计数据。
  • 在机构公共网站上发布平等就业机会数据旨在帮助国会、联邦机构和公众评估机构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履行了平等就业机会责任。
  • 报告与歧视调查结果有关的纪律处分,包括报复。各机构应通过在线发布(发现后90天内)和向EEOC提交书面报告(发现后120天内)报告此类事件。
  • 建立独立于人力资本办公室或总顾问办公室或同等机构的平等就业机会示范计划。
  • 限制保密协议禁止或限制人员披露举报人信息。
  • 修订后的法律还加强了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遵守其与特别顾问办公室(OSC)达成的谅解备忘录(MOU)的必要性。谅解备忘录规定:“EEOC应向OSC提交潜在OSC执法行动案例,其中EEOC发现某机构或其官员或雇员违反1964年《民权法案》第717节(《美国法典》第42卷第2000e-16节)歧视任何雇员或求职者。”

 

目录

数据来源:I-Trak投诉管理系统(ICMS)

雕刻和印刷局(BEP)

财政服务局(BFS)

部门办公室(DO)

金融犯罪执法网

美国国税局(IRS)

税务局首席顾问办公室(IRSCC)

美国铸币局

货币监理署(OCC)

监察长办公室(OIG)

流行病恢复特别监察长(SIGPR)

财政部税务管理监察长

烟酒税和贸易局(TT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