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自由法》

《信息自由法》《美国法典》第5卷第552节规定,个人有权查阅联邦政府拥有的记录。政府可以根据法案中包含的九项豁免和三项除外条款扣留信息。

如果您对NIAID未决的《信息自由法》请求或NIAID记录的特定问题有疑问,请联系NIAID信息自由法和隐私法案请求协调员Marianne Manheim,电话:301-496-9737或nhlbifoiarequest@nhlbi.nih.gov.

有关您可以通过《信息自由法》请求的信息类型的更多详细信息,或者要向NIH提交《信息自由法案》请求,请访问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信息自由法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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