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科学实践和博士研究监察员
背景
“任何人如果发现自己面临可能违反良好科学实践规则或导致怀疑科学不端行为的特定情况,都应该有有效的机会表达他们的担忧,而不必担心对自己的人造成偏见。”
“应从马普学会各研究所……的学术人员中选出一名具有相当人格操守的独立、适当资格的人员,在有关良好科学实践的事项发生冲突时担任监察员。”
什么是“良好科学实践规则”?
系统怀疑: 对自己的结果持怀疑态度,谨防一厢情愿的想法。 将你的结果传达给你的同事,并接受其他科学家的批评。 出版物: 引用所使用的文献并认可同事的贡献。 报告支持结果的发现,以及提出质疑的发现,并适当纠正已发布的错误。 感谢第三方的支持。 作者: 唯一可以被认为是论文(合著)作者的人是那些对所描述的结果和手稿的准备做出了巨大贡献的人。 不要要求或接受“荣誉作者”,不要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断言他人(共同)的作者身份。 存储主数据: 如果您的出版物依赖于实验工作,请将主要数据存储至少10年。 如果其他人质疑公布的结果,可能需要这些数据作为参考。 个人数据: 如果你的研究是基于测试人员的实验,请观察 法规 的 《联邦数据保护法》(BDSG)。 用案例ID替换个人数据,并尽可能清理数据。 审查: 谨慎、公正。 不要拖延审查。 宣布任何利益冲突。 (如果有疑问,不要审阅。)对作为审阅者获得的信息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