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主题问题和特别系列

补遗是处理相关问题或主题的论文集,作为期刊的单独一期或定期发行的一部分出版,可能由期刊出版商以外的其他来源提供资金。由于资金来源可能通过选择主题和观点而使增刊内容产生偏差,期刊应采用以下原则,这些原则也适用于有外部资金和/或客座编辑的主题问题或特别系列:

  • 期刊编辑必须被任命,并且必须对增刊的政策、做法和内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完全控制选择作者、同行审稿人和增刊内容的决定。不允许资金组织进行编辑。
  • 期刊编辑有权任命一名或多名副刊外部编辑,并且必须对这些编辑的工作负责。
  • 期刊编辑必须保留将补充稿件发送给外部同行审查的权力,并拒绝为补充稿件提交的稿件,无论是否有外部审查。在开始编辑工作之前,应将这些条件告知作者和增刊的任何外部编辑。
  • 增刊的创意来源、增刊研究和出版的资金来源,以及与增刊中考虑的内容相关的资金来源产品,都应在介绍材料中明确说明。
  • 副刊广告应遵循与主要期刊相同的政策。
  • 期刊编辑必须使读者能够容易地区分普通编辑页和补充页。
  • 期刊和副刊编辑不得接受副刊赞助商的个人恩惠或直接报酬。
  • 补遗中的二次出版(在别处出版的论文的再版)应通过引用原始论文和标题明确标识。
  • 本文件其他地方讨论的关系和活动的作者和披露原则应适用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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