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弗里玛准则

Yahoo!在使用跳蚤市场时LINE雅虎通用使用条款及隐私政策再加上Yahoo!弗里玛准则适用。

Yahoo!跳蚤市场是以定额出品的形式,提供顾客间的商品买卖的交易机会的服务(以下称为“本服务”)以及以物物物交换的形式,提供顾客间的商品交换的交易机会的服务(以下称为“商品交换服务”))。

第1章关于本服务

第1条本服务是指

本服务提供商品买卖合同签订的机会。请仔细确认顾客之间商品销售的交易条件,判断是否进行交易。此外Yahoo!拍卖的商品中本公司规定的条件符合的商品也刊登在本服务中,可以从本服务中购买。

关于以利用本服务为契机在顾客间成立的基于买卖合同的商品的发送、货款的支付、货款的回收等一切事项Yahoo!简单结算使用条款中所述的工具,调整墙的布局和几何形状。本公司对该合同没有作为买卖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权利及权限,对该合同不负任何责任。但是,本公司在第11条规定的情况下,可能会解除根据该条在顾客之间成立的买卖合同。

本服务使用时的遵守事项及使用条件Yahoo!弗里玛准则细则屋脊帮助页面中也有详细记载,请务必确认。这些本公司规定的规则也构成本指南的一部分,违反该规则时,视为违反了本指南。

第2条使用资格

要使用本服务,在展出的情况下,购买的情况下,必须分别满足以下的使用资格,并且,在本服务的使用期间中,必须继续维持。另外,多个Yahoo!使用JAPAN ID时,Yahoo!每个JAPAN ID必须符合以下资格。

A.出品所需的使用资格

在本服务中刊登商品信息(以下称为“出品”,出品的顾客称为“出品者”),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 非经营者(经营者在Yahoo!购物或Yahoo!拍卖中,请与本公司签订商店利用合同,作为商店出店者展出)
  2. 理解日语,能读写
  3. 居住在日本国内
  4. Yahoo!取得JAPAN ID
  5. Yahoo!简单结算处于可用状态
  6. 在PayPay可用的状态下,Yahoo!已完成与JAPAN ID的协作
  7. SMS认证已完成
  8. 在WEAR应用程序(第3条第1项规定)的展出中,WEARID和Yahoo!JAPAN ID的协作已完成
  9. 此外,本公司规定的使用登记已完成
  10. Yahoo!不能利用JAPAN服务的地区非利用
  11. 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监护人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另外,关于根据使用者年龄的功能等的限制,请特别注意的事项这里的页面上有记载,请仔细确认后使用。

B.购买所需的使用资格

在本服务中购买商品,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 理解日语,能读写
  2. 居住在日本国内
  3. Yahoo!取得JAPAN ID
  4. Yahoo!简单结算处于可用状态
  5. 在PayPay可用的状态下,Yahoo!已完成与JAPAN ID的协作
  6. SMS认证已完成
  7. 从WEAR应用程序(第3条第1项规定)购买时,WEARID和Yahoo!JAPAN ID的协作已完成
  8. Yahoo!不能利用JAPAN服务的地区非利用
  9. 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监护人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另外,关于根据使用者年龄的功能等的限制,请特别注意的事项这里的页面上有记载,请仔细确认后使用。

第3条本公司提供的系统

  • 本公司为展出者及购买者提供具有以下功能的系统。但是,在PayPay株式会社提供的应用程序“PayPay”内,本公司提供的本服务(以下称为“迷你应用程序”)、本公司运营的本服务的网站以及株式会社ZOZO提供的应用程序“WEAR”内本公司提供的本服务(以下称为“WEAR应用程序”)中,不能使用这些功能的一部分。此外Yahoo!弗里玛准则细则中所述的工具,调整墙的布局和几何形状。
    迷你应用程序不能使用的功能是这里查看项目中可用的所有族。
    本服务的网站不能使用的功能是这里查看项目中可用的所有族。
    WEAR应用程序不能使用的功能是这里查看项目中可用的所有族。
    另外,请注意,各功能在每次展出或购买时都有各自的可用期间。
    1. 提供给展出者的系统
      1. 展出商品的功能
      2. 管理销售的功能
      3. 与购买者进行交易联系的功能
      4. 可以将信息与配送公司协作的功能
      5. 其他,本公司判断有益的功能
    2. 提供给购买者的系统(包括购买后提供的系统)
      1. 购买商品的功能
      2. 与卖家取得交易联系的功能
      3. 发布交易评估和评论的功能
      4. 其他,本公司判断有益的功能
  • 展出者Yahoo!弗里玛准则细则其他仅限本公司另外指定的商品展出。

第4条使用费用

  • 使用本服务时,所需的使用费用如下。关于使用费用的详细情况这里查看项目中可用的所有族。
    • 展出者
      • 销售手续费
        • (1)发生在ⅠⅡ(以下统称ⅠⅡ为“交易完成”)时点的某一时间提前支付的义务。另外,展出者的评价是购买者在收到商品后进行的。
          • 购买者对展出者进行评价的时间点
          • 从购买者完成购买手续之日起15天后的上午7点30分(例如:4月1日上午10点00分购买手续完成的情况下,将迎来4月16日上午7点30分)
        • (2)2022年2月9日以后首次展出的展出者,对于首次完成购买手续的商品不产生销售手续费。另外,即使在不产生销售手续费的第一次购买手续完成的商品相关交易被取消的情况下,不产生销售手续费的地位也不会复活。
      • 其他
        • ・配送费
          在办理发货手续的时候,有义务通过本公司向配送公司支付。
        • ・提货费
          利用提货,配送公司在提货地点领取货物时,有义务通过本公司向配送公司支付。
    • 展出者对于上述任何一种使用费,除了本公司另行指定的情况以外,发生过一次的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避免支付。例如,在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向展出者支付商品货款后,即使有退货、退款等情况,也请向展出者支付使用费。

    • 购买者

      不收使用费。

第5条买卖合同的成立

  • 购买者在完成购买手续的时候,在展出者和购买者之间,认为关于展出物的买卖合同成立了。
  • 即使在因系统上故障等导致前项的购买者的购买手续未完成的情况下,本公司、卖方及买方谁都没有异议地按照本指南进行了事后的手续或处理时如果没有该纠纷等,可以追溯到该购买者的购买手续应该完成的时间点,在展出者和购买者之间,认为关于展出物的买卖合同有效成立。

第6条出品人的义务

  • 必须遵守展出商品及其展出方法等相关法令和监督官厅的方针。
  • 必须遵守本公司在展出中规定的规则。关于展出者禁止行为、展出禁止物、特定商品的展出规则等Yahoo!弗里玛准则细则中所述修改相应参数的值。

第7条出品人的遵守事项

  • 以使用本服务为契机,客户之间达成买卖合同时,请按照交易条件诚实地履行义务。
  • 由于事前没有说明的瑕疵,商品说明和实际的商品明显不同等理由,购买者提出了关于退货和退款的交涉申请的情况下,展出者将对此进行回应。
  • 禁止收集和使用超出商品交易所需范围的其他客户的个人信息和其他客户投稿的内容等。这里所说的个人信息是指,除了姓名、邮件地址以外,用户刊登、发送的数据、文章、照片、图纸、图片、声音、音乐、评价等与本服务相关的所有信息。
  • 收到本公司的要求时,请尽快提交本公司判断是否遵守包括本指南在内的使用条款中规定的事项或法令所需的信息。

第8条购买者的遵守事项

  • 以使用本服务为契机,客户之间达成买卖合同时,请按照交易条件诚实地履行义务。
  • 禁止收集和使用超出商品交易所需范围的其他客户的个人信息和其他客户投稿的内容等。这里所说的个人信息是指,除了姓名、邮件地址以外,用户刊登、发送的数据、文章、照片、图纸、图片、声音、音乐、评价等与本服务相关的所有信息。

第9条注释工具

所谓评论工具,是指在本服务提供“对商品的提问”功能、交易消息及评价中,投稿与交易相关的评价、提问、联络或评论的功能,在“投稿”功能中对商品等相关的投稿或投稿进行评论的功能。另外,“对商品的提问”以及交易信息是指展出者和购买者为了取得联系而可以使用的公告板形式的功能。用户同意在本服务上刊登评论内容及评论,在社会普遍认为相当的范围内,从任何责任中免除利用本公司及评论工具投稿的用户。要使用评论工具,请遵守以下条件。

  • 禁止发布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与交易无关的信息、损害其他顾客权利的内容、给阅览者带来厌恶感的内容。
  • 公开的信息对所有使用本服务的顾客来说都是重要的信息,所以请根据事实投稿公平的内容。

第10条本公司采取的措施

本公司在判断为违反或有可能违反包括本指南在内的使用规章中规定的事项或使用规章的宗旨的情况下,或者判断为侵害或侵害其他利用者等第三者的权利的情况下不通知使用者,立即拒绝、编辑、移动、删除相关商品的展出作品等,以及在“投稿”功能中拒绝、编辑、移动、删除与商品等相关的投稿或投稿的评论等,根据本公司自身的判断来实施的权利。另外,本公司是Yahoo!在判断为在拍卖中同时刊登在本服务中的商品不适合同时刊登在本服务中的情况下,不通知使用者,直接检索相应的商品的结果(商品的一览)中描述的场景,使用以下步骤创建明细表,以便在概念设计中分析体量的体积。

第11条本公司解除买卖合同

  • 本公司根据任意裁量,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以下各号规定的情况下,没有对展出者及购买者的任何通知、催告,可以立即解除顾客间的买卖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
    • 以下各号规定的情况等,在买卖合同中有债务不履行或履行迟滞的情况,或者由于展出者或购买者的责任而发生应引起的争执的情况
      • 在购买者完成购买手续后经过288小时(相当于12天的时间)之前,本公司无法确认展出者发送了商品的情况
      • 本公司判断商品存在事先未说明的瑕疵,或者商品说明与实际商品不同时
    • 关于配送方法,在选择了“委托配送”的情况下,在以下各号中规定的时候等,在本公司规定的期限之前,展出者或购买者没有完成关于集货、配送的设定(都包含再设定)时
      • 展出者在购买者完成购买手续后经过552小时(相当于23天的时间)之前,未设定希望收货日期时
      • 购买者在出品人设定的希望提货日的前一天15点或购买者完成购买手续后经过624小时(相当于26天的时间)时的任意早的时候,未设定希望配送日期时
    • 展出者或购买者LINE雅虎通用使用条款、本指南及Yahoo!本公司判断为违反简单结算使用条款中的任意一项时,或者基于这些条款的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停止履行该债务或解除该合同时
  • 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以下规定的情况下,在没有对展出者及购买者的任何通知、催告的情况下,立即解除顾客间的买卖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但是,以下的A、B中,关于配送方法,除了选择了“委托配送”的交易的情况以外。
    • 展出者在购买者完成购买手续后经过192小时(相当于8天的时间)之前,未进行发货联络的情况下,购买者按下“取消交易”按钮,向本公司申请中止交易时
    • 在购买者完成购买手续后经过336小时(相当于14天的时间)之前,展出者没有按下关于发送通知的按钮的情况
    • 在选择了“委托配送”的交易中,在购买者完成购买手续后经过672小时(相当于28天的时间)之前,展出者没有按下与发送通知相关的按钮的情况
  • 在关于配送方法选择了“委托配送”的交易中根据第1项,本公司解除该买卖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时,或者本公司为了本服务的合理运营而判断为合理必要时(包括顾客希望支付相当于商品价款的情况,但不限于此)本公司可以向顾客支付相当于商品价款的金额。另外,当本公司向顾客支付了相当于商品价款的金额时(尽管本公司通知了顾客支付的意思,但无法将领取账户登录到Yahoo!钱包时,从该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在该交易的对象商品中,关于本公司另外指定的商品,顾客将该商品转让给本公司并交付该商品。另外,客户关于该商品的交货方法应遵照本公司的指示。
  • 第12条免责事项等

    • 本公司除第11条规定的内容外,完全不参与顾客间的交易及商品内容。出品人或购买者预先同意本公司不对客户之间的交易或商品承担任何责任。但是,除非是由于本公司的故意或严重过失引起的。
    • 本公司对在本服务中展出的商品的质量、安全性或合法性概不保证。另外,关于商品的说明内容的可靠性或其精度、能否实际销售或提供展出者提示的商品、以及购买者是否有支付购买商品货款的能力,也完全不保证。
    • 本公司不承担向出品人或购买者公开交易对方信息的义务。

    第13条关于商品满意支持

    对于无法满足收到的商品的用户,如果判断满足本公司规定的条件,将以PayPay积分支付慰问金。制度的详细和手续这里查看项目中可用的所有族。

    第2章.关于商品交换服务

    第14条所谓商品交换服务

    商品交换服务是提供商品交换合同签订的机会。请确认客户之间关于商品交换的交易条件,并判断是否进行交易。

    以商品交换服务的利用为契机,根据顾客间成立的交换合同发送商品,支付相当于运费的金额等一切事项,Yahoo!除简单结算使用条款中规定的本公司义务外,是顾客的责任。本公司对该合同没有作为交换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权利及权限,对该合同不负任何责任。但是,本公司在第23条规定的情况下,可能会解除根据该条在顾客之间成立的交换合同。

    商品交换服务使用时的遵守事项及使用条件是Yahoo!弗里玛指南细则和帮助页面也有详细记载,请务必确认。这些本公司规定的规则也构成本指南的一部分,违反该规则时,视为违反了本指南。

    第15条使用资格

    为了利用商品交换服务,必须全部满足以下的利用资格,并且,在商品交换服务的利用期间,必须继续维持这个。另外,多个Yahoo!使用JAPAN ID时,Yahoo!每个JAPAN ID必须符合以下资格。

    另外,在商品交换服务中募集交换,刊登顾客自己提供的商品信息称为“募集”,募集的顾客称为“募集者”。另外,对于招募,将提示顾客自己提供的商品信息并委托交换称为“委托”,委托的顾客称为“委托者”。

    使用资格

    1. 非经营者
    2. 理解日语,能读写
    3. 居住在日本国内
    4. Yahoo!取得JAPAN ID
    5. Yahoo!简单结算处于可用状态
    6. 在PayPay可用的状态下,Yahoo!已完成与JAPAN ID的协作
    7. SMS认证已完成
    8. 此外,本公司规定的使用登记已完成
    9. Yahoo!不能利用JAPAN服务的地区非利用
    10. 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监护人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另外,关于根据使用者年龄的功能等的限制,请特别注意的事项这里的页面上有记载,请仔细确认后使用。

    第16条本公司提供的系统

    • 本公司为招募者及委托者(以下简称“交换当事者”)提供具有以下功能的系统。
      1. 提供给招募者的系统
        1. 募集机能
        2. 管理招聘的功能
        3. 接受或拒绝请求的功能
        4. 与委托人取得交易联系的功能
        5. 可以将信息与配送公司合作的功能
        6. 发布交易评估和评论的功能
        7. 其他,本公司判断有益的功能
      2. 提供给委托者的系统
        1. 请求的功能
        2. 管理请求功能
        3. 与募集者进行交易的联络功能
        4. 可以将信息与配送公司合作的功能
        5. 发布交易评估和评论的功能
        6. 其他,本公司判断有益的功能
    • 交换当事人Yahoo!弗里玛准则细则其他仅限本公司另外指定的商品可以募集或委托。

    第17条使用费用

    • 在使用商品交换服务时,招募者、委托者都需要的使用费用如下。关于使用费用的详细情况这里查看项目中可用的所有族。
      • 手续费
        ⅠⅡ有义务提前支付。另外,对交换对象的评价是在募集者或委托者收到商品后进行的。
        • 交换当事人对交换对方进行评价时
        • 从交换对方完成支付手续之日起15天后的上午7点30分(例如:4月1日上午10点00分支付手续完成时,是4月16日上午7点30分)
      • 其他
        运费
        在办理发货手续的时候,有义务通过本公司向配送公司支付。

      除本公司另行指定的情况外,任何一次发生的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避免支付上述任何使用费。例如,在交换成立、支付使用费用后,即使在交换当事人之间有退货等情况下也请支付使用费。

    第18条交换合同的成立

    在募集者接受委托时,交换当事者之间,视为募集的商品和委托的商品的交换合同成立。

    第19条交换当事人的义务

    • 必须遵守在招募和委托中约定向交换对象提供的商品及其刊登方法等相关法令和监督官厅的方针。
    • 必须遵守本公司在招聘和委托中规定的规则。关于交换当事者的禁止行为、交换禁止物、特定商品的交换规则等,Yahoo!弗里玛指南细则中规定。

    第20条更换当事人的遵守事项

    • 以商品交换服务的使用为契机,客户之间签订了交换合同的情况下,请按照交易条件诚实地履行义务。
    • 因存在事前未说明的瑕疵、商品说明和实际商品明显不同等理由,从交换当事者一方提出了关于退货的交涉申请的情况下,相当于交换对方的募集者或委托者应与之对应交换当事者之间解决。
    • 禁止收集和使用超出商品交易所需范围的其他客户的个人信息和其他客户投稿的内容等。这里所说的个人信息是指,除了姓名、邮件地址以外,利用者刊登、发送的数据、文章、照片、图纸、画、音、音乐、评价等商品交换服务相关的所有信息。
    • 收到本公司的要求时,请尽快提交本公司判断是否遵守包括本指南在内的使用条款中规定的事项或法令所需的信息。

    第21条注释工具

    评论工具是商品交换服务提供的“询问更换”功能、在交易消息和评价中发布交易附带的评价、提问、联络或评论的功能。另外,“对交换的提问”以及交易信息是募集者和委托者为了取得联络而可以使用的公告栏形式的功能。使用者关于在商品交换服务上刊登评论的内容及评论,在社会普遍认为相当的范围内,同意从任何责任中免除利用本公司及评论工具投稿的使用者。要使用评论工具,请遵守以下条件。

    • 禁止发布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与交易无关的信息、损害其他顾客权利的内容、给阅览者带来厌恶感的内容。
    • 被公开的东西,对利用商品交换服务的全部的顾客来说是重要的信息,请投稿基于事实的公平的内容。

    第22条本公司采取的措施

    本公司在判断为违反或有可能违反包括本指南在内的使用规章中规定的事项或使用规章的宗旨的情况下,或者判断为侵害或侵害其他利用者等第三者的权利的情况下不通知用户,拥有立即拒绝、编辑、移动、删除相关商品的权利。

    第23条本公司解除交换合同

    • 本公司根据任何裁量,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以下规定的情况下,无需对更换当事者的任何通知、催告,即可立即解除客户间的更换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
      • ・招募者或委托者LINE雅虎通用使用条款、本指南及Yahoo!本公司判断为违反简单结算使用条款中的任意一项时,或者基于这些条款的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停止履行该债务或解除该合同时
    • 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以下规定的情况下,在没有对交换当事者的任何通知、催告的情况下,立即解除顾客间的交换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
      • ・在交换当事方一方完成支付手续后经过336小时(相当于14天的时间)之前,无法通过本公司规定的方法确认交换对方的商品发送时

    第24条免责事项等

    • 本公司除第23条规定的内容外,完全不参与顾客间的交易及商品内容。招募者或委托人预先同意本公司对客户之间的交易或商品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除非是由于本公司的故意或严重过失引起的。
    • 本公司不保证在商品交换服务中募集或委托的商品的质量、交换的商品之间的相同价值性、安全性或合法性。另外,关于商品的说明内容的可靠性或其精度、交换当事者提示的商品是否能够实际交换或提供也完全不保证。
    • 本公司不承担向招揽人或委托人披露交易对方信息的义务。

    (2019年10月7日制定)
    (2019年12月27日修订)
    (2020年4月1日修订)
    (2020年5月22日修订)
    (2020年6月8日修订)
    (2020年6月29日修订)
    (2020年11月24日修订)
    (2021年2月3日修订)
    (2021年3月1日修订)
    (2021年6月29日修订)
    (2021年12月8日修订)
    (2022年2月7日修订)
    (2022年2月9日修订)
    (2022年4月1日修订)
    (2022年4月6日修订)
    (2022年5月31日修订)
    (2022年6月29日修订)
    (2022年7月19日修订)
    (2022年10月11日修订)
    (2022年11月14日修订)
    (2023年2月8日修订)
    (2023年6月12日修订)
    (2023年9月26日修订)
    (2023年10月1日修订)
    (2023年11月1日修订)
    (2023年11月13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