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关系和元组之间的区别。 当有必要强调这种区别时,我将把关系描述为“一般关系”或“适当关系”,而把元组称为“基本关系”。
符号关系和基本符号关系或形式的三元组之间有相应的区别
正式或信息性决定与因果或时间性决定之间存在区别。 后者是前者的特例。 在诸如“两点决定一条线”这样古老的短语中可以找到形式决定的一个简单例子。 点对不会产生线条,也不会在时间上位于线条之前。 形式决定是在比原因和时间更高的抽象层次上定义的。
决定的二元形式和三元形式是有区别的。 这里我们遇到了一个语言问题。 “determination”这个词——可能是“to determinate”的语法范畴,作为一个带有唯一直接宾语的及物动词——有一点几乎无情地将人们的思维拖入了二元思维的泥潭,因此使用更普遍、更不带偏见的 约束 . 从这个更普遍的角度来看,包括对应、决定、法律、关系、结构等在内的概念家族都属于约束的概念。 一个系统中存在的约束条件是,一组选择被某些标记与一组更大的选择区分开来。 这个标记可以区分实际与可能、期望与想象,或者根据观察对象的不同,可以区分任何数量的其他划分。 因此,只要我们有某种形式的约束,我们就有一种形式的决定。 表示约束的最常见方法之一是根据子集关系: 二元关系 由约束定义 哪里 和 是关系的域 三元关系 由约束定义 哪里 是关系的域 符号关系 由约束定义 哪里 是符号关系的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