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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创意共享空间滥用者Fotopedia发送的停止和罢免信

我很难过地发现,在“照片百科全书”上,我和维奥莱特的照片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被复制Fotopedia公司.

我坚信知识共享和版权改革,因此我几乎许可了我在Creative Commons非商业使用共享许可证。这包括我拍摄的所有照片(即使使用我的专业装备)我写的所有博客帖子,包括这一篇……基本上所有与客户/等现有协议或家庭成员的个人照片(我不想再使用这些内容)未涵盖的内容都是CC-NC-SA。

滥用根据知识共享非商业许可在商业环境中,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这都是一个写得很好的主题。

然而,令人悲伤和沮丧的是,我们发现一些公司滥用知识共享许可证,在图像/照片领域内运营,从而被置于更好的位置。更糟糕的是,他们整个公司的基础都是基于这种滥用。

输入Fotopedia。

你可以去读他们的任务关于创建一个基于照片的人类百科全书,但底线是,他们是一个商业实体,由340万美元的风险投资支持,其中大部分是创意共享非商业照片,作为公司数据库的基础。

除了风险投资外,他们还销售包含照片子集的移动应用程序,免费提供其他移动应用程序,但有赞助/广告,并在其网站上寻求商业合作伙伴关系。

Fotopedia显然是一家商业经营的盈利实体,因此其使用显然不属于“非商业用途”。

C&D>DMCA,目前

我没有提交一系列DMCA请求(我有合法权利),而是决定向他们发送一封正式的“停止与罢免”信,因为创意公共场所的许可证会产生一些模糊性。我也想与他们展开对话,而不是简单地开始DMCA通知/反通知游戏。

然而,这是一个困难的局面,因为如果我是对的,Fotopedia不应该在其网站上有任何CC-NC照片,那么我就看不出Fotopedia有什么业务。我认为Fotopedia服务的核心很有趣,很遗憾它是由商业实体运营的。

我会将他们的回复及时发送给你,但与此同时,这是我的停止与罢免信的完整副本。

请负责处理版权投诉的官员注意,否则请首席执行官注意

尊敬的先生或女士:

没有偏见

我注意到你正在经营一个网站,网址是http://www.fotopedia.com。您的网站包含以下属于我Ben Metcalfe的受版权保护的图像。可在以下网址找到:

  • http://www.fotopedia.com/items/flickr-2704019377
  • http://www.fotopedia.com/items/flickr-54783051
  • http://www.fotopedia.com/items/flickr-152520511
  • http://www.fotopedia.com/items/flickr-2704845170

这些照片已获得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2.0通用许可(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2.0/deed.en)因此,只有在没有商业活动发生的情况下,才能在未经原版权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复制或复制。

然而,基于以下标准(但不限于),您在“Fotopedia”网站上使用上述图片显然属于“商业用途”:

  • 您是特拉华州的一家公司,已筹集到340万美元的风险投资(http://www.crunchbase.com/company/fotopedia)
  • 您在您的网站上寻求商业机会(来自http://www.fotopedia.com/company/mission:“对于商业和合作伙伴:partner@fotopedia.com”)
  • 在以下页面上http://www.fotopedia.com/wiki/Apture其中包括我拥有的版权图片,有一则关于你的“Above France”iOS应用程序的广告,该应用程序是苹果应用程序商店中的一款商业应用程序,售价2.99美元。

作为旁白,我想提请您注意,您认为我的和您网站上的其他图像上的Creative Commons许可证不正确。例如http://www.fotopedia.com/items/flickr-152520511指向CC-BY-NC 3.0未导出许可证(带有url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3.0/)当Flickr上的原始照片清楚地链接到不同url的CC-BY-NC 2.0通用许可证时(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2.0/deed.en). 虽然相似,但这两个许可证并不完全相同,这进一步表明您的公司对知识共享授权存在误解或不信任。

鉴于上述情况,您对这些受版权保护的图像的使用不属于知识共享下非商业使用的狭义许可范围,因此您既没有申请也没有获得使用这些图像的许可,也没有制作或分发这些图像的副本,包括电子副本。我相信你故意侵犯了我在《美国法典》第17卷第101节及以下规定下的权利。并可能承担其中第504(c)(2)节规定的高达150000美元的法定损害赔偿金。

我在此要求您立即停止使用这些图像。

基于上述情况,我特此要求您在收到本函后十(1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确认:(I)您已将上述侵权图像从您的网站上删除;以及(ii)您将避免在未来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您控制的任何其他服务上发布任何类似的侵权材料。如果您在本函发出之日起十(10)天内不遵守我的要求,从网站上删除侵权图像,您将使我别无选择,只能向您寻求所有可用的法律和衡平法补救。

真诚的,

本·梅特卡夫
[地址已修订]

发布于想法和跑步

一条评论

  1. “Creative Common的许可证产生了一些模糊性”——我担心CC许可证中的模糊性(尽管CC在解决这个问题上做得很好,但这只是需要时间)。但在这种情况下,我看不出有什么模棱两可的地方。非商业图像、商业用途——他们应该更清楚。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