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瑞典研究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制定欧盟当前和未来研究与创新框架计划的建议(阅读建议). 我们当时强调的许多要点现在仍然适用,因为我们看到了关于即将到来的框架方案的更详细建议。
6月20日,我们和其他组织在教育和研究部以及企业和创新部安排的咨询会议上提出了我们对欧盟委员会提案的看法。7月,将开始与该提案有关的谈判,政府办公室将代表瑞典。
我们认为,当前方案保留了具有三个支柱的结构是积极的,因为这有助于澄清各种优先事项的目标。伙伴关系方案,即由欧盟框架方案和国家资助机构共同资助的研究方案,已变得更简单、更明确,这也是积极的。但我们认为,在将于7月开始的框架方案谈判中,应该提出以下几点:
- “卓越研究”支柱中的资助工具——ERC、MSCA和研究基础设施——表明了欧洲的巨大附加值。此外,在这些举措中资助的研究对其他支柱的成果至关重要。与其他支柱相比,必须加强预算。
- 加强ERC的作用很重要。在拟议预算中,ERC的资金约占地平线欧洲总预算的17%,这与当前的框架方案相同。我们认为,考虑到目前没有资金的大量优秀申请,这一比例应提高到至少20%。ERC资助的研究对于解决巨大的社会挑战也极为相关。
- 获得研究基础设施对研究和创新变得更加重要。随着研究基础设施越来越先进,其开发成本也越来越高。由于这些原因,这一领域需要比欧洲委员会提议的预算更大的预算。考虑到与研究合作和开发工作相关的巨大欧洲附加值,尤其是大型研究设施的开发工作,这种增加也是合理的。瑞典研究理事会此前建议,框架计划不仅应承担研究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还应承担其运营的责任。不幸的是,目前的建议走向了相反的方向。
- 欧盟委员会建议,研究资助应通过一种称为“任务”的资助形式,越来越注重具体成果和社会影响。这是一个有趣的提议,瑞典研究委员会希望参与进一步的发展。在许多情况下,具有多学科性质的新突破性知识在这方面至关重要,这也应影响到这种资助形式的设计。
我们向瑞典政府提出的建议的重点是在整个框架计划中实现基础研究的更明确整合,这为新的突破性知识创造了先决条件。作为欧洲科学协会的成员,我们和欧洲其他研究委员会也将按照上述方向共同影响即将到来的框架计划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