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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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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自由

《信息自由法案》和伦敦大学学院出版计划概述。

2000年《信息自由法案》规定了UCL等公共机构的义务:

  1. 确认或否认所要求的信息已被保存。
  2. 如果持有信息,则将其传达给申请人。

任何人都可以书面请求UCL持有或代表UCL持有的记录信息,UCL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立即遵守。除非受到法案所述23项豁免之一的限制,否则必须提供信息。

伦敦大学学院维持着一个出版计划,列出了它定期出版或打算出版的信息类别和文件。出版计划在伦敦大学学院的网站上,文件的硬拷贝可以从信息自由官员或相关部门获得。该方案将每年审查一次。 

信息专员办公室是该法案的独立监管机构,也是对未得到申请人满意解决的请求提出上诉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