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如何提交董事审查请求指南提供了如何提交请求的分步说明。
只有在办公室进行的诉讼中的一方可以请求主任审查。第三方不得要求董事审查或提交关于审查决定的意见。
在各方之间审查、授予后审查和派生程序,一方可通过以下方式同时提交主任审查请求:(1)在专利审判和上诉案件跟踪系统(P-TACTS)中提交主任复审请求;和(2)向董事发送电子邮件董事_PTABDecision_Review@uspto.gov,抄送诉讼各方的律师。在提交两份文件之前,董事审查请求是不完善的。
为确保彻底、及时地考虑每项董事审查请求,请求方应在通知电子邮件中提供一份优先顺序列表,列出该方寻求审查的问题,在极少数情况下,一方有多个问题需要提出。该清单应包括对指控(a)滥用自由裁量权,(b)法律或政策的重要问题,(c)重大事实的错误发现,和/或(d)法律的错误结论的明确识别,视申请复审的决定类型而定。
在通知电子邮件中,请求方还可以对问题进行简要解释,并简要解释问题优先排序的理由。简短的解释不应超过几句话,也不能代替记录在案的正式论点。
如果请求方认为请求提出了第一印象问题,则通知电子邮件应予以说明。
一方仅限于请求董事审查或董事会重新审理,但不得同时要求。对同一决定进行董事审查和小组重审的不当请求将仅被视为对董事审查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