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自由法》

《信息自由法》(FOIA),《美国法典》第5章第552条,帮助公民了解政府。《信息自由法》于1966年签署成为法律,1967年生效,最近通过2016年《信息自由法案》进行了更新。根据《信息自由法》,只有在有适当的依据“豁免”该材料披露的情况下,机构才应拒绝发布信息;请参阅完整的豁免清单。

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努力向公众提供记录,同时根据法律保护信息。

如果您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任何公开来源中都找不到您正在寻找的记录,您可以提交《信息自由法》请求。

要根据1974年《隐私法》提交《信息自由法》请求或请求有关您自己的记录,请发送电子邮件至FOIA请求@uspto.gov。有关如何提交信息自由法请求(包括通过邮件提交)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如何提交信息自由法请求。

1974年隐私法

1974年《隐私法》第5卷《美国法典》第552a条允许个人访问关于自己的记录,并确立了管理联邦机构在记录系统中保存的个人信息的收集、维护、使用和传播的信息实践。

美国专利商标局记录通知系统《联邦公报》中公布了记录的类型以及此类记录的常规用途。一些USPTO记录也可能包含在其他机构的SORN中,例如商务部的部门范围SORN。

隐私法案请求也可以提交给FOIA请求@uspto.gov,并需要确认身份。

公开可用的记录和资源

美国专利商标局的许多文件已经向公众开放。为了提高透明度和公众教育,这些文件被积极披露。它们包括USPTO最终决定、采购文件、专利审查数据、商标审查数据、批量数据产品、研究数据集、培训材料和其他有用的记录。

请浏览网址:www.uspto.gov有关专利、商标和知识产权政策的信息的主页。为方便起见,以下是经常请求的记录和《信息自由法》资源的链接:

合同

法律决定

专利和商标信息和数据

《信息自由法》和《隐私法》资源


如果你不确定自己在寻找什么,那么探索的好地方是USPTO站点地图是否有关于USPTO的问题您无法找到答案?将有关USPTO计划和服务的问题发送给 USPTO联络中心(UCC)。或电子邮件webmaster@uspto.gov建议USPTO网页或您希望在网站上展示的材料。虽然我们不能保证满足所有请求,但我们会考虑您的建议,并可能导致网站的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