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和专利审判及上诉委员会(PTAB)常见问题解答:延长CARES法案规定的截止日期

专利和PTAB联合常见问题

问题1:我如何利用某些专利和PTAB相关截止日期的救济期?(2020年6月9日更新)


小型和微型实体
对于专利申请、复审程序和PTAB诉讼程序(审判程序除外)的截止日期,如果合格文件或费用在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到期或即将到期,如果在2020年7月1日或之前提交,则视为及时提交,前提是提交文件时附有一份声明,说明延迟提交或付款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所致。

其他实体
对于专利申请、复审程序和PTAB程序(审判程序除外)的截止日期,如果符合条件的文件或费用在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5月31日(含)之间到期,则如果在2020年6月1日或之前提交,则该申请将被视为及时,前提是提交文件时附有一份声明,说明延迟提交或付款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所致。

所有实体
对于PTAB之前的审判程序,如果合格的申请在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30日(含)之间到期,如果在原始到期日的30天内提交,则视为及时提交,前提是提交文件时附有一份声明,说明延迟提交或付款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所致。对于2020年4月30日之后到期的申请,请联系PTAB寻求救济。

 

问题2:申请或付款延迟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所致的声明是否需要核实,或以声明或宣誓书的形式核实?(2020年5月4日更新)

不需要,该声明无需以宣誓书或声明形式进行核实或提供。根据37 CFR§1.4(d)(4),向办公室提供该声明的申请人或当事人应被提醒,他们构成37 CFR第11.18(b)条项下的证明,并且违反了37 CFR可能会受到37 CFR§§11.18(c)和(d)的制裁。

问题3:我如何确定我的新专利和PTAB相关的申请或付款截止日期?(2020年6月9日更新)

 

小型和微型实体
对于专利申请、复审程序和PTAB诉讼(审判程序除外)的合格截止日期,如果最初的申请或付款到期日介于2020年3月27日(含)至2020年6月30日之间,则新的申请或支付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日。

其他实体
对于专利申请、复审程序和PTAB程序(审判程序除外)的合格截止日期,如果原始申请或付款到期日在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5月31日之间(含2020年3月27日),则新的申请或付款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日。

问题4:您是否可以将您个人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声明包含在您提交的文件中,例如办公室行动响应的最后一段,或者必须将其包含在单独的文件中?(2020年5月4日更新)

为了协助办事处确定救济请求,最好将该声明列入一份单独的文件。为此,该办公室创建了PTO/SB/449表格,标题为“新冠肺炎疫情延误声明”,可在专利表格页面.如果您提交的文件中包含该声明,则该声明将被接受;然而,它应该以显眼的方式制作。

问题5:哪些与上诉相关的申请有资格获得救济期?(2020年5月4日更新)

以下与上诉相关的申请有资格享受救济期:

  • 上诉通知书
  • 上诉状
  • 回复摘要
  • 上诉转发费
  • 要求PTAB进行口头听证
  • 对替代考官答案的回应
  • 与PTAB拒绝新理由相关的修订
  • 要求重审PTAB在单方面上诉中的决定
  • 向首席法官请愿

问题6:所有实体是否都有权获得所有CARES法案延期?(2020年5月4日更新)

没有。某些形式的救济仅限于小型和微型实体。请查看根据《冠状病毒援助、救济和经济安全法》以及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可获得的其他救济,延期放弃专利相关时限的通知了解详细信息。请参阅MPEP 509.03以获取有关声明小型实体状态的信息,请参阅MPEP 509.04以获取有关声明微型实体状态的信息。请参阅MPEP 2550(I)了解有关申请支付维护费的实体状态折扣的权利的信息。请注意,在《延长护理法案》通知日期之前,无需确定小型或微型实体的身份。

问题7:是否所有实体都有权获得一段发行费支付减免期?(2020年6月9日更新)

对。对于小微实体,如果发行费的原始到期日在2020年3月27日(含)至2020年6月30日之间,则新的支付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日,前提是付款时附有一份声明,说明延迟付款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所致。对于其他实体,如果发行费付款的原始到期日介于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5月31日(含)之间,则新的付款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日,前提是付款时附有一份声明,说明延迟付款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所致。

问题8:只有小实体或微型实体提出的申请和费用才有资格获得救济?(2020年5月4日更新)

  • 对预审过程中发布的办公室通知的回复,例如:
    • 对遗漏事项通知的答复
    • 回复提交更正申请文件的通知
    • 对申请不完整通知的答复
    • 回复符合核苷酸序列要求的通知
    • 回复提交申请缺失部分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申请费)
    • 回复缺少需求的通知
  • 支付维护费

问题9:确定延迟提交或付款是否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标准是什么?(2020年5月4日更新)

延迟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疫情严重干扰了文件或费用的提交。请注意,《关怀法案》通知中使用的“实质性”意在明确表示“实质性或相当程度上”,而不是意在援引其他法律标准,例如财务报告条例中使用的《重大事件》标准。

问题10:哪些情况符合对提交文件或费用的实质性干扰?(2020年4月6日发布)

符合实质性干预条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关闭、现金流中断、无法访问文件或其他材料、旅行延误、个人或家庭疾病或其他类似情况。

问题11:为了利用救济期,谁一定受到了影响?(2020年5月4日更新)

受疫情影响的人可能是从业者、申请人、专利所有人、申请人、第三方申请人、发明人或与申请或费用相关的其他人。

问题12:美国专利商标局是否开放申请文件和费用,即使其办公室不对公众开放?(2020年4月6日发布)

是的,美国专利商标局对提交文件和收费开放。美国专利商标局强烈鼓励客户通过专利中心提交文件和费用。有关的信息专利中心,请参阅专利中心信息页

问题13: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除了延长提交文件或费用的到期日外,美国专利商标局是否为专利申请者提供了任何其他救济?(2020年5月4日更新)

对。美国专利和商标局以免除因新冠肺炎疫情于2020年5月31日或之前被放弃(或终止或限制)的专利申请(和复审程序)恢复的申请费的形式提供救济。

美国专利商标局还放弃了与招生和纪律办公室的某些通信以及某些信用卡付款的原始手写签名要求;请参阅办公室2020年3月30日通知

问题14:如果我有关于《护理法案》延期的问题,我应该联系谁?(2020年5月4日更新)

USPTO欢迎对本通知提出意见或询问。请使用以下内容:

  • 发送电子邮件至Covid19专利救济@uspto.gov
  • 如果电子邮件提交不可行,请致电专利法律管理局办公室571-272-7704(专利申请)或571-272-27703(复审程序),或致电PTAB 571-279-9797。

问题15:我能否获得申请延期或其中一份救济通知中未规定的费用?(发布于2020年5月4日)

如果您希望申请豁免非自动截止日期或专利申请、复审和其他诉讼的费用,超出救济通知中规定的范围,您必须向署长提交申请。请愿书的具体类型取决于实际情况和所寻求的救济。请愿规则和程序请参见MPEP 1002。有关更多信息,请联系:

对于PTAB AIA试验和干扰情况超出救济通知中规定的情况,请致电(571)272-9797或通过电子邮件联系PTAB:

问题16:美国专利商标局是否会进一步延长《关怀法案》的救济?(2020年5月4日更新)

USPTO将继续评估新冠肺炎疫情的演变情况以及对USPTO运营和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如果USPTO延长了《关怀法案》的救济期,USPTO将及时发出通知。 

问题17:这些常见问题会被修改吗?(2020年4月6日发布)

USPTO将继续评估不断变化的情况,并根据需要更新这些常见问题。

 

PTAB特定常见问题解答

注:4月28日的通知没有将与试验相关的截止日期延长到6月1日。除以下常见问题外,请参阅原始通知和常见问题解答有关适用于审判相关截止日期的最初30天救济期的信息。对于新冠肺炎疫情阻止或干扰向委员会提交申请的所有其他情况,各方应联系PTAB请求延长时间。

问题18:PTAB是否会将根据《美国法典》第35卷第314(b)和324(C)条发布机构决定的截止日期延长三个月?(2020年5月4日发布)

一般来说,在专利所有人对请愿书提出初步答复(或放弃专利所有人的初步答复)后三个月内,将发布关于机构的决定。如果专利所有人未提交初步答复或弃权书,PTAB将在提交此类答复的最后日期后三个月内发布机构决定。例如,如果初步反应应于2020年4月15日作出,并且本可以在2020年5月15日提交新冠肺炎疫情声明,那么PTAB将不迟于2020年8月15日发布机构决定。

问题19:友邦保险审判程序中重新审理请求的截止日期是什么?(2020年5月4日发布)

在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30日(包括这两个日期)之间到期的友邦保险审判程序复审请求,如果在原始到期日的30天内提出,则将被视为及时,前提是提交的申请附有一份声明,说明延迟提交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所致。对于所有其他情况,一方应联系PTAB,并在寻求延长的截止日期到期之前请求延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