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组织有194个成员和12个准成员。教科文组织的成员资格受《章程》第二条和第十五条以及《大会议事规则》第98至101条.联合国会员有权加入教科文组织。非联合国会员国可根据执行局的建议,经大会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获准加入教科文组织。
不负责处理其国际关系的领土或领土集团可被接纳为准成员。他们的加入及其权利和义务由大会决定(见6C/41.2号决议和基本文本).
大多数会员国都设立了常驻教科文组织代表团,由大使率领,负责本组织与其政府之间的联络。
所有会员国都建立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家委员会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是会员国设立的国家合作机构,目的是使其政府和非政府机构与本组织的工作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