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程序和流程
5.1获取信息请求
(a) 无法通过教科文组织网站和信息服务获取的信息(见第策略:公共访问)可根据要求例外提供。
(b) 访问信息请求应发送至:
(c) 每次访问信息请求都会得到确认。通常会在收到回复后的30个日历日内提供回复。对于涉及研究和/或复制材料的请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可能会收取材料费和人工费,这些费用将传达给请求者,并且必须提前支付。
(d) 根据1947年《专门机构特权和豁免公约》及其附件四或其他规定,根据访问请求披露信息并不构成明示或暗示放弃教科文组织的任何特权和豁免。
(e) 教科文组织可部分或全部拒绝以下请求:
(i) 根据本政策中规定或提及的例外情况;
(ii)该请求是否会给教科文组织的资源带来过度负担;
(iii)如果请求无理和/或重复。
(f) 如果请求被拒绝,将提供拒绝访问决定的书面理由以及第款规定的上诉程序信息程序和流程:审查和上诉程序如下所示。
5.2审查和上诉程序
(a) 如果正式的信息请求被拒绝,请求者可以要求专家组对这一决定进行审查(见第27段)。角色、权限和责任:访问信息面板).
(b) 每次审查请求都将在30个日历日内得到确认。专家组应审查拒绝提供文件或文件部分访问权的请求,并在收到上诉后90个日历日内作出最终裁定。
(c) 危害测试和公共利益优先:在特殊情况下,UNESCO保留披露第政策:例外。专家小组将审议所有请求。如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此类披露的总体利益和公共利益大于例外保护的利益可能受到的损害,则可以行使这项权利。这可能包括教科文组织认为披露某些机密信息可能会避免对公众健康或安全造成迫在眉睫的严重损害和/或对环境造成迫在眉的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教科文组织的这种披露将是在实现披露目的所必需的最严格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机密信息是由会员国或第三方提供的,或与会员国或第三方有关,教科文组织只有在将其关切告知会员国或第三方,并考虑其解决和减轻潜在危害的计划后,才会披露此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