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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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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L发布方案

根据《信息自由法》,公众获得信息的权利于2005年1月1日生效。为了遵守该法案,伦敦大学学院制定了一个出版计划,每年进行一次审查。

该方案列出了信息的类别以及它定期发布或打算发布的文件,并可在伦敦大学学院的网站上获得(文件的硬拷贝可从法律服务或相关部门获得)。

方案的目的和结构

该计划的目的是告知公众伦敦大学学院现成的信息。“随时可用”是指我们网站上的信息,或者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从我们那里获得的信息。在创建和审查本方案时,我们必须考虑公众利益,当:

  • 允许公众访问我们持有的信息。
  • 公开我们做出决定的原因。

根据法律,我们的方案必须:

  • 列出我们发布或打算发布的信息类别。
  • 说出我们将如何在每节课上发布信息。
  • 说我们是免费提供信息还是收费提供信息。

该计划自2009年1月起遵循信息委员会办公室(ICO)要求的标准格式,并由英国高等教育机构使用。将定期审查该方案。

本出版计划的角色和责任

伦敦大学学院院长和理事会对伦敦大学学院的信息自由负有全面责任。业务责任委托给信息自由官员。

访问和处理请求

信息自由官员负责处理和监测信息自由请求。

豁免

《信息自由法》承认,某些信息可以免于访问权。如果认为豁免适用于所要求的部分或全部信息,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将引用相关豁免,并提供任何未豁免的信息。

伦敦大学学院可以使用的豁免类型列表可从以下网址获得:

费用

伦敦大学学院将遵守2004年《信息自由和数据保护(适当的限制和费用)条例》。因此,处理成本低于450英镑(“适当限额”)的所有请求都将免费遵守。

版权

您可以自由使用提供给您自己使用的任何信息,包括用于非商业研究目的的信息。该信息也可以用于新闻报道的目的。然而,任何其他类型的重复使用,例如向公众发布或发行副本,都需要版权所有者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