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Boldrin和Levine,“知识产权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博尔德林和莱文,基于经济原因,作者可以即使在一个人人都可以复制的世界里,也可以通过出售作品来赚钱。

你可能听过这样一种肤浅的论点,即“如果程序是免费的,您只能出售一份。”显而易见的回应是,今天有公司销售数千一个月复印一份。但这篇论文提供了另一种回应:它表明为什么人们充分意识到复制自由将为“第一次”付出高昂代价副本。”

这个“知识产权”一词有失偏颇并广为流传混乱。通过调用版权和专利和商标“财产”,它引导人们认为批评他们是“反对财产权。”混淆不太明显:通过将版权和专利以及商标结合在一起,导致人们将它们视为一件事忽略它们之间的巨大差异,将它们视为他们之间缺乏相似性。

这通常意味着忽视版权的社会和道德方面,以及专利的不同社会和道德方面,并考虑到两者从狭义的经济角度来看,版权和专利是一个单一的问题。这个严格限制版权和专利的支持者随后提出经济论证如此简单,似乎无可辩驳。

我通常会通过展示情况的各个方面来作出回应被视为纯粹经济问题而忽视。Boldrin和莱文的论文以自己的方式阐述了这个简单的经济论点显示了其中的差距,即表面上的简单性往往会掩盖的差距。

我认为我们应该继续拒绝“知识分子”这个词属性。”我们需要提请注意非经济版权方面和不同的非经济方面专利。然而,Boldrin和Levine的论点将有助于回应那些坚持将价值观缩小到经济学。

这篇论文是写给经济学家和一些数学人士的。推广其想法将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