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和植物品种保护

在美国,可以通过三种类型的知识产权(IP)保护植物新品种:植物专利、实用专利和植物品种保护。此外,植物育种家还可以保护有价值的信息商业秘密.

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为新的和独特的无性繁殖植物颁发植物专利,为合格的专利相关发明(包括基因、性状、方法和植物部分)颁发实用专利。植物专利和实用专利的有效期均为20年,从申请日算起。有关植物专利的更多信息,请参阅USPTO的植物专利网页; 有关实用程序专利的更多信息,请参阅USPTO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指南.

美国农业部植物品种保护办公室(PVPO)以植物品种保护证书的形式向新品种种子、块茎和无性繁殖植物的繁育者提供知识产权保护。证书保护品种20年(葡萄和树木为25年)。USPTO与PVPO和其他美国政府机构密切合作,领导协调的知识产权政策制定。请参阅美国农业部植物品种保护网页有关植物品种保护证书的更多信息。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是一个政府间组织,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UPOV的目标是提供和促进一个有效的植物品种保护系统,目的是鼓励植物新品种的开发,造福社会。USPTO在UPOV会议上领导美国政府,并为UPOV成员提供教育计划。有关UPOV的更多信息,请参阅USPTO的UPOV网页UPOV网站.

国际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条约

2016年9月,美国参议院批准了国际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条约该条约为某些作物建立了一个获取和惠益分享系统,以便成员可以根据条约的标准材料转让协议自由分享植物种子。美国于2016年12月交存了批准书,并于2017年3月成为ITPGRFA的成员。USPTO定期帮助制定美国在ITPGRFA下与SMTA有关的农民权利和知识产权问题上的政策立场。此外,USPTO还参加了根据ITPGRFA召集的农民权利特设专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