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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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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前言 开始打印第1559页

代理:

美国商业专利商标局。

行动:

最终规则;修正修正案。

总结:

美国专利和商标局于联邦公报2015年6月11日,修订《商标实施细则》的最终规则于2015年7月11日生效。本文件恢复了由于修订说明中的错误而被无意删除的三个段落。

日期:

本规定自2018年1月12日起生效。

开始进一步信息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

商标审查政策副专员办公室凯瑟琳·凯恩(Catherine Cain),电子邮件地址:或致电(571)272–8946。

结束进一步信息 结束前言 启动补充信息

补充信息:

USPTO发布了这一最终规则,以纠正§2015年6月11日最终规则2.193(e)(1)修订《商标实施细则》(《联邦公报》第80卷第33170页)(根据RIN 0651–AC89发布)。

2015年6月11日的最终规则修订了§2.193(e)(1)符合新§2.2(n)。然而,修订后的指示无意中指示§2.193(e)(1)(i)–(iii)删除。本次更正修订了修订指示,从而恢复了第(i)至(iii)段。

本规则发布时未经事先通知,也没有发表评论的机会,因为此更正本质上是程序性/解释性的,正在实施中以避免与2015年6月11日发布的规则不一致和混淆。此外,由于该修正规则是非实质性的,因此在发布后立即生效。

规则制定要求

第12866号行政命令(监管规划和审查):就第12866号令而言,该规则制定已被确定为不重要。

13771号行政命令(减少监管和控制监管成本):此规则不是13771号行政命令监管行动,因为根据12866号行政命令,这项规定并不重要。

开始主题列表

中的主题列表37 CFR第2部分

  • 行政惯例和程序
  • 商标
主题结束列表

基于序言中所述的理由,根据《美国法典》第15卷第1123节《美国法典》第35卷第2节经修订,办公室将第37编第2部分修改如下:

启动部件

第2部分——商标案件中的实践规则

端部零件 开始修正部分

1权威引用37 CFR第2部分继续阅读如下:

端部修正件 启动授权机构

授权: 《美国法典》第15卷第1113节《美国法典》第15卷第1123节《美国法典》第35卷第2节,第10(c)节出版物。L.112–29第112页,除非另有说明。

最终授权机构 开始修正部分

2在§2.193,将第(e)(1)段修改如下:

端部修正件
商标通信和签名要求。
*****

(e) **(*)*

(1)经核实的事实陈述。支持注册申请、注册申请修订、§2.76或§2.88,请求延长§2.89或法案第8、12(c)、15或71节项下的宣誓书必须满足§2.2(n),并由业主或经适当授权代表业主签字的人签字。经适当授权代表业主核实事实的人员是:

(i) 有合法权力约束所有者的人(例如。,公司高管或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二对事实有第一手了解,并有实际或隐含的权力代表所有人行事的人;

(iii)§拥有实际书面或口头授权书或业主默示授权书的人员。

*****
开始签名

日期:2018年1月8日。

约瑟夫·马塔尔,

副律师,履行主管知识产权的商务部副部长兼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局长的职能和职责。

结束签名 结束补充信息

[FR文件。2018–00428提交时间:1-11-18;上午8:45]

账单代码3510–16–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