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时间表适用于您的情况?
第1(a)节 :您目前在商品和/或服务的商业中使用您的商标。 第1(b)节 :您有在不久的将来将您的商标用于商品和/或服务贸易的真诚意图。 第44(d)条 :您拥有一份提前提交的外国申请,该申请是在您在美国申请相同商标以及相同商品和/或服务的六个月内提交的 第44(e)条 :您在原产国拥有相同商品和/或服务的相同商标的外国注册。 第66(a)条 : 您的申请基于马德里议定书下的申请,马德里议定书是一项确保在多个国家保护商标的申请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