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Leahy-Smith America Invents Act》的实施,美国专利商标局于2011年开始与当地律师协会和非营利组织合作,建立项目,为有意为其发明获得专利保护的资源不足的发明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美国专利商标局将这项工作命名为“专利支持Bono计划”。在这项倡议下,美国各地开发了许多地区专利支持Bono计划。
每个地区的Patent Pro Bono计划都会筛选其收入限制。通常,收入限制由发明人的家庭总收入决定。例如,如果限制为联邦贫困水平的300%,一个单身发明家的家庭总收入可能高达35310美元(贫困水平的3倍),或者一个四口之家的发明家家庭总收入可以高达72900美元(四口之家庭贫困水平的三倍)。有关您所在地区收入限额的具体信息,请联系您所在地区的专利专业博诺计划。联邦贫困指南可在以下网址找到:https://aspe.hhs.gov/poverty-guidelines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