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议设计法条约

拟议的设计法条约 是一项形式条约,要求缔约方,即加入该条约的国家和其他政府间组织,遵守与申请保护工业设计有关的形式方面的某些要求。

如果通过,《设计法条约》将为世界各地的设计权备案和保护提供一个更加精简、协调的程序。条约草案文本规定了缔约方可对设计申请人和业主施加的最大手续要求。其规定示例包括:

  • 缔约方可以施加的要求限制,作为向申请人授予设计申请提交日期的条件
  • 要求缔约方为设计申请人提供一定的灵活性,包括申请过程中错过时限或无意中允许注册失效的申请人的灵活性
  • 合同各方必须允许设计申请人在某些情况下更正或添加优先权要求的要求
  • 缔约方规定宽限期的要求,在宽限期内公开披露不会影响获得权利的新颖性或独创性要求
  • 对缔约方可能施加的要求的限制,即申请人何时可以被要求获得当地代表,以便在当地办事处采取行动。

利雅得外交会议

美国专利商标局率领美国代表团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审议条约草案。2022年7月,WIPO大会决定召开一次外交会议,以缔结并通过一项设计法条约,最迟于2024年举行。为筹备会议美国和其他国家于2023年10月讨论了拟议条约条款和规则的草案文本此外WIPO主办了一次会议,讨论外交会议的方式其中包括辅助主题,如议事规则草案、参加会议的受邀者名单、邀请函草案文本以及与外交会议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组织问题。会议定于2024年11月11日至22日在沙特阿拉伯利雅得举行。有关更多信息,请访问WIPO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