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法律顾问办公室

本地
571-272-7000
传真
571-273-0099

总法律顾问办公室(OGC)负责在法庭和行政法庭上为机构决定辩护、内部机构法律咨询以及对在USPTO执业的人员的监管。OGC由三个组织组成,分别是:

OGC还管理USPTO《信息自由法》程序。

OGC由总顾问领导,总顾问负责部门的全面管理,并担任副秘书长和董事的首席法律顾问,确保为机构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总法律顾问还被授权听取对注册和纪律事项决定的上诉,并根据35 U.S.C.§122确定是否存在发布专利申请信息的特殊情况。美国专利商标局总法律顾问大卫·伯丹.

投诉服务

为了向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或USPTO董事或以其官方身份的员工送达投诉或传票,您必须提供以下服务:

A.任何传票或投诉应亲自送达,或通过挂号信或挂号信送达,或经办公室法律授权送达:

总法律顾问办公室
美国专利商标局
邮政信箱:1450 Alexandria,VA 22313-1450

B.应在营业时间内亲自送达:

总法律顾问办公室
美国专利商标局
麦迪逊大厦东10B20室
杜兰尼街600号
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22314

营业时间内,可致电(571)272-7000联系总法律顾问办公室。

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交上诉通知、选举通知或请求延长与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对PTAB或TTAB决定进行司法审查的时间

根据《美国法典》第35章第141条或第15章第1071(a)条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交上诉通知,根据《美国联邦法典》第36条或第十五章第107一(b)条通过民事诉讼进行选举通知,或请求延长与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对PTAB或TTAB决定进行司法审查的时间,您必须:

A.遵守37 C.F.R.90.2(A)和(b)和90.3(专利事项)或37 CFR 2.145(商标事项)的要求,并通过电子邮件将通知或请求以电子方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件地址:efileSO@uspto.gov请在电子邮件的主题行中包含您要提交的文件类型。 

B.如果在某些情况下无法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则可以通过Priority Mail Express®将通知或请求发送至:

律师办公室
美国专利商标局
邮件站8
邮政信箱1450
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22314

营业时间内,可致电(571)272-9035联系律师办公室。

招生与纪律办公室

注册和纪律办公室(OED)负责在USPTO面前注册律师和代理人,并负责制定和管理注册考试。

普通法办公室

普通法办公室(OGL)负责代表美国专利商标局处理涉及知识产权问题以外的事项。

律师办公室

律师办公室是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