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森学会根据其记录披露政策“史密森指令807–史密森协会机构信息请求”回应记录请求。作为美国的信托机构,史密森学会不受《美国法典》第5章第552条《信息自由法案》(FOIA)的约束,该法案仅适用于联邦政府行政部门内的机构。然而,史密森学会的披露政策遵循《信息自由法》的精神,以促进公开和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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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密森指令807–史密森机构信息请求(披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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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史密森学会获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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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密森记录申请:2009–2011财年, 2012财年, 2013财年, 2014财年, 2015财年,2016财年,2017财年,2018财年,2019财年,2020财年,2021财年,2022财年,2023财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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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密森学会记录的未决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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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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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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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权限–我们的博物馆通过自己的政策独立处理特定图像权限的请求。请将您的查询直接发送到位于的联系页面上为每个博物馆或中心确定的适当个人在这里.
记录请求联系人
杰西卡·萨内
助理总法律顾问
要了解您的请求状态,请联系助理总法律顾问Jessica Sanet,电话:SIRecordsReq@si.edu考虑到每个请求的复杂性和所找到文件的数量,史密森学会尽一切努力尽快响应每个记录请求。
上诉和外部审查
上诉-请求人有权对部分或全部拒绝其请求提出上诉。上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史密森律师事务所总顾问办公室,并在收到全部或部分拒绝信之日起六十天内提出。上诉信应包括请求的追踪号,并解释上诉的具体行动。副秘书长和首席运营官有权决定上诉。申请人将收到批准或拒绝上诉的书面答复。
外部审查-请求者可以联系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的政府和信息服务办公室(OGIS),寻求调解服务,以解决有关他/她的记录请求信息被扣留的争议。您的调解请求应包括授权OGIS代表您进行查询的语言,包括审查OGIS认为与您的请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的权利。您应注意,您理解,作为争议解决过程的一部分,您向OGIS提供的任何文件(保密文件除外)可能会被复制并转发给史密森学会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