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公报第80卷第112号(2015年6月11日,星期四)】【规章制度】[第33170-33190页]通过政府出版局从联邦公报在线获取[网址:www.gpo.gov]【FR文件编号:2015-14267】=======================================================================-----------------------------------------------------------------------商务部专利商标局37 CFR第2部分和第7部分[案卷号PTO-T-2013-0027]RIN 0651-AC89号集体商标和服务要求的变化标志、集体会员标志和认证标志代理:美国商业专利商标局。行动:最终规则。-----------------------------------------------------------------------摘要: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修改有关集体商标、集体服务的规则标志和集体会员标志(合称“集体标志”),和认证标志,以明确申请要求,使用要求声明,多类应用要求和注册维护要求[[第33171页]]标志。这些规则变更将美国专利商标局现行做法编纂成USPTO的“商标审查程序手册”(“TMEP”)和判例法。这些变化还允许USPTO提供公众关于注册和维护的更详细指导注册这些类型的商标,提高效率和对此类标记的一致处理。此外,美国专利商标局正在修订除了与集体商标和认证标记,以与规则更改保持一致通过合并文本和合并标题,以便使用。日期:本规定自2015年7月11日起生效。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Cynthia Lynch,代理办公室商标审查政策专员,电话(571)272-8742或[电子邮件保护].补充信息:执行摘要:目的:如上所述,经修订的规则通过提供更全面、更具体的服务造福公众集体商标注册和认证指南标志。现行规则通过引用将商标和服务标记应用规则;然而,商标和服务标记应用规则有时可能并不特别适合集体和认证商标申请。因此,美国专利商标局正在修订《美国法典》第37篇第2部分和第7部分的规则联邦法规将美国专利商标局现行做法纳入TMEP章节1302、1303等。,1304和1306,并明确说明和提供关于集体和认证标志申请。USPTO也在协调注册维护要求和应用程序要求在适当的情况下。此外,除了与集体商标和认证标志与以下方面的更改保持一致通过合并文本和合并标题,以便使用。为后续讨论关于集体商标和认证的修订和修订规则标记,以下是这些类型标记的简要描述。根据经修订的1946年《商标法》(“该法”):(1)集体商标或集体服务标志;和(2)集体成员标志。《美国法典》第15卷第1127节。集体商标或集体服务集体组织成员使用标记来识别和将他们的商品或服务与非会员的区别开来。TMEP公司第1303条。相比之下,集体会员标志由集体组织的成员,以表示其在集体会员制组织。TMEP第1304.02节。授权用户使用认证标志来表示以下:(1)货物或服务已经过质量认证,材料或制造方式;(2) 商品或服务经认证起源于特定地理区域;和/或(3)货物或服务上的工作或劳动被证明由工会或其他组织的成员执行,或证明表演者符合某些标准。TMEP第1306.01节。A类证明商标类似于集体商标或集体商标服务标记,但用户不是集体成员除外组织。参见TMEP第1306.09(a)节。也就是说,一个集体商标或集体服务标志由符合集体组织标准的组织认证标志由其产品的当事人使用或服务符合认证机构的既定标准。主要条款摘要:如上所述,美国专利商标局正在修订《联邦法典》第37篇第2部分和第7部分的规定在TMEP第1302节中编纂现行USPTO实践的法规,1303及以下。,1304和1306,并明确说明和提供关于集体和认证标志申请,以及统一注册维护要求和应用要求,其中适当的。此外,美国专利商标局正在修订这些部分的一致性和清晰度。成本和收益:该规则制定在经济上并不重要根据行政命令12866(1993年9月30日)。拟议规则和征求意见这项拟议规则于2月2日在《联邦公报》上公布2014年第20号《联邦公报》第79卷第9678页,以及2014年4月8日的《政府公报》。USPTO收到了两项知识产权的意见组织。这些评论发布在USPTO的网站上,网址为http://www.uspto.gov/trademarks/law/Fr_Notice_comments.jsp和是地址如下。修改了以下规则:第2.2、2.20、2.22、2.32节-2.35, 2.41-2.42, 2.44-2.45, 2.56, 2.59, 2.71, 2.74, 2.76, 2.77, 2.86, 2.88-2.89、2.146、2.161、2.167、2.173、2.175、2.183、2.193、7.1和7.37.第二部分:商标案件的实践规则商标案件适用规则美国专利商标局正在修订关于定义的第2.2条,并增加删除本节中重复的措辞尽可能遵守规则。具体而言,第2.2(h)条修订为澄清“国际申请”的定义是有限的申请延长对初始指定中的国际注册。此外,第。增加2.2(i)至(n),以规定以下新定义:后续指定;持有人;在商业上使用或在商业;在商业上使用商标的善意意图;真诚地意图并有权对使用进行合法控制商业中的商标;和已验证的声明、验证、验证或验证。声明美国专利商标局正在修订第2.20节,以代替宣誓如下:在导言中,删除“验证”至符合第2.2(n)节中该术语的定义,并添加术语“声明;”在第二段中删除``签署人“”,并将其替换为“签署人”并删除``文档“”并将其替换为“提交”注册申请书美国专利商标局正在修订第2.22(a)(8)节,删除“”一词网址:http://www.uspto.gov“”以编纂现行USPTO实践TEAS Plus应用程序中的标识必须从USPTO的“美国可接受的商品和服务标识手册”可在TEAS Plus申请表中获得。USPTO正在将第2.32节的规则标题修改为``完整商标或服务商标申请的要求。”此外,第2.32(f)节被添加到交叉参考第2.44节中,用于集体商标申请的要求,第2.32(g)节为添加到交叉参考第2.45节中,以满足以下要求认证标志申请。美国专利商标局正在修订第2.33节,该节涉及以下方面的验证声明:[[第33172页]]商标或服务标志,以确保语言与其他规则,包括第2.2节中的定义。第2.33节为还修订如下:将规则标题修改为“经核实的陈述”商标或服务商标;“修改第2.33(e)(1)节,包括与现行规则类似的措辞,“美国国会可以国际申请/后续指定;“修订第。符合第2.33(e)(1)节,并修订``国际申请/注册应用/后续指定;“并增加第2.33(f)节并发使用所需的验证语句类型根据第2.42节提出的申请。此外,针对评论根据第2.34(a)(1)(i)节提交,USPTO正在修订第。2.33(c)为了与第2.34(a)(1)(i)节保持一致,(a) (2)、(a)(3)(i)和(a)、(4)(ii);第2.44(b)节;以及第2.45(b)节。USPTO正在修订第2.34节,该节涉及商标或服务商标申请,以确保语言符合其他规则,包括第。2.2; 删除当前第2.34(c)节中“商业”的定义作为法案第45节的多余部分;并更正印刷字体错误。此外,规则标题修改为“提交商标或服务商标申请。”第2.34(a)(1)(iv)节修改为删除“实际”作为冗余术语,以与对第2.56(b)(2)和(c)节中有关试样的修订。2.76(b)(2)关于声称使用的修正案,以及第2.88(b)节(2)关于使用说明。最后,第2.34(b)(1)-(3)节修改为压缩第2.34(b)节中的文本,并添加标题“超过一个基础评论:一位评论人指出,在第2.34(a)(1)(i)节中验证未与初始申请一同提交,该规则似乎要求申请人断言商标“已经”自申请日起继续使用;也就是说,什么时候随后提交经核实的声明,声明人必须确认自首次申请提交日期起,该商标正在使用,并且从该日期到已提交验证。评论员建议保留当前规则中的语言和使用` `的语言自申请提交日期。”评论员同样指出评论适用于与根据法案第1(b)或44节。回复:采纳评论员的建议。中的语言现行规则一直被解释为包括一项推定申请人的使用或善意意图在提交后持续有效申请;因此,当前语言是可以接受的,并且已经足够了纳入这一假设。因此,USPTO将保留“第2.34(a)(1)(i)节中的“商业使用”和“善意第2.34(a)(2)、(a)。此外,对第2.33(c)、2.44(b)和2.45(b)节进行了修订以符合对这些小节所做的更改。USPTO正在修订第2.35节,涉及添加、删除或替换基础,包括对集体标记的要求和认证标志,以确保与第。2.44(c)。具体而言,第2.35节修订如下:。2.35(b)(1),在第2.44节和第2.45节中添加交叉引用集体商标或认证商标的新基础要求应用;在第2.35(b)(6)节中,增加“或集体成员”组织“”指示将适用添加或替换的基础;在第2.35(b)(7)节中,添加“”或集体会员组织”,以指明哪些商品、服务、,或组织被删除的基础所涵盖;以及第。2.35(b)(8),添加文本以澄清申请人不得修改申请寻求法案第1(b)和1(a)节相同的商品或服务或相同的集体成员组织。USPTO正在修订第2.41节,关于法案第2(f)节规定的区别,以规定证明对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认证商标,并进行其他更改符合USPTO现行惯例。具体来说,第2.41节是修订如下:在第2.41(a)节中,增加标题“商标第2.41(a)(1)-(3)节中规定的现有第2.41节中的当前文本;并在第2.41(b)节中添加标题“用于集体商标或集体服务商标”并设置第2.41(b)(1)-(3)节规定了集体商标或集体服务标志。以下内容也添加到第2.41节:在第2.41(c)节中,规定了集体会员标识;以及第2.41(d)节中规定了以下要求认证标志。此外,第2.41节中的其他修订如下添加以符合第2.2节中的新定义包括带有副标题的小节,其中列出了以下三种类型可提交的证明,以确定15岁以下儿童的显著性《美国法典》第1052(f)节。此外,第2.41(a)(1)、(c)(1术语“活跃”用于澄清和编纂美国专利商标局的现行做法,参见TMEP第1212.04(d)节规定,必须以显著性证据为基础关于在主要登记簿上有效预先登记的所有权或根据1905年《商标法》。此外,第2.41(a)(1)节和(d) (1)明确此类注册必须针对商品或服务与申请中的内容足够相似,以及第2.41(c)(1)节补充说,集体会员组织的性质必须是与集体会员组织在应用,使得第2.41(a)(1)、(d)(1)节中的这些要求,和(c)(1)编纂判例法和现行USPTO实践。请参见关于Dial-A-Mattress Operating Corp.,240 F.3d 1341、1347、57 USPQ2d1807年、1812年(联邦巡回法院,2001年),In-re Rogers,53 USPQ2d 1741年、1744年(TTAB1999年),TMEP第1212.04(c)、1212.09(a)节。最后,第2.41(e)节不包括在第2.41(d)节认证标志中的地理事项证明原产地,因为《美国法典》第15卷第1052(e)(2)节不适用符合这些条款。参见TMEP第1306.02节。评论:一位评论员建议将第2.41(e)节修订为进一步澄清,尽管考虑了地理标志认证标志,第2.41(d)节不适用于地理原产地标记。评论员建议修订第2.41(e)节如下:“(d)款不适用于因第2(e)(2)节证明原产地的证明标记该法案不适用于作为指示的认证标志区域起源。“回复:美国专利商标局同意进一步澄清和采纳评论员的建议。美国专利商标局正在修订第2.42节中关于同时使用的规定要求,以纳入集体标志和认证标志,以及使其他更改与现行USPTO实践。具体而言,USPTO增加了第2.42(a)节要求注册申请合法同时使用根据现行USPTO实践主张商业用途,参见TMEP第1207.04(b)节和USPTO的“商标审判和上诉”董事会程序手册”第1101.01节,以及该等应用适用于寻求在主注册簿上根据根据现行第2.99(g)节,包括所有相关申请要求,包括第2.44节中关于集体商标的要求或第2.45节:认证标志(如适用)。此外,第。2.42(b)为[[第33173页]]添加以列举并发使用的附加要求现行第二节第二句中规定的申请。2.42并修改该文本,以纳入以下要求集体商标和认证商标。此外,第2.42(c)节是添加至交叉参考电流第2.73节,涉及修改第2.42(d)节添加到交叉参考电流第2.99节,与并发使用有关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的诉讼。美国专利商标局正在修订关于集体商标的第2.44节,以在一条规则中包含集体标记应用的所有要求。具体而言,第2.44节修订如下:第2.44(a)节,列举集体商标的申请要求,纳入了现行第。2.32,关于完整商标或服务的要求标记应用,现行第2.44节和现行USPTO实践,参见TMEP第1303.02节及以下。集体商标和集体服务标志和TMEP第1304.08(c)-(f)节规定的集体会员标识;以及在第2.44(b)节中,规定了未在合理时间内提交的经核实的声明签名或从应用程序中省略以主要对应第2.33(c)节和第2.34(a)(1)(i)、(a)(a) (4)(ii)。此外,第2.44节中增加了以下内容:。2.44(c),规定申请多个文件的要求符合第2.34(b)节的申请依据;第节。2.44(d),同时规定验证要求使用符合第2.33(f)节要求的应用程序;以及第2.44(e)节,交叉引用中的多类应用程序需求规则第2.86节与第2.32(e)节一致。此外,第2.44节是修订后符合第2.2节中的新定义。此外规则标题修改为“完整集体标记的要求”应用“”以与第2.32节的规则标题保持一致关于商标和服务商标申请要求。此外,第2.44(a)(4)(v)节稍作修改,以符合第。2.33(e)(1),修改措辞,包括“美国国会可以对指定的商品或服务进行监管或与之相关在国际申请/后续指定中。”此外,针对提交的关于。2.34(a)(1)(i),USPTO将第2.44(b)节进一步修订为符合第2.33(c)节的微小变化;第2.34(a)(1)(i)节,(a) (2)、(a)(3)(i)和(a)、(4)(ii);以及第2.45(b)节。最后,第。2.44(c)进一步修订,以澄清申请人可以要求更多集体会员标志申请中的一个申请基础。USPTO正在修订关于认证标志的第2.45节,以将认证标志申请的所有要求包含在一个文件中并符合第2.44节的格式集体标记应用要求。具体来说,第2.45节是修订如下:在第2.45(a)节中,列举申请认证标志的要求,包括当前第2.32节中关于完整商标或服务商标申请的要求,现行第2.45节和现行USPTO实践,参见TMEP章节1306.06及以下。;并在第2.45(b)节中规定了未在合理时间内提交的经核实的声明签名或从应用程序中省略以主要对应第2.33(c)节和第2.34(a)(1)(i)、(a)(a) (4)(ii)和第2.44(b)节。此外,还添加了以下内容第2.45节:在第2.45(c)节中,规定索赔要求申请中有一个以上的提交依据,以符合。2.34(b)和第2.44(c)节;在第2.45(d)节中,规定要求用于并发使用应用程序中的验证第2.33(f)节和第2.44(d)节;在第2.45(e)节中,交叉引用第2.86节中的多类应用要求规则与第2.32(e)和2.44(e)节的一致性;以及第2.45(f)节,禁止一次申请同时包含两个认证标志和另一种类型的标记,因为USPTO的数据库排除了单一申请,也禁止注册同一商标与认证标志和另一种类型的标记,按照法案和现行USPTO实践,参见TMEP第1306.05(a)节。此外,对第2.45节进行了修订,以符合第。2.2. 此外,规则标题修改为“完整认证标志申请;认证标志的限制应用“”以与第2.32节的规则标题保持一致关于商标和服务商标申请要求以及。2.44关于集体商标申请要求。此外,第2.45(a)(4)(v)(B)节稍作修改,以符合第。2.33(e)(1),修改措辞,包括“美国国会可以对指定的商品或服务进行监管或与之相关在国际申请/后续指定中。”最后,在对提交的关于第2.34(a)(1)(i)节的评论的回复USPTO正在进一步修订第2.45(b)节,以符合第2.33(c)节的变更;第2.34(a)(1)(i)、(a)(a) (4)(ii);以及第2.44(b)节。试样美国专利商标局正在修订第2.56(b)(2)和(c)条样本,删除术语“实际”作为冗余术语与第2.34(a)(1)(iv)节第。2.76(b)(2)条、第2.88(b)(2)条和第2.161(g)条。此外,第。2.56(b)(5)修改为删除“证明”,并替换为“证明”反映的认证。“”最后,第2.56(d)(3)节,关于笨重样品修改如下:另一种合适的介质可以指定为办公室可以接受。”评论:一位评论员建议第2.56(d)(3)节对于体积较大的样本,应进行修订,以省略对特定形式的媒体因为相关技术的快速发展媒体和尽量减少未来对该规则的修订。评论员建议将这条规则修改为“在没有非笨重货物的情况下”或者,办公室可以接受任何适当的介质。“回复:USPTO同意与数据存储相关的技术媒体正在迅速发展,并且列出了特定类型的媒体可能需要在以后的日期修改此规则。因此USPTO正在修订第2.56(d)(3)节,以省略对特定表格的引用并声明,在缺乏非笨重替代品的情况下,另一种合适的介质可由美国专利局。USPTO正在修订第2.59节中关于替代样品的规定,将现有文本更改为“verified statement”以与第2.2(n)节。此外,第2.59(a)和(b)节修订为参考用替代样本代替集体会员标志。申请的修改USPTO正在修订第2.71(a)节,涉及对货物和/或服务的标识,参考修订描述集体会员标志的性质。此外,对第2.71(b)-(d)节进行了修订,以更改现有文本,以符合第2.2(n)节。此外,增加了第2.71(e)条,规定将实质性改变认证声明的修订根据第2.45(a)(4)(i)(a)和(a)[[第33174页]]允许,这与第2.173(f)节有关注册后的修订。美国专利商标局正在修订关于表格和签署修正案,将现有文本更改为交叉引用第2.2(n)节中“验证”的定义。USPTO正在修订第2.77(a)(1)节中关于允许的在津贴通知和提交使用说明,包括删除集体会员标志。美国专利商标局正在修订第2.76节,涉及对指控的修订使用,包括集体标志的相关要求,以及认证标志,并符合第2.88节使用说明。具体而言,第2.76节修改如下:第2.76(a)节,增加标题“何时提交指控修正案使用;“”在第2.76(a)(1)和(a)现行第2.76(a)和(c)节,但最后修改了语言现行第2.76(a)(1)节中关于USPTO返回不合时宜地提交了修正案,声称使用实践USPTO不会审查此类修订,参见TMEP部分1104.03(b)-(c),以及当前第2.76(c)节中的最后一句,其中稍作修改并移至第2.76(b)(1)(iii)节;第节。2.76(b),增加标题“声称使用的完整修正案”,以及在第2.76(b)(1)-(5)节中包含当前第2.76节(b)和(c) 以及集体商标和认证商标的要求,在第2.76(b)(6)节中,要求标题为“对指称使用的修正”在文档第一页的顶部使用商标电子申请系统(TEAS)提交;英寸第2.76(c)节,增加标题“提交了声称使用“”的修正案,并包括当前第。2.76(e)并将现有文本改为“验证声明”符合第2.2(n)节;在第2.76(d)节中,添加标题``缺陷通知“”,并包括当前章节中的文本。2.76(克);在第2.76(e)节中,添加标题“拒绝通知和要求”,并包括当前第2.76(f)节的大部分内容,除了关于USPTO提供接受修正案的通知,声称使用是因为目前的做法是,出版批准通知规定该通知以及最后一句稍作修改和移动第2.76(h)节;在第2.76(f)节中,添加标题“撤回”和包括当前第2.76(h)节的内容;在第2.76(g)节中,添加标题“未在合理时间内提交验证”,包括将当前第2.76(i)节中的文本更改为``符合第2.2(n)节的验证语句“”;第节。2.76(h),增加标题``对指称使用的修正不是回应但可能包括修订,“包括当前第2.76(f)节的最后一句,并澄清修订声称使用可能包括根据第2.59节进行的修订,以及第2.71节至第2.75节;在第2.76(i)节中,规定下并发使用应用程序中的验证要求第2.42节;在第2.76(j)节中,添加标题“多重类”应用程序。“”此外,美国专利商标局正在进一步修订。2.76(g)与针对第2.34(a)(1)(i)节:商标或服务的备案依据标记应用并包括集体的相关声明标志和认证标志。最后,美国专利商标局正在进一步修订第2.76(i)节与第。2.88(i)允许通知后的使用声明。分类USPTO正在修订第2.86节,涉及多类别应用程序要求,包括集体标记和认证标记,并使其他更改保持一致按照美国专利商标局的现行做法。具体而言,第2.86节修改为如下:将规则标题设置为“多类应用程序;”在第2.86(a)节中,规定了对单个商标的要求,服务商标和/或多个类别的集体商标申请,澄清此类申请必须满足商标或第2.32节中的服务标志应用要求或第2.44节中的集体标记应用要求,以及提供适用的商品、服务或集体性质每个适当国际或美国的会员组织。课程,并为每个课程提供费用、使用日期和样本基于商业用途或每个类别的真实意图声明根据法案第1(b)、44或66(a)节;在第2.86(b)节中,设置第四,单一认证标志申请的要求商品和服务,明确此类多类应用必须满足第。2.45,除了确定根据第1节或法案第44条或世界指定的国际课程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根据法案第66(a)节提交的申请,并提供费用,使用日期,以及基于商业用途或基于第1(b)、44节的每一类别的真实意图声明,或法案第66(a)条;以及第2.86(c)节中,修订为包括当前第2.86(a)(3)节中关于申请人的最后一句话未对相同货物同时提出法案第1(a)节和第1(b)节的要求或单个应用程序中的服务。此外,以下是添加至第2.86节:在第2.86(d)节中,限制单一应用根据法案第1或44节,将货物或服务纳入美国A类和/或B类以及任何国际班或集体会员组织美国200级,并根据第法案第66(a)条,不包括商品、服务或集体任何国际级别的会员组织,以保持一致性第2.45(f)节;在第2.86(e)节中,添加当前第。2.86(b)关于指控修正案的多类要求使用和使用说明;在第2.86(f)节中,添加当前第2.86(c)节关于发布单一注册多类应用程序的证书。张贴津贴通知USPTO正在修订第2.88节中关于使用说明的内容,以包括集体标志的相关要求和认证标志,并符合第2.76节声称使用的修正案。具体而言,第2.88节修改为如下:将规则标题设置为“通知后的使用声明”容差;''在第2.88(a)节中,添加标题“何时提交声明”使用;“”在第2.88(a)(1)节中,包括当前第2.88(a)节,删除关于USPTO返回的语言在发出通知之前提前提交的使用声明因为根据现行惯例,美国专利商标局不会退还或审查,见TMEP第1109.04节;在第2.88(a)(2)节中,包括大多数第2.88(c)节中的内容,最后一句除外稍作修改并移至第2.88(b)(1)(iii)节;第节。2.88(b),添加标题“完整的使用说明”,包括第2.88(b)(1)节-(3)第2.88节第(b)段的内容。2.88(b)(1)(iii)还包括第2.88(b)(1)(iv)节中当前的第2.88节(c),还包括当前第2.88(i)(1)-(2)节和第2.88节(b)(6)中的文本要求标题“使用说明”位于未使用TEAS归档的文件,以及。2.88(b)纳入集体标志的要求,以及认证标志并将文本更改为“验证声明”[[第33175页]]符合第2.2(n)节;在第2.88(c)节中,添加标题``及时提交使用声明的最低备案要求”包括当前第2.88(e)节中的文本,并将文本更改为``符合第2.2(n)节的验证语句“”;第节。2.88(d),添加标题“缺陷通知”,并包括文本根据现行第2.88(g)节,最后一句除外;第节。2.88(e),增加标题“拒绝通知和要求”并包括当前第2.88(f)节中的文本,但删除USPTO提供接受通知的语言使用声明,因为注册证书提供了通知;在第2.88(f)节中,添加标题“使用声明不得撤销”,并将文本包含在本节最后一句中。2.88(克);在第2.88(g)节中,添加标题“未提交验证”在合理的时间内,“”包括当前第2.88(k)节中的文本,并将现有文本更改为“验证语句”以与第2.2(n)节;在第2.88(h)节中,添加标题“修改应用程序,“”包括从第二句到最后一句的文本现行第2.88(f)节,并规定使用声明可能包括根据第2.51节、第2.59节和第2.71节进行修订第2.75节,因为TEAS在线使用声明表现在将接受相同形式的修订;在第2.88(i)节中,添加同时使用修正案中的验证要求第2.42节;在第2.88(j)节中,添加标题“多重类”应用”,并包括当前第2.88(l)节中的文本;和中第2.88(k)节,添加标题“放弃”,并包括当前第2.88(h)节。最后,美国专利商标局正在进一步修订。2.88(g)与针对第2.34(a)(1)(i)节:商标或服务的备案依据标记应用并包括集体的相关声明标志和认证标志。评论:一位评论员要求澄清第2.88(i)节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申请人才能申请提交了一份适当的修正案,以供在第1(b)条中同时使用申请并满足管辖要求根据《美国法典》第15卷第1052(d)节同时使用。回应:因为申请人必须在为了寻求同时使用,USPTO澄清了对同时使用,并根据第。第2.76条或第2.88条下的使用声明将是罕见的。美国专利商标局进一步澄清,为了使此类修订能够被接受修订必须满足第2.73节中关于修订的要求并发使用应用程序和管辖要求根据《美国法典》第15卷第1052(d)节同时使用。此外,美国专利商标局对第2.76(i)和2.88(i)节进行了轻微修订,以澄清如果根据第2.73节的规定,将申请修改为同时使用。美国专利商标局正在修订第2.89节,关于提交申请用于延长提交使用声明的时间(``扩展名请求“”),包括集体商标的相关要求和认证标志,以及使其他更改保持一致符合美国专利商标局现行做法。第2.89节修订如下:第2.89(a)节,增加标题“发布后的首次延期请求津贴通知;“在第2.89(a)(3)节中,将文本更改为``验证语句“”符合第2.2(n)节,并包含集体商标和认证商标的要求;第节。2.89(b),添加标题“后续延期请求”和十字-第2.89(b)(2)至2.89(a)(2首次和后续延期请求的要求相同;在第2.89(c)节中,添加标题“四个后续延期请求允许;“”在第2.89(d)节中,添加标题“正当理由”,列举在第2.89(d)(1)-(3)节中,为所有人提供正当理由的要求商标,包括集体商标和认证商标,包括当前第2.89(d)(1)节中的文本;在第2.89(e)节中,增加使用说明”,并修改当前文本以清晰明了;第节。2.89(f),增加标题“货物或服务”,并纳入集体商标和认证商标的要求;第节。2.89(g),添加标题“授予或拒绝通知;”以及第。2.89(h),添加标题“合理范围内未提交验证”时间”包含了集体标记和认证标志,并将文本更改为“验证声明”符合第2.2(n)节。此外,美国专利商标局正在修订第。2.89(a)(3)、(b)(3对第2.34(a)(1)(i)节关于备案依据的评论的回复商标或服务商标申请。董事的请愿和行动USPTO正在修订第2.146(c)节,该节涉及向董事,将现有文本改为“验证声明”符合第2.2(n)节。此外,对第2.146(d)节进行了修订指定有关已取消或过期的请愿书注册必须在两个月内提交给USPTO更新USPTO记录以显示注册为取消或到期,以确保所有相关方能够准确确定提交请愿书的截止日期这些情况。因未能提交宣誓书或声明而取消USPTO正在修订第2.161节,涉及宣誓书或根据法案,包括集体商标的相关要求,以及认证标志,更改文本以符合第2.2节,以及做出与美国专利商标局现行做法一致的其他变更。章节2.161(g)修改为交叉参考电流第2.56节并删除第2.161(g)(1)-(3)节,因为出现了类似的语言现行第2.56节。修订了第2.161(h)节,将从当前第2.161(h)(1)节到第2.161删除当前第2.161(h)(2)-(3)条,因为第2.161(h)(2)-(3)节,其中第2.1612014年6月21日后适用于根据该法案第8条已经失效。增加了第2.161(i)和(j)节,如下所示,包括对集体标志和统一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后做法的认证标志符合现行考试惯例,并符合第。7.37(i)-(j),关于商业用途的宣誓书或声明,或法案第71节规定的可原谅的不使用:在第2.161(i)节中增加标题“集体商标的附加要求”和此类标志的附加要求,见TMEP第1303.01节,1303.02(c)(i)、1304.08(f)(i;在第2.161(j)节中,添加标题``认证标志“”的附加要求和附加要求此类标记的要求,见TMEP第1306.06(f)(i)-(iii)节,(f) (v)。将第2.161(k)节添加到第7.37节的交叉引用中关于完整宣誓书或声明的要求商业使用或可原谅的不使用基于法案第66(a)节的基本应用。法案第15节项下的宣誓书或声明USPTO正在修订第2.167节,涉及宣誓书或根据法案第15条宣布不可抗辩,包括集体商标和认证商标的相关要求,将文本更改为“已验证”,以符合第2.2(n)节的要求做出与美国专利商标局现行做法一致的其他变更。具体而言,第2.167(f)节修订为[[第33176页]]删除当前规则的最后一句,因为USPTO惯例、确认收到宣誓书的通知或只有在符合第2.167(a)至(g) 符合第2.167(i)节的要求。参见TMEP第1605条。还增加了第2.167(h)、(i)、(j)和(k)节,如下所示以下,为了澄清美国专利商标局的现行做法:在第2.167(h)节中,澄清如果宣誓书或当宣誓书或声明书未能满足第2.167(a)至(g)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宣誓书或声明将被放弃未在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内收到响应;英寸第2.167(i)节澄清,确认通知仅如果宣誓书或声明满足第2.167(a)节至(g) ;在第2.167(j)节中,澄清宣誓书或声明可能根据第2.146节的规定,在或在发出确认通知后;以及第2.167(k)节,澄清可能提交新的宣誓书或声明以及新的费用如果放弃宣誓书或声明。参见TMEP第1605节。更正、免责声明、放弃等。USPTO正在修订第2.173节,涉及对注册,包括集体商标的相关要求和认证标志,更改文本以符合第2.2节,并做出与美国专利商标局现行做法一致的其他变更。第2.173节修订如下:在第2.173(b)(2)节中,交叉-关于商标签名,请参考第2.193(e)(6)节要求,并删除本小节中的以下语言:与当前第2.193(e)(6)节中的措辞类似;第2.173(d)节,澄清将实质性改变商标的修改不会根据法案第7(e)节的规定获得许可;第节。2.173(e),修改标题为“货物标识修改,服务或集体成员组织”以及要添加的文本对集体成员性质的描述组织;以及在第2.173(f)节中,将标题修改为“认证标志的认证声明”,并规定规定禁止修改认证声明第2.45(a)(4)(i)(a)和(a)并与第2.71(e)节保持一致。章节2.173(f)重新命名为Sec。2.173(g),第2.173节(g)为重新命名为第2.173(h)条。第2.173(i)节增加了标题``无添加或删除第2(f)节索赔的修正案获得的独特性,”澄清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不允许寻求增加或消除已获得的索赔的修正案独特性,正如所有者不能修改注册对主要登记册的补充。参见TMEP第1609.09节。USPTO正在修订第2.175(b)(2)节,内容涉及所有者的错误,将文本更改为“已验证”以符合第2.2(n)节。期限和续期USPTO正在修订第2.183(d)节,涉及续期申请,规定续期申请可涵盖除了涵盖少于注册中的所有商品或服务。商标案件中的一般信息和通信美国专利商标局正在修订关于商标的第2.193节通信和签名要求,以更正排版第2.193(c)(2)节中的错误,更改第2.193节(e)(1)中的当前文本符合第2.2(n)节,并修改第2.193(f)节删除对第10.23(c)(15)节的引用参考第11.804节,因为本章第10部分已删除,并且保留,当前第11.804节中的内容与之前在第10.23节中规定的内容。第7部分:根据相关议定书提交文件的实践规则关于国际注册的马德里协议标志子部分A——一般信息USPTO正在修订第7.1节中关于定义的内容,以增加第7.1(f)节通过引用纳入了第。2.2(k)和(n),适用于根据与关于国际注册的马德里协议标志。子部分F——根据法案第71节的宣誓书对美国的保护USPTO正在修订第7.37节中关于宣誓书或根据法案,包括集体商标的相关要求,以及认证标志,并更改文本以符合第2.2节。具体而言,第7.37(h)节进行了修订,纳入了将第7.37(h)(1)节改为第7.37。7.37(h)(2)-(3),因为第7.37(h)(2)-(3)节中的日落条款,2014年6月21日之后,第7.37(h)(2)节将不再适用根据法案第71节提交的宣誓书或声明已过期。增加第7.37(i)和(j)节,如下所示集体商标和认证商标的要求统一USPTO的注册后实践考试实践,并符合第2.161(i)-(j)节的规定,关于商业用途或可原谅的宣誓书或声明法案第8节规定的不使用:在第7.37(i)节中增加标题``集体标志“的附加要求和附加要求此类标记的要求,见TMEP第1303.01、1303.02(c)(i)节,1304.08(f)(i)-(ii),1904.02(d);在第7.37(j)节中,添加标题``认证标志“”的附加要求和附加要求此类标志的要求,见TMEP第1306.06(f)(i)-(iii)节,(f) (v),1904.02(d)。规则制定要求《行政程序法》:规则制定的变化涉及机构实践和程序规则,和/或解释性规则规则。参见Perez诉Mortg案。《银行家协会》,135 S.Ct.1199,1204(2015)(解释性规则` `建议公众该机构对其管理的法规”)(引用和内部省略引号);国家退伍军人辩护组织诉Sec'y退伍军人事务,《联邦地区法院判例汇编》第三编第260卷第1365页、第1375页(联邦巡回法庭2001年)(规定澄清法规的解释是解释性的);Bachow通讯Inc.v.FCC,《联邦地区法院判例汇编》第三辑第237卷第683、690页(2001年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庭)(管辖根据行政程序,申请过程是程序性的法案);Inova Alexandria Hosp.v.Shalala,《联邦地区法院判例汇编》第三辑第244卷第342、350页(第四巡回法庭。2001年)(处理上诉的规则是程序性的,而不是改变审查索赔的实质性标准)。因此,提前通知和公众评论的机会根据《美国法典》第5卷,无需对本规则制定进行修改。553(b)或(c),或任何其他法律。参见Perez,135 S.Ct.at 1206(注意-当机构发布最初的解释性规则“”,也不是“”当它修正或废除解释性规则“”);库珀技术公司。Co.v.Dudas,《联邦地区法院判例汇编》第三辑第536卷第1330、1336页-37(联邦巡回法院2008年)(规定《美国法典》第5卷第553节,因此《美国法典。2(b)(2)(b),不需要通知和评论规则制定``解释性规则、一般政策声明或机构组织、程序或实践”,引用5 U.S.C。553(b)(A))。然而,USPTO选择在之前征求公众意见作为USPTO实施规则[[第33177页]]寻求公众对集体和认证标志。监管灵活性法案:作为事先通知和机会根据《美国法典》第5卷第553节或任何其他规定,无需公众发表评论法律,既不是监管灵活性法案分析,也不是认证根据《监管灵活性法案》(5 U.S.C.601等)必修的。参见《美国法典》第5卷第603节。此外,出于本文所述原因,副总干事美国专利商标局普通法顾问已向首席顾问证明小企业管理局的倡导本文件不会对大量小型实体。参见《美国法典》第5卷第605(b)节。在一定程度上,本文件中的规则更改主要是编纂TMEP和判例法中规定的现行USPTO实践关于集体商标和认证商标,这些规则发生了变化不对申请人和登记所有人/持有人施加新的负担。一些规则更改使注册维护要求与当前应用程序要求。USPTO也在改变现状关于认证维护要求的实践标记要求提交人在根据法案第44和66(a)节进行登记提交认证标准,并要求如果标准发生变化,此类宣誓书将提交更新的标准或者一份声明表明他们没有。美国专利商标局不收集或维持小实体与大实体商标案件的统计数据申请人,并且为了精确计算小型实体的数量影响。然而,这些规则的改变不会对大多数商标所有者/持有人,仅对认证标志注册的非常小的子集,其中标准之前未提供,或更改后注册。认证标志约占总数的0.2%USPTO数据库中的注册商标数量(约4000个注册总数约为200万次)。2014财年,所有申报人的使用宣誓书总计约248000份,其中约0.2%,或496份宣誓书,已提交认证标志注册。在那496人中宣誓书,只需包含一小部分认证标准或修订标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提交标准,因为它只是涉及将已经存在的文件附加到必须否则,应保持登记。由于这些原因规则更改不会对大量小型实体。12866号行政命令(监管规划和审查):已确定规则制定对于以下目的不重要第12866号行政命令(1993年9月30日)。第13563号行政命令(改进监管和监管审查):USPTO遵守了第13563号行政命令(2011年1月18日)。具体而言,美国专利商标局在可行和适用的范围内:(1)做出了合理的决定,即利益证明了规则发生变化;(2) 调整规则,使其负担最小符合监管目标的社会;(3) 选择最大化净收益的监管方法;(4) 规定的绩效目标;(5) 确定和评估可用选择;(6) 为公众提供了一个有意义的机会参与监管流程,包括征求意见在发出建议的规则制定,并提供对规则制定摘要的在线访问;(7) 试图促进协调、简化和统一跨政府机构并确定旨在促进创新;(8) 经过深思熟虑的减轻负担和保持公众的灵活性和选择自由;(9)确保了科学技术信息和过程的客观性,在适用的范围内。13132号行政命令(联邦制):该规则制定不包含足以保证联邦制含义的政策根据第13132号行政命令准备联邦制评估(1999年8月4日)。国会审查法案:根据国会审查法案《小企业监管执法公平法案》的规定1996年(《美国法典》第5卷第801节及以下),在发布本最终规则之前USPTO已提交所需的报告,其中包含最终规则和向美国参议院、美国众议院代表和政府总审计长问责办公室。本文档中的更改预计不会每年对经济造成1亿美元的影响,或此外,成本或价格大幅上涨,或出现重大不利影响对竞争、就业、投资、生产力、,创新,或美国企业的能力在国内和出口市场与外资企业竞争。因此,本文件预计不会产生“主要规则”定义见《美国法典》第5卷第804(2)节。1995年《无资金授权改革法案》:规则制定不涉及联邦政府间授权导致州、地方和部落政府在总额为1亿美元(经调整)或以上年,或联邦私营部门的授权,这将导致私营部门支出1亿美元(经调整)在任何一年内,且不会对小型政府。因此,在1995年《无资金授权改革法案》的规定。参见《美国法典》第2章。1501及以下。减少文书工作法案:该规则制定涉及信息受美国办公室审查的托收要求管理和预算(OMB)根据《文书削减法案》1995年(《美国法典》第44卷第3501节及以下)。USPTO已确定不会有新的信息收集要求或影响与此相关的现有信息收集要求规则制定。本规则制定所涉及的信息集合已由OMB审查并事先批准,控制编号为0651-0009、0651-0050、0651.0051、0651-054、0651-10055、0651-20056和0651-0061.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不需要任何人回应,任何人也不会因失败而受到惩罚符合要求的信息集合减少文书工作法,除非该信息收集显示当前有效的OMB控制编号。受试者名单37 CFR第2部分行政惯例和程序,商标。37 CFR第7部分行政惯例和程序、商标、国际注册。根据序言中给出的理由和授权包含在《美国法典》第15卷第1123节和第35卷第2节修订版中,美国专利商标局将第37编第2部分和第7部分修改如下:[[第33178页]]第2部分——商标案件中的实践规则01.37 CFR第2部分的权威引用继续为跟随:权威:《美国法典》第15卷第1123节、第35卷第2节,除非另有说明。02.修订第2.2节,修订第(f)和(h)段,并添加第(i)段至第(n)段内容如下:第2.2节:定义。*****(f) 首字母缩写TEAS是指商标电子申请系统,位于网址:http://www.uspto.gov.* * * * *(h) 本部分中使用的国际申请一词是指:,除了法案第60节中的定义外寻求国际注册保护的延伸根据马德里议定书提交的初始指定商标国际注册协议。(i) 本部分中使用的术语“后续指定”是指请求延长对国际注册的保护国际局在国际注册。(j) 本部分中使用的术语持有人除指第节中“国际注册持有人”的定义该法案第60条规定,以其名义寻求将保护延伸至美国被记录在国际登记册上。(k) 商业中使用的术语或使用的商标在本部分中,除了“在法案第45节中的“商业”:(1) 对于商标或服务商标而言货物或与货物有关的申请人、所有人或持有人,或美国申请中规定的服务,声称使用的修正案,使用声明、宣誓书或使用声明或可原谅声明不使用;(2) 对于集体商标或集体服务商标,使用会员在商品上或与商品相关的商业标记,或美国申请中规定的服务,声称使用的修正案,使用声明、宣誓书或使用声明或可原谅声明不使用;(3) 对于集体会员标志,在商业中使用该标志由成员表示集体组织的成员身份美国申请、指控使用修正案、使用,或使用或可原谅的不使用的宣誓书或声明;(4) 对于认证标志,通过货物或服务的授权用户或与之相关的授权用户在美国申请、声称使用的修正案、使用、宣誓书或声明使用或可原谅的不使用。(l) 在商业中使用商标作为本部分中使用的是指,对于商标或服务标志申请人或持有人有善意使用该商标商业活动中指定的商品或服务或与之相关的商业活动美国申请或国际申请/后续指定。(m) 善意一词有权行使合法控制本协议中使用的商标在商业中的使用部分是指:(1) 对于集体商标或集体服务商标申请人或持有人有真诚的意图,并且有权对商标在商业中的使用实施合法控制美国申请或国际申请/后续指定;(2) 对于集体会员标志,申请人或持有人有善意且有权行使合法权利控制会员在商业中使用商标以表明美国规定的集体组织成员。申请或国际申请/后续指定;(3) 对于认证标志,申请人或持有人具有善意且有权行使合法控制授权用户在商业上使用商标与美国申请中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的关联或国际申请/后续指定。(n) 术语验证语句和术语验证、验证或本部分中使用的验证是指宣誓的声明宣誓或宣誓书,或由声明支持根据第2.20节或《美国法典》第28卷第1746节,并按照第2.193节的要求。03.将第2.20节修改为:第2.20节:代替宣誓的声明。不是宣誓、宣誓书或宣誓声明,而是可使用28 U.S.C.1746或以下声明语言:签字人被警告故意虚假陈述和根据《美国法典》第18卷,类似行为可处以罚款或监禁,或两者兼有。1001,且此类故意虚假陈述等可能危及申请或提交文件的有效性或由此产生的注册,声明他/她自己的知识是真实的,所有声明都是关于信息的人们相信信仰是正确的。04.修订第2.22节,将第(a)(8)段修订如下:第2.22节:TEAS Plus申请的备案要求。(a) **(*)*(8) 正确分类的商品和/或服务识别办公室可接受的货物和/或服务通过TEAS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识别手册》附加形式。在根据法案第44节提出的申请中第44条基础所涵盖的货物和/或服务不得超出国外货物和/或服务范围申请或注册;* * * * *05.修订章节标题和段落,修改第2.32节(a) (3)(iii)、(a)(6)、(c)和(e),并增加(f)和(g)段至内容如下:第2.32节:完整商标或服务商标的要求应用程序。(a) **(*)*(3) * * *(iii)如果申请人是国内合伙企业,则应提供名称和普通合伙人的公民身份;* * * * *(6) 特定商品或服务清单申请人使用或打算使用该商标。在美国。根据法案第44节提交的申请,货物范围或第44条基础所涵盖的服务不得超过外国申请或注册中的货物或服务;* * * * *(c) 应用程序必须包含符合第2.51节和第2.52节的要求。* * * * *(e) 有关多类应用程序的要求,请参阅第。2.86.(f) 有关所有集体标记应用的要求,请参见第2.44节。(g) 有关认证标志申请的要求,请参见第2.45节。06.将第2.33节修订如下:第2.33节:经核实的商标或服务商标声明。(a) 应用程序必须包含经过验证的语句。[[第33179页]](b) (1)在根据法案第1(a)节提出的申请中经核实的陈述必须声称:申请人认为申请人是商标的所有人;商标在商业上使用;这是最好的签字人的知识和信仰,任何其他人都无权使用商业上的标记,以相同的形式或如此接近的形式当应用于以下商品或服务时,可能出现的相似性此类其他人,造成混淆或错误,或欺骗;那个样品显示了货物上或与货物有关的标记或服务;并且申请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2) 在根据法案第1(b)或44节提出的申请中经核实的声明必须声明:申请人有善意使用该商标商业;申请人认为申请人有权使用商品或服务上或与之相关的商业标记在申请中指定;最好的签字人知识和信仰,任何其他人都无权在商业,无论是以相同的形式还是以类似的方式当适用于其他方的货物或服务时人,造成混淆或错误,或欺骗;而且那个申请书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c) 如果本条第(b)(1)或(2)款中的经核实声明部分在签署后的合理时间内未提交办公室可要求申请人提交一份经验证的替代文件证明该商标自申请提交日期,或申请人有善意自申请日起在商业上使用该商标。(d) [保留](e) 在根据该法案第66(a)条提出的申请中声明,这是国际注册的一部分国际局必须声称:(1) 申请人/持有人有使用该商标的善意意图美国国会可以监管或与之相关的商业使用国际申请中指定的货物或服务/后续指定;(2) 签字人被适当授权执行声明代表申请人/持有人;(3) 签字人认为申请人/持有人有权在商业上使用美国国会可以监管的标志与国际规定的货物或服务有关应用/后续指定;(4) 据他/她所知和所信,没有其他人,公司、公司、协会或其他法律实体有权在商业中使用美国国会可以在其形式相同或极为相似当用于或与以下商品或服务相关时此类其他人、公司、公司、协会或其他法律实体,造成混乱,或造成错误,或欺骗。(f) 在根据第2.42节同时使用的申请中必须修改本节第(b)(1)段中的已验证声明表明除申请中规定的人员外,没有其他人员有权在商业上使用该商标。07.通过修订章节标题和(a)段修订第2.34节介绍性文本,(a)(1)介绍性文本至(v)、(a)(2)、(b)(3)导言文本、(a、(3)(i)和(iii),(a) (4)导言文本,(a)(4)(i)(B)、(a),(b)并删除(c)段。修订内容如下:第2.34节:提交商标或服务商标申请的依据。(a) 商标或服务商标的申请必须包括以下五种或五种以上的备案基础:(1) 根据法案第1(a)节在商业上使用。要求根据法案第1(a)节提出的申请包括:(i) 申请人关于商标在商业。如果经验证的报表未与初始报表一起存档申请时,经核实的声明还必须声称该标记是自申请日起在商业上使用;*****(iii)申请人首次使用商标的日期商业;(iv)一个样本,显示申请人如何在商业;(v) 如果应用程序指定了多个商品或某类服务、第(a)(1)(ii)款中的使用日期以及(iii)只有一项货物或在该类中指定的服务。(2) 根据法案第1(b)节的使用意图。在应用程序中根据法案第1(b)节,申请人必须核实申请人有在商业上使用该商标的真实意图。如果经验证的声明未与初始申请一同提交经核实的声明还必须声称申请人有一份真实的自申请提交之日起在商业上使用该商标的意图日期。(3) 商标在外国申请人所在国的注册根据《法案》第44(e)节规定的原产地。根据该法案第44(e)节的申请如下:(i) 申请人经核实的声明,即申请人拥有在商业上使用该商标的真实意图。如果已验证声明未与初始申请一同提交,办公室将要求提交经核实的声明,该声明还必须声明申请人有善意使用该商标截至申请提交日期的商业。* * * * *(iii)如果记录表明外国注册将在美国注册证签发之前到期,申请人必须提交真实副本、复印件、证明或认证副本申请人的原籍国向确定外国注册已经续期,并将在美国注册发布时具有完全效力。如果续期证明不是英文的,申请人必须提交翻译。(4) 优先权要求,基于提前申报的外国根据《法案》第44(d)条的规定。法案第44(d)节规定的申请如下:(i) ***(B) 说明应用程序是基于后续定期在同一个外国提交申请,并且任何之前提交的申请被撤回、放弃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没有公开接受公众检查,也没有任何未完成的权利,并且未作为申请优先权。(ii)申请人的经核实的声明,即申请人具有在商业上使用该商标的真实意图。如果已验证声明未与初始申请一同提交,办公室将要求提交经核实的声明,该声明还必须声明申请人有善意使用该商标截至申请提交日期的商业。(iii)在批准发布申请之前,或要在补充登记册上登记,申请人必须根据法案第1节或第44节建立基础。(5) 国际注册保护的扩展法案第66(a)节。在根据第66(a)条提出的申请中法案,国际申请/后续指定必须包含a已签名[[第33180页]]符合第2.33(a)、(e)节要求的声明。(b) 不止一个基础。在根据第1或44条提出的申请中根据《法案》,申请人可以要求多个依据,前提是申请人满足要求的所有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必须说明每种依据以及货物或服务该基础适用于。申请人必须指定货物或多个基础所涵盖的服务。第1(a)和1(b)节不得对同一货物或同一服务同时提出诉讼应用程序。《法案》第66(A)条规定的基础不得合并以另一个基础。08.修订第2.35节,修改第(b)(1)和(b)段(6)至(8) 内容如下:第2.35节:添加、删除或替换碱基。(b) **(*)*(1) 在发表反对意见之前,申请人可以添加或如果申请人满足新基础的所有要求,则替换基础依据,如第2.34节、第2.44节或第2.45节所述。这个申请人可以随时删除基础。* * * * *(6) 当申请人添加或替换基础时,申请人必须列出每个基础并指定商品、服务或集体该基础适用的会员组织。(7) 当申请人删除基础时,申请人还必须删除任何商品、服务或集体会员组织仅包含在删除的基础上。(8) 一旦申请人就任何或所有商品或服务,或集体会员组织申请人不得修改申请以根据法案第1(a)节规定的相同货物或服务集体会员组织,除非申请人提交根据法案第1(c)节或第1(d)节使用的指控。09.将第2.41节修订如下:第2.41节:第2(f)节项下的显著性证明。(a) 对于商标或服务商标——(1)优先权注册。在适当的情况下,一个或多个活动的所有权之前在主注册簿或商标下的注册1905年同一商标的法案可被接受为如果货物或服务与申请中的货物或服务;然而,进一步的证据可能是必需的。(2) 五年内独家持续使用商业。在适当的情况下,如果说商标或服务标记通过以下方式使申请人的商品或服务与众不同申请人实质上独占和持续使用商标在商业上的有效期为提出了独特性的要求,通过验证的方式进行展示申请书中的陈述可被接受为表面证据独特性;然而,可能需要进一步的证据。(3) 其他证据。在适当的情况下,如果申请人声称商标在申请人的货物或服务,申请人可以可注册性,与申请一起提交,或响应要求提供证据或拒绝登记、核实声明,证词,或其他显示持续时间、范围、,商业用途和广告支出的性质与之相关(识别介质类型并附上典型广告),以及来自行业或公众,或两者,或其他适当的证据独特性。(b) 对于集体商标或集体服务商标——(1)先前注册的所有权。见段落要求(a) (1)。(2) 五年内独家持续使用商业。在适当的情况下,如果集体商标或集体据说服务商标已成为会员商品的独特之处或由于成员的实质性排他性和商标在商业上的连续使用提出独特性要求的日期,通过申请中经核实的陈述可被视为表面证据显著性证据;然而,可能需要进一步的证据。(3) 其他证据。在适当的情况下,如果申请人声称商标在会员的商业活动中变得与众不同货物或服务,申请人可以为支持可注册性,与申请一同提交,或作为对证据请求的回应或拒绝登记、核实声明、证词或其他显示在商业及相关广告支出(确定媒体类型并附上典型广告),以及来自行业或公众的经核实的声明、信件或声明,或或其他适当的显著性证据。(c) 对于集体会员标志——(1)优先权注册。在适当的情况下,一个或多个活动的所有权之前在主要登记簿上或根据1905年法案进行的登记同一标记的表面证据可被接受为如果集体的商品、服务或性质会员组织与集体组织非常相似申请中的会员组织;然而,进一步的证据可能需要。(2) 五年内独家持续使用商业。在适当的情况下,如果说集体会员标志在申请人的集体会员制组织商标在商业上的实质性排他性和持续使用显著性声明日期前五年在申请中,可以通过验证声明的方式显示被接受为显著性的初步证据;然而,进一步可能需要证据。(3) 其他证据。在适当的情况下,如果申请人声称商标在商业上已变得与众不同申请人集体会员组织的会员资格为了支持可注册性,申请人可以提交申请,或回应证据请求或拒绝登记、核实声明、证词或其他适当的显示成员在商业及相关广告支出(识别媒体类型并附上典型广告),以及来自行业或公众的经核实的声明、信件或声明,或或其他适当的显著性证据。(d) 对于认证标志——(1)先前认证的所有权标记注册。在适当的情况下,一个或多个的所有权在主要注册机构注册的有效先前认证商标或根据1905年法案,同一标记可被接受为prima如果授权用户的商品或服务与应用程序,受限于所述声明的限制在里面[[第33181页]]第2.45(a)(4)(i)(C)节;然而,可能需要进一步的证据。(2) 五年内独家持续使用商业。在适当的情况下,如果说认证标志具有由于授权用户对索赔日期前五年的商业标记通过在该申请可被接受为显著性;然而,可能需要进一步的证据。(3) 其他证据。在适当的情况下,如果申请人声称某一商标已成为认证商品的特征,或服务计划,申请人可以,为了支持可注册性,与申请一同提交,或作为对证据请求的回应或拒绝登记、核实声明、证词或其他显示持续时间、范围和性质的适当证据授权用户在商业中的使用和与之相关(识别介质类型并附上典型广告),以及来自行业或公众,或两者,或其他适当的证据独特性。(e) 带有地理信息的认证标志。第(d)段本节不适用于认证中的地理事项证明原产地的标记,因为法案第2(e)(2)节不适用于表示区域性的认证标志原产地。010.将第2.42节修订如下:第2.42节:同时使用。(a) 在寻求并发使用之前根据该法案在主要登记簿上的登记必须在并包含除第2.44节或第2.45节外,如果适用。(b) 申请人还必须包括一份经核实的声明就申请人所知,注明以下内容:(1) 对于商标或服务商标申请人在商业上使用该商标;集体标记或认证标志,申请人的地理区域会员或授权用户在商业上使用该商标;(2) 对于商标或服务商标,申请人的货物或服务;集体商标、集体服务商标或认证标志、申请人会员或授权用户的商品或服务;对于集体会员标志申请人的集体会员组织;(3) 申请人申请注册的使用方式;(4) 并发用户的姓名和地址;(5) 向其发布的注册或其提交的申请并发用户(如果有);(6) 对于商标或服务商标并发用户在商业中使用标记;对于一个集体标志或认证标志并发用户的成员或授权用户正在使用中的标记商业;(7) 对于商标或服务标记,并发用户的商品或服务;集体商标、集体服务商标或认证标志,并发用户的成员或授权用户的货物或服务;对于集体会员标志并发用户的集体成员组织;(8) 并发用户或并发用户的使用模式用户成员或授权用户;(9) 并发用户或并发用户的成员或授权用户。(c) 关于修改申请以同时使用的要求,参见第2.73节。(d) 有关并发使用过程的要求,请参见第。2.99.011.将第2.44节修订如下:第2.44节:完整集体标记申请的要求。(a) 集体商标注册的完整申请,集体服务标志或集体会员标志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 第2.32(a)节导言中规定的要求通过(a)(4)、(a)、(8)到(10)、(c)和(d);(2) (i)对于集体商标或集体服务商标特定货物或服务清单申请人的成员使用或打算使用该商标;(ii)对于集体会员标志,说明其性质会员组织的类型、目的或领域成员的活动;(iii)在根据法案第44节提交的美国申请中商品或服务的范围或成员的性质第44条基础所涵盖的组织不得超出范围会员组织的商品或服务或性质外国申请或注册。(3) (i)集体商标或集体服务商标国际货物或服务类别(如已知)。国际课程列表见本章第6.1节商品和服务;(ii)根据法案第1或44节,美国200级分类;和用于根据第66(a)节提交的集体会员标志申请法案,国际组织指定的国际类别在相应的国际注册局注册。(4) 下列五个备案基础中的一个或多个:(i) 根据法案第1(a)节在商业上使用。要求根据法案第1(a)节提出的申请包括:(A) 说明申请人控制权性质的声明成员使用商标;(B) 对于集体商标或集体服务商标,日期申请人的成员首次在任何地方使用该标志与货物或服务的联系以及申请人的日期会员首次在商业上使用商标;或集体会员标志,申请人会员首次使用的日期在任何地方表明集体组织的成员身份申请人会员首次用于商业的日期。如果应用程序在类别中,只有一项货物或该类别中指定的服务;(C) 一个展示会员如何在商业中使用商标的样本;(D) 一份经核实的声明,声称:申请人认为申请人是商标的所有人;商标在商业上使用;申请人正在行使合法控制商标在商业中的使用;据签字人所知和所信,除会员有权在商业上使用商标相同的形式或极为相似,在使用时很可能关于或与商品、服务或集体成员资格有关组织此类其他人员造成混乱或错误,或欺骗;样本显示了商业中使用的标记申请人的成员;申请书中陈述的事实都是真的。(ii)法案第1(b)节规定的使用意图。要求对于[[第33182页]]根据法案第1(b)节提出的申请是经核实的声明声称:申请人有诚意并有权对商标在商业上的使用实行合法控制;那个据签字人所知所信,没有其他人,除会员外,有权在商业上使用商标用于或与货物、服务或集体有关的此类其他人员的会员组织,造成混乱或错误,或欺骗;申请书中陈述的事实都是真的。(iii)商标在外国申请人所在国的注册根据《法案》第44(e)节规定的原产地。根据该法案第44(e)节的申请如下:(A) 第2.34(A)(3)(ii)和(iii)节的要求;(B) 符合第(A)(4)(ii)段的经核实声明本节。(iv)优先权要求,基于较早提交的外国根据法案第44(d)节的规定申请。法案第44(d)节规定的申请如下:(A) 第2.34(A)(4)(i)和(iii)节的要求;(B) 符合第(A)(4)(ii)段的经核实声明本节。(v) 国际注册保护的扩展法案第66(a)节。申请的要求法案第66(a)节是一份经核实的声明,声称申请人/持有人有真诚的意图,并且有权对商业中商标的使用实施合法控制美国国会可以对货物或与货物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管国际申请/后续申请中规定的服务任命;签字人被适当授权执行代表申请人/持有人的声明;这是最好的他/她的知识和信仰,没有其他人、公司、公司,协会或其他法律实体(成员除外)有权在商业中使用美国国会可以在其形式相同或极为相似在货物、服务或此类其他人、公司、,公司、协会或其他法律实体造成混淆,或造成错误或欺骗。(b) 验证未在合理时间内提交或遗漏。(1) 如果(a)(4)(i)(D)、(a),(a) (4)(iii)(B)或(a)(4)(iv)(B)未在签署后的合理时间内,办公室可要求申请人提交一份经核实的替代声明,证明截至申请提交之日,该商标已在商业中使用申请人正在对商标的使用进行合法控制商业;或者,截至申请提交日,申请人拥有善意且有权行使合法控制权在商业上使用商标;(2) 如果(a)(4)(i)(D)段中的经核实声明,(a) (4)本条第(ii)、(a)(4)(iii)(B)、未与初始申请一同提交,则经验证的声明必须还声称,截至申请提交日,该商标已在在商业上使用,申请人正在行使合法控制权在商业上使用商标;或者,自申请提交之日起日期,申请人有诚意,并且有权对商标在商业上的使用实行合法控制。(c) 不止一个基础。在根据第1或44条提出的申请中根据《法案》,申请人可以要求多个依据,前提是申请人满足要求的所有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必须说明每种依据,然后是货物,服务或集体会员组织应用。申请人必须指定商品、服务或集体会员制组织涵盖多个基础。第1(a)节法案第1条第(b)款不得同时针对同一货物提出索赔,或服务或同一集体会员组织应用程序。法案第66(A)节规定的依据不得合并以另一个基础。(d) 在根据第2.42节同时使用的申请中本节第(a)(4)(i)(D)段中的核实声明必须修改后表示除成员和应用程序中指定的并发用户有权使用商业标记。(e) 多类应用程序。对于多类应用,见第2.86节。012.将第2.45节修订如下:第2.45节完整认证标志申请的要求;认证标志申请的限制。(a) 注册认证标志的完整申请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 第2.32(a)节导言中规定的要求通过(a)(4)、(a)、(8)到(10)、(c)和(d);(2) 特定商品或服务清单申请人的授权用户使用或打算使用作记号。在根据法案第44节提交的申请中第44条所涵盖的货物或服务不得超过外国申请中货物或服务的范围,或注册;(3) 对于根据法案第1节或第44节提交的申请,美国A类商品认证申请申请认证服务的美国B级。对于应用程序根据法案第66(a)节提交的国际类别国际局在相应的国际注册;(4) 下列五个备案基础中的一个或多个:(i) 根据法案第1(a)节在商业上使用。要求根据法案第1(a)节提出的申请包括:(A) 说明申请人证明内容的声明申请中的货物或服务;(B) 管理使用的认证标准副本货物或服务上或与之相关的证明标记在申请中指定;(C) 申请人未参与生产的声明或商标所适用的商品或服务的营销,除了宣传或促进对认证计划的认可或符合认证标准的货物或服务申请人;(D) 申请人的授权用户首次使用在货物或服务上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地方标记申请人授权用户首次使用商标的日期商业。如果应用程序指定了多个商品或类中的服务,使用日期只需用于该类别中指定的货物或服务;(E) 一个样本显示授权用户如何在商业;(F) 一份经核实的声明,声称:申请人认为申请人是商标的所有人;商标在商业上使用;申请人正在行使合法控制商标在商业中的使用;据签字人所知和所信,除授权用户有权在商业中使用商标用于或用于连接[[第33183页]]与此类其他人的货物或服务发生混淆或错误,或欺骗;样本显示的标记与申请人授权用户的商业活动;事实证明应用程序中的第四个是真的。(ii)法案第1(b)节规定的使用意图。要求根据法案第1(b)节提出的申请包括:(A) 说明申请人将要证明的内容的声明关于申请中的商品或服务;(B) 申请人不会参与生产或销售商标所针对的商品或服务应用,但用于宣传或促进对认证计划或符合申请人的认证标准;(C) 一份经核实的声明,声称:申请人有诚意并有权对商标在商业中的使用行使合法控制权;那个据签字人所知和所信,没有其他人,除授权用户外,有权在商业上使用商标,以相同的形式或极其相似的方式当用于或与以下商品或服务相关时造成混淆或错误或欺骗的其他人员;申请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iii)商标在外国申请人所在国的注册根据《法案》第44(e)节规定的原产地。根据该法案第44(e)节的申请如下:(A) 第2.34(A)(3)(ii)和(iii)节的要求;(B) 本法规第(a)(4)(ii)(a)和(B)段中的要求截面;(C) 符合第(A)(4)(ii)(C)款的经核实声明本节的。(iv)优先权要求,基于较早提交的外国根据法案第44(d)节的规定申请。法案第44(d)节规定的申请如下:(A) 第2.34(A)(4)(i)和(iii)节的要求;(B) 本法规第(a)(4)(ii)(a)和(B)段中的要求截面;(C) 符合第(A)(4)(ii)(C)款的经核实声明本节的。(v) 国际注册保护的扩展法案第66(a)节。下的应用程序要求法案第66(a)节为:(A) 本法规第(A)(4)(ii)(A)和(B)段的要求截面;(B) 一份经核实的声明,声称申请人/持有人拥有善意且有权行使合法控制美国国会可以在商业上使用商标国际申请/后续指定;那个签字人被适当授权代表签署声明申请人/持有人;据他/她所知信仰,没有其他人、公司、公司、协会或其他法律除授权用户外,实体有权在美国国会可以以相同的方式监管的商业用于或与此类其他公司的货物或服务相关个人、公司、公司、协会或其他法律实体混淆,或造成错误,或欺骗。(b) 验证未在合理时间内提交或遗漏。(1) 如果(a)(4)(i)(F)、(a),(a) (4)本条第(iii)(C)或(a)(4)(iv)(C签署后的合理时间内,办公室可要求申请人提交一份经核实的替代声明,证明申请日,该商标已在商业上使用申请人正在对商标的使用进行合法控制商业;或者,截至申请提交日,申请人拥有善意且有权行使合法控制权在商业上使用商标;(2) 如果(a)(4)(i)(F)段中的经核实声明,(a) (4)(ii)(C)、(a)(4)部分未与初始申请一同提交声明还必须声明,截至申请提交日期商标在商业上使用,申请人行使合法权利控制商标在商业中的使用;或者,从应用程序开始申请日期,申请人有善意,并且有权,对商标在商业上的使用实行合法控制。(c) 不止一个基础。在根据第1或44条提出的申请中根据《法案》,申请人可以要求多个依据,前提是申请人满足要求的所有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必须说明每一依据,然后是货物或该基础适用的服务。申请人必须指定一个以上基础涵盖的货物或服务。第1(a)和1(b)节不得对同一货物或服务同时提出索赔相同的应用程序。法案第66(A)节规定的依据不得与另一个基础相结合。(d) 同时使用。在并发使用的应用程序中第2.42节,本节第(a)(4)(i)(F)段中的经核实声明部分必须修改,以表明除应用程序中指定的授权用户和并发用户有权在商业上使用商标。(e) 多类应用程序。对于多类应用,见第2.86节。(f) 认证标志申请限制。一张单人床申请可能不包括认证标志和其他类型的作记号。同一商品或服务的同一商标不可注册同时作为认证标志和另一种类型的标志。参见第4节法案第14(5)(B)条。013.修订第2.56节第(b)(2)、(b)、(5)、(c)段,以及(d) (3)内容如下:第2.56节:试样。* * * * *(b) **(*)*(2) 服务标记样本必须显示销售中使用的标记或服务广告。* * * * *(5) 认证标志样本必须显示除所有者使用标记来反映区域或其他认证原产地、材料、制造方式、质量、精度或其他此人商品或服务的特征;或其成员对货物进行工作或劳动的工会或其他组织或服务。(c) 商标样本的复印件或其他复制品用于货物上或与货物相关,或用于销售或广告的服务,是可以接受的。然而,图纸的复印件第2.51节要求的试样不合适。(d) ***(3) 在缺乏非笨重替代品的情况下另一种合适的介质可由办公室。*****014.将第2.59节修改如下:第2.59节:归档替代试样。(a) 在根据《法案》第1(a)条提出的申请中,申请人可提交用于或与之相关的标记的替代样本货物或服务的销售或广告,或作为用于表示集体组织中的成员身份。这个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经核实的声明,证明替代者[[第33184页]]样本至少早在应用程序。如果样本是已经记录在应用程序。(b) 在根据法案第1(b)节提出的申请中,提交后根据第2.76节指控使用的修正案或根据第2.88节使用时,申请人可以提交在货物上或与货物有关或在销售中使用的标记,或服务的广告,或用于表示集体组织。如果申请人提交替代品样本,申请人必须:(1) 对于根据第2.76节指控使用的修正案,提交一份经核实的替代样本用于在提交指控使用的修正案之前进行商业活动。(2) 对于第2.88节下的使用声明,提交一份经验证的声明替代样品已用于商业用途在提交使用声明之前或在提交使用声明的截止日期。015.修改第2.71节,修改第(a)、(b)、(c)段的介绍性内容文本和(d)段,并增加(e)段如下:第2.71节:修正非正式用语。* * * * *(a) 申请人可以修改申请以澄清或限制,但不是为了扩大商品和/或服务的标识或描述集体会员组织的性质。(b) (1)如果根据第2.33节提交的申请中的核实声明未经签署或由错误的一方签署,申请人可以提交替代验证。(2) 如果第。2.88,或要求延长提交使用说明书的时间根据第2.89节,未经签字或由错误的一方签字申请人必须在到期前提交替代验证提交使用说明书的法定截止日期。(c) 申请人可以修改使用日期,前提是修正案已得到验证,但以下修正案未得到验证被允许:* * * * *(d) 申请人可修改申请,以更正申请人,如果姓名的填写方式有误申请人在申请表中列出。修正案必须已证实的。但是,不能修改申请以列出不同实体作为申请人。以……的名义提交的申请截至申请日未拥有商标的实体申请无效。(e) 将实质性改变认证的修订第2.45(a)(4)(i)(a)或(a)是允许的。016.修改第2.74节,将第(b)段修改如下:第2.74节:修订的形式和签名。* * * * *(b) 签名。修改申请的请求必须由申请人签署,有法律授权约束申请人(例如合伙企业),或根据第11.14节有资格执业的从业者根据第。2.193(e)(2)。如果修正案需要验证,请参见第2.2(n)节。017.将第2.76节修改如下:第2.76节:声称使用的修订。(a) 何时提交声称使用的修正案。(1) 一个应用程序根据《商标法》第1(b)条的规定,可以对商标进行修改,指控使用该商标在本法案第1(c)节规定的商业活动中申请的提交和审查员批准商标的日期用于发布。此后,只能提交使用指控在发出通知后,作为第2.88节规定的使用声明法案第13(b)(2)条规定的津贴。指控的修正案在本段规定的期限之外提交的使用将不会进行审查。(2) (i)对于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集体服务标志、认证标志、声明修正案只有当商标在或申请人将寻求注册的申请。对于集体会员标志,可对声称的使用提出修正只有当商标在商业上用于表示会员身份时在申请中指定的集体组织中申请人将申请注册。(ii)对声称使用的修正案可附有根据第2.87节,将尚未用于商业的商品、服务或类别。(b) 指控使用的完整修正案。声称的使用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 一份经核实的声明,声称:(i)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是商标的所有人;(二)该商标在商业上使用;(iii)商标首次使用的日期与商品或服务的关联,和/或表明申请中指定的集体组织,以及日期商标首次用于商业。如果声称使用的修正案指定一个类中的多个商品或服务项目,日期仅需对下列规定的一项商品或服务进行使用该类;(iv)集体的商品、服务和/或性质申请中指定的会员组织;(v) 对于集体商标和认证商标,申请人是对商标在商业上的使用进行合法控制。(2) 一份样本,显示申请人、会员或授权用户在商业中使用该标记。有关以下方面的要求,请参见第2.56节试样;(3) 第2.6节规定的每节课费用;(4) 对于集体商标。2.44(a)(4)(i)(a);(5) 对于认证标志。2.45(a)(4)(i)(a)-(C);(6) 标题“指控使用修正案”应出现在顶部如果未通过TEAS归档,则为文件第一页的第页。(c) 及时提交修正案的最低备案要求声称使用。办公室将审查及时提交的指控修正案用于确定是否满足以下最低要求:(1) 第2.6节要求的至少一个类别的费用;(2) 商业使用的商标样本一份;(3) 本节第(b)(1)(ii)段中经核实的声明。(d) 缺陷通知。如果声称使用的修正案是在允许的时间段内提交,但不符合最低要求本节第(c)款规定的要求,办公室将通知申请人缺陷。缺陷可能是如果该标记未经批准发布,则予以更正。如果之前未提交可接受的修正案以纠正缺陷批准该商标出版,修改将不会经审查,申请人必须在发放津贴通知。(e) 拒绝通知和要求。及时归档声称使用符合[[第33185页]]本节第(c)款规定的最低要求如下根据第2.61至2.69节进行检查。如果,作为申请人对声称使用的修正案的审查结果因任何非先前原因被发现无权注册声明,申请人将被通知并告知原因和任何正式要求或拒绝。通知应重申或通过引用纳入所有未解决的拒绝或要求如前所述。声称使用的修正案可在根据第2.59节和第2.71至2.75节。(f) 撤回。对于任何批准发布商标之前的原因。(g) 未在合理时间内提交验证。如果已验证第(b)(1)(ii)段和(b)本节在提交后的合理时间内未提交签署后,办公室可要求申请人提交替代文件证明商标在商业上使用的经核实的声明,以及,如果适用,申请人对商标在商业上的使用。(h) 声称使用的修正案不是回应,但可能包括修正案。提交声称使用的修正案构成对审查员任何未决行为的回应。请参见第2.62节。对声称使用的修订可能包括对根据第2.59节和第2.71至2.75节。(i) 如果根据第。2.73,声称使用的修正案必须包括经核实的声明根据第2.33(f)节、第2.44(d)节或第。2.45(d)。(j) 多类应用程序。对于倍数的要求-类别应用,见第2.86节。018.修订第2.77节,修订第(a)段导言和(a) (1)内容如下:第2.77节:津贴通知和使用。(a) 申请中可以输入的唯一修改在发出津贴通知和提交使用说明如下:(1) 删除指定的商品或服务,或对集体成员组织性质的描述,从识别;* * * * *019.将第2.86节修订如下:第2.86节:多类应用。(a) 在商标、服务商标和/或集体商标,申请人可以申请为同一商标注册商品、服务和/或集体会员组织多个类。在多类申请中,申请人必须除满足以下应用要求外第2.32节适用于商标或服务商标,第2.44节适用于集体标记:(1) 对于根据法案第1节或第44节提交的申请,确定每一国际类别的货物或服务和/或美国200级集体会员组织的性质;根据法案第66(a)节提交的申请,确定货物,服务和/或集体会员组织的性质国际局在相应的国际注册;(2) 提交第2.6节要求的申请费每个类别;(3) 包括使用日期和每个类别的一个样本根据法案第1(a)节;或申请人拥有的声明在商业、商标或服务标志,或申请人有诚信的声明意图并有权对使用进行合法控制对于商业标记,对于集体标记,对于每个类别,基于法案第1(b)、44或66(a)节。应办公室要求,必须提供额外的样本。(b) 在单一认证标志申请中,申请人可申请为货物注册同一认证标志,以及服务。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除了第2.45节的应用要求之外:(1) 对于根据法案第1节或第44节提交的申请,识别美国A类商品和美国B类服务;对于根据法案第66(a)节提交的申请,请确定国际局在相应的国际注册;(2) 提交第2.6节要求的申请费两类;(3) 包括使用日期和每个类别的一个样本根据法案第1(a)节;或申请人拥有的声明善意且有权行使合法控制权基于节的每个类在商业中的标记使用法案第1(b)、44或66(a)条。当办公室要求时必须提供样本。(c) 在单一申请中,法案第1(a)节和第1(b)节不得就相同的货物或服务提出索赔。(d) 在根据法案第1或44节提出的单一申请中,美国A类和/或B类商品或服务不得与任何国际类别的货物或服务,或美国200级集体会员组织;和在一个单一根据法案第66(a)节申请认证标志申请不得与商品、服务或集体相结合任何国际班的会员组织。参见第2.45(f)节。(e) 根据第2.76节指控使用的修正案或根据第2.88节对多个类别的使用必须包括每个类别,所需费用、使用日期和一个样本。当客户提出要求时办公室,必须提供其他样本。申请人不得提交声称使用的修正案或使用声明,直到申请人在所有货物上或与所有货物相关的地方使用了该标记,服务或课程,除非申请人也向根据第2.87节进行划分。(f) 该办公室将为除非申请人根据第。2.87.020.将第2.88节修订如下:第2.88节:许可通知后的使用声明。(a) 何时提交使用声明。(1) 在以下条件下的应用程序中法案第1(b)节,第节要求的使用声明必须在发布法案第13(b)(2)节规定的津贴通知,或根据第2.89节授予的延期。提交的使用声明在发放津贴通知之前,这是不成熟的,不会检验过的。(2) (i)对于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集体服务标志和认证标志,使用声明可以仅当商标在商业上使用或申请人申请注册的津贴应用程序。对于集体会员标志,使用声明可以只有在商标已用于商业时才予以备案,以表明集体会员组织的成员资格申请人申请注册的津贴通知该应用程序。(ii)使用声明可随附请求根据第2.87节,从[[第33186页]]应用商业中尚未使用的商品、服务或类别。(b) 完整的使用说明。完整的使用声明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 一份经核实的声明,声称:(i)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是商标的所有人;(二)该商标在商业上使用;(iii)商标首次使用的日期与商品、服务和/或表明会员资格申请中指定的集体组织,以及日期商标首次用于商业。如果使用说明规定一类中不止一项商品或服务,使用日期仅要求提供其中规定的一项商品或服务类别;(iv)集体的商品、服务和/或性质津贴通知中规定的会员组织。货物或使用声明中指定的服务必须与这些货物相符或商标、服务补贴通知中规定的服务标志、集体商标、集体服务标志或证明标记应用程序。Any goods or services specified in the notice of 商品或服务标识中省略的津贴在使用声明中将被推定为删除不得在申请中重新插入货物或服务。对于集体会籍标志申请的性质描述集体会员组织在使用声明中必须符合津贴通知中规定的内容;(v) 对于集体商标和认证商标,申请人是对商标在商业上的使用实施合法控制;(2) 一份样本,显示申请人、会员或授权用户在商业中使用该标记。有关以下方面的要求,请参见第2.56节试样;(3) 费用。第2.6节规定的每类费用。申请人必须支付足以涵盖提交使用声明的法定时间,否则申请将被抛弃。如果申请人提交的费用不足以支付所有费用在多类申请中,申请人应指定要放弃的类。如果申请人及时提交足以支付至少一个课程的费用,但不足以支付所有类别,且申请人未指定类别如果被放弃,办公室将发出通知授予申请人提交剩余课程费用的额外时间或指定要放弃的类。如果申请人没有提交所需费用或指定要放弃的类别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办公室将从编号最低的类,按升序排列。办公室将删除提交的费用未涵盖的类别;(4) 对于集体标记,第。2.44(a)(4)(i)(a);(5) 对于认证标志。2.45(a)(4)(i)(a)至(C);(6) 标题“使用说明”应出现在若未通过TEAS归档,则为文件的第一页。(c) 及时提交报表的最低备案要求使用。办公室将审查及时提交的使用说明确定其是否满足以下最低要求:(1) 第2.6节要求的至少一个类别的费用;(2) 商业使用的商标样本一份;(3) 本节第(b)(1)(ii)段中经核实的声明。如果此验证语句未签名或由错误的一方签名,申请人必须在当日或之前提交一份经核实的替代声明提交使用声明的法定截止日期。(d) 缺陷通知。如果提交了使用声明在允许的时间内,但未达到最低要求本节第(c)款规定的要求,办公室将通知申请人缺陷。如果允许的时间提交使用声明的申请人尚未到期,申请人可以纠正缺陷。(e) 拒绝通知和要求。及时归档符合本节第(c)段将按照第2.61至2.69节。如果,由于使用声明,发现申请人无权注册,申请人将被通知并告知原因以及任何正式要求或拒绝。使用说明书可在根据第2.59节和第2.71至2.75节。(f) 使用声明不得撤回。申请人不得撤回及时提交的使用声明以恢复到以前的状态等待提交使用声明的状态,无论是否符合本条第(c)款的规定。(g) 未在合理时间内提交验证。如果已验证第(b)(1)(ii)段和(b)本节在提交后的合理时间内未提交签署后,办公室可要求申请人提交替代文件证明商标在商业上使用的经核实的声明,以及,如果适用,申请人对商标在商业上的使用。(h) 修改申请。使用说明可能包括根据第2.51、2.59和2.71节至2.75.(i) 同时使用。如果申请被修改为同时使用根据第2.73节,使用声明必须包括经验证的根据第2.33(f)节、第2.44(d)节修改的声明,或第2.45(d)节。(j) 多类应用程序。对于倍数的要求-类别应用,见第2.86节。(k) 放弃。未能及时提交使用声明满足本条第(c)款规定的最低要求第条应导致放弃申请。021.将第2.89节修订如下:第2.89节:提交使用声明的时间延长。(a) 发放津贴通知后的首次延期请求。申请人可以请求延长六个月的时间来提交第2.88节要求的使用声明。扩展请求必须是在发出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交法案第13(b)(2)条规定的津贴,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 书面请求延长提交使用说明;(2) 第2.6节规定的每节课的费用。申请人必须支付申请费足以涵盖提交延期申请的法定时间,否则申请将否认。如果申请人提交的费用不足以支付所有在多类应用程序中,申请人应指定要放弃的类。如果申请人及时提交费用足以支付至少一个课程的费用,但不足以支付所有课程类别,且申请人未指定类别被放弃后,办公室将发出通知,批准申请人提交剩余课程费用的额外时间,或指定要放弃的类。如果申请人没有提交所需费用或指定要放弃的类别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办公室将从编号最低的类,按升序排列。办公室将删除提交的费用未涵盖的类别;(3) 一份经核实的声明,表明申请人有持续的破产记录信仰[[第33187页]]在商业上使用商标的意图,指明相关货物或服务,用于商标或服务标记;或者申请人有持续善意,有权行使合法权利对商业中商标使用的控制,规定相关商品、服务或集体会员组织标志或认证标志。如果此验证语句未签名或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替代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的验证声明津贴通知。(b) 后续延期请求。在到期之前先前批准的延期,申请人可以进一步要求提交使用声明的时间延长六个月以下内容:(1) 书面请求延长提交使用说明书;(2) 本节第(a)(2)款对费用的要求;(3) 一份经核实的声明,表明申请人有持续的破产记录在商业中使用该商标的真实意图,并说明相关商品或服务的商标或服务标志;或者说申请人有持续的善意意图,并且有权对商标在商业上的使用实施合法控制,指定相关商品、服务或集体成员组织,用于集体商标或认证商标。如果是这样验证语句未签名或由错误的一方签名申请人必须在先前批准的延期到期;(4) 本条第(d)款规定的正当理由证明部分。(c) 允许四次后续延期请求。扩展本节第(b)款规定的请求将被批准仅以六个月为增量,累计不得超过24个月总计。(d) 好的理由。正当理由的证明必须包括:(1) 对于商标或服务商标,申请人的声明在商业上或与之相关的商业上使用商标的持续努力每种相关商品或服务。这些努力可能包括产品或服务研究或开发、市场研究、,制造活动、促销活动、收购步骤分销商、获得政府批准的步骤或其他类似措施活动。或者,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未能努力使用商业标记。(2) 对于集体标记,表示正在努力会员在商业上使用商标或与之相关相关货物或服务或与申请人的集体会员制组织。这些努力可能包括制定标准,为获取成员而采取的步骤,如针对潜在会员的营销和促销活动,对成员进行有关标准的培训或其他类似活动。或者,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令人满意的未能努力让申请人的成员在商业中使用该标志。(3) 对于认证标志,一份持续努力的声明授权用户在商业上使用商标与每种相关商品或服务的关联。这些努力可能包括认证标准的制定,采取的步骤获得政府批准或获得授权用户、营销和促进认证程序或货物的认可或符合申请人认证标准的服务,就标准或其他类似标准对授权用户进行培训活动。或者,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对未能做出努力的满意解释申请人授权用户在商业上使用该商标。(e) 与使用说明。(1) 申请人可以提交一份为期六个月的申请在提交声明时延长提交使用声明的时间如果剩余时间在提交使用声明的现有六个月期限,但要求的时间不得超过36个月发放补贴通知的日期。此后,申请人不得要求进一步延长时间。(2) 根据以下文件提交的延期请求本节第(e)(1)段必须符合所有要求如果是申请人的第一个延期请求或本节第(b)款(如果是第二次)或后续延期请求。然而,在根据第款提出的请求中(b) 在本节中,申请人可以满足以下要求通过声称申请人相信申请人而提出正当理由已在商业上有效使用该商标,如提交的使用说明书,但如果找到使用说明书如果申请人有致命缺陷,申请人需要提交新使用声明的额外时间。(f) 货物或服务。商标、服务标志、集体商标、集体服务商标或认证商标申请,延期请求中指定的货物或服务提交使用声明时,必须符合这些货物或服务津贴通知中规定的。指定的任何商品或服务在津贴通知中将推定延期请求中的货物或服务被删除的货物或服务此后不得重新插入应用程序。集体会员标志应用程序,集体性质的描述会员组织在请求延期时必须符合津贴通知中的规定。(g) 批准或拒绝通知。申请人将被通知批准或拒绝延期请求,以及拒绝的理由。未能通知申请人授予或在现有期限到期之前拒绝请求,或申请延期并不解除申请人的根据第2.88节及时提交使用声明的责任。如果在拒绝延期请求后申请人提交使用声明的现有六个月期限可以提交延期的替代申请,以纠正先前请求的缺陷。否则,唯一可用的追索权拒绝延期请求后,提交根据第2.66节或第2.146节的规定向董事提出申请。拒绝延期请求的请愿书必须在拒绝请求发出之日起两个月。如果请愿书被批准,请求延长六个月的期限请愿书的主题将从之前存在的提交使用说明书的六个月期限。(h) 未在合理时间内提交验证。如果已验证本节第(a)(3)或(b)(3)段中的声明未提交在签署后的合理时间内,办公室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经核实的替代声明,证明申请人有继续使用该商标的善意意图商业,用于商标或服务商标;或者申请人有持续善意,有权行使合法权利对商标在商业、集体商标或认证标志。[[第33188页]]022.修改第2.146节,将第(c)和(d)段修改为跟随:第2.146节:向董事请愿。* * * * *(c) 向署长提交的每份呈请书应包括与请愿书相关的事实、要审查的要点、行动或要求的救济,以及第2.6节要求的费用。中的任何摘要请愿书中应包含或附有对请愿书的支持。请愿书必须由请愿人签署,该人必须是合法的约束请愿人的权力(例如,公司高管或将军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或具有执业资格的从业者根据本章第11.14节的要求第2.193(e)(5)节。当事实需要通过请愿书证明时请愿人必须以经核实的声明的形式提交证据并签字由直接了解待证明事实的人,以及任何展览。(d) 请愿书必须在发出请求救济的诉讼,除非本章其他地方规定了不同的截止日期,不得晚于自Office记录更新显示之日起两个月内注册已被取消或已过期。* * * * *023.修订第2.161节第(b)、(c)、(d)(1)和(3)款,以及(e)至(h)段,并添加第(i)至(k)段,内容如下跟随:第2.161节完整宣誓书或声明的要求继续使用或可原谅的不使用。* * * * *(b) 包括一份经核实的证明在商业中使用的声明或在第条规定的期限内不使用商标是可以原谅的法案第8条。必须在第2.160(a)节规定的申请期开始;(c) 包括美国注册号;(d) (1)包括第2.6节要求的每一类宣誓书或声明涵盖;* * * * *(3) 如果为多个类别提交了至少一项费用注册,但费用不足以涵盖所有课程,以及未指定应适用费用的类别,办公室将发出通知,要求提交附加费用或类别规格应支付初始费用。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可以提交额外费用符合第2.164节的要求。如果额外费用是未在办公室行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及应适用原始费用的类别不是如有规定,办公室将假定费用涵盖升序,从编号最低的类开始;(e) (1)明确集体的商品、服务或性质商标用于商业的会员组织,以及/或集体成员的商品、服务或性质根据第款要求可原谅不使用的组织(f) 本条第(2)款;(2) 指定要从中删除的商品、服务或类别登记,如果宣誓书或声明涵盖的范围少于注册中的商品、服务或类别;(f) (1)说明注册商标在商业上使用;(2) 如果注册商标在注册,说明商标在商业上的使用日期停止使用以及预计恢复使用的大致日期;并背诵事实,以表明对这些商品、服务或课程是由于特殊情况导致的,可以作为不使用的借口并非出于放弃商标的意图;(g) 包括一个展示商标如何在商业中使用的样本对于注册中的每个类别,除非声称可以原谅的不使用根据本节第(f)(2)款。当办公室提出要求时,必须提供额外的样本。试样必须符合第2.56节的要求。(h) 办公室可要求业主提供此类信息,证物、宣誓书或声明,以及对正确审查誓章可能是合理必要的或根据法案第8节作出的声明。(i) 集体商标的附加要求:除上述要求,一份完整的宣誓书或声明集体标记必须:(1) 说明所有者对商标在商业上的使用;(2) 如果注册仅基于该法案第44节规定了业主对成员在第一份宣誓书或声明中使用标记根据本节第(a)款提交。(j) 认证标志的附加要求:此外符合上述要求的完整宣誓书或声明关于认证标志,必须:(1) 包括中规定的认证标准副本第2.45(a)(4)(i)(B)节;(i) 首次提交认证标准。如果仅根据第44条提出的申请签发的注册该法案在第一个根据本节第(a)款提交的宣誓书或声明;(ii)事先提交的认证标准。如果提交宣誓书时使用的认证标准或声明自之前的日期以来没有更改提交给办公室,包括一份声明;如果提交宣誓书时使用的认证标准或声明自上次提交之日起已更改向该办公室提交一份经修订的认证标准副本;(2) 说明所有者对商标在商业上的使用;(3) 满足第2.45(a)(4)(i)(a)和(C)条的要求。(k) 对于完整宣誓书或使用声明的要求商业上或可原谅的不使用第66(a)节基础应用,参见第7.37节。024.修订导言文本和段落,修改第2.167节(a) 和(c)至(g)段,并增加(h)至(k)段,内容如下如下:第2.167节:第15节项下的宣誓书或声明。根据第2.20节提供的宣誓书或声明根据该法案第15条获得商标不可抗辩性在主注册簿上注册或根据1881或1905年《商标法》,并根据法案(见第2.153节)必须:(a) 被验证;* * * * *(c) 对于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集体服务标志和认证标志,说明货物或服务在商标注册或与之相关的注册中声明根据第12(c)条注册的日期或发布的日期行为,并且仍在商业中使用;集体会员标志,描述所有者集体成员组织的性质在与该商标相关的注册中指定一直用于商业[[第33189页]]自注册之日或根据法案第12(c)节发布,目前仍在使用商业;(d) 指定没有任何最终决定对所有者对此类商品、服务或集体会员制组织,或所有者的注册权相同或保留在登记簿上;(e) 明确不存在涉及上述权利的诉讼在办公室或法院待决,尚未最终处置;(f) 在任何五年期满后一年内提交注册或发布后的持续使用期限法案第12(c)节;(g) 包括第2.6节要求的每一类费用该誓章或声明与注册有关。如果没有费用,或不足以支付至少一个类别的费用在适当的时间,如果所需费用(见第2.6节)在办公室内办公室关于该缺陷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限。如果提交的费用不足以涵盖登记,宣誓书或应指定相关声明。(h) 如果宣誓书或声明未能满足本节第(a)至(g)段中的要求,业主将在办公室诉讼中通知宣誓书或声明无法确认。如果在该时间内未收到响应提供的期限或不满足办公室要求的期限诉讼时,宣誓书或声明将被放弃。(i) 如果宣誓书或声明满足(a)段通过本节第(g)段,办公室将发布以下通知确认。(j) 业主可放弃宣誓书或声明根据第2.146节在确认通知书已发出。(k) 如果放弃宣誓书或声明,所有人可以提交附有新申请费的新宣誓书或声明。025.修订第2.173节,修改第(b)至(g)段,并增加第(h)和(i)段内容如下:第2.173节:注册修订。* * * * *(b) 请求要求。修改或免责声明请求必须:(1) 包括第2.6节要求的费用;(2) 根据第2.193(e)(6)节进行验证和签署;(3) 如果修改涉及标记的更改:一个新的每个类别的样本,显示用于或与之相关的标记商品、服务或集体会员组织;经过验证的声明该标本至少早在商业上使用修正案的提交日期;以及修订后的新图纸作记号。当办公室要求时,其他样本必须提供了。(4) 办公室可要求业主提供此类样本,信息、证物、宣誓书或声明对修正案的适当审查是合理必要的。(c) 登记必须仍然包含可登记事项。这个经修订的注册必须仍然包含可注册事项,并且修改后的商标必须整体注册。(d) 修改不得实质性地改变商标。修改或实质上改变商标特征的免责声明根据法案第7(e)节的规定,允许。(e) 修改商品、服务或集体标识会员组织。货物标识无修改或服务,或对集体成员性质的描述组织,在注册时将被允许,除非限制标识或以不需要的方式更改标识商标的再版。(f) 认证商标认证声明的修订。第。2.45(a)(4)(i)(a)或(a)根据法案第7(e)节。(g) 可能需要进行符合要求的修改。如果注册包括免责声明、商标说明或其他杂项声明,任何修改注册的请求必须包括一项请求对免责声明进行任何必要的一致性修改,描述或其他声明。(h) 免责声明的消除。没有寻求取消的修正案除非删除免责声明还寻求标记的一部分。(i) 无需修改添加或删除第2(f)节获得的索赔独特性。增加或删除不允许声称获得了独特性。026.修改第2.175节,将第(b)(2)段修改如下:第2.175节业主对错误的纠正。* * * * *(b) **(*)*(2) 被验证;* * * * *027.修改第2.183节,将第(d)和(e)段修改为跟随:第2.183节:完整续期申请的要求。* * * * *(d) 如果续期申请涵盖的货物少于所有货物,服务或注册中的类,然后指定需要更新的特定商品、服务或类别。(e) 如果为多个类别提交了至少一项费用注册,但费用不足以支付所有课程和未指定应适用费用的类别,办公室将发出通知,要求提交额外费用或指示应使用原始费用。可提交额外费用如果满足第2.185节的要求。如果所需费用为未提交以及应向其支付原始费用的类别申请的费用没有具体说明,办公室将假定按升序覆盖这些类,从最低的开始编号的类。* * * * *028.通过修订第(c)(2)、(e)段导言修订第2.193节文本(e)(1)和(f)如下:第2.193节:商标通信和签名要求。* * * * *(c) **(*)*(2) 使用其他形式的电子签名签署文件由署长指定。*****(e) 签字的适当人员。与商标申请或注册必须由适当的个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以下要求应用:(1) 经核实的事实陈述。经验证的声明,以支持注册申请、修改申请根据第2.76节或第2.88节的规定进行注册、声称使用、请求延长根据第2.89节提交使用声明的时间,或法案第8、12(c)、15或71节项下的宣誓书必须满足并由所有人或经授权代表业主签字的人员。一个人[[第33190页]]被授权代表业主核实事实的人员是:* * * * *(f) 签名作为证明。向办公室的演示任何任何人(无论是从业者还是非从业者)提交的文件,构成本章第11.18(b)节项下的证明。违反本章第11.18(b)节可能会危害申请或注册的有效性,并可能导致根据本章第11.18(c)节实施制裁。任何违反本章第11.18(b)节的从业者也可能受到纪律处分。参见第11.18(d)节和第11.804节本章。* * * * *第7部分——根据议定书提交文件的实践规则关于马德里国际协定商标注册029.第7部分的权威引用继续如下:权威:《美国法典》第15卷第1123节、第35卷第2节,除非另有说明。030.修改第7.1节,修改第(c)款并增加第(f)款内容如下:第7.1节:本部分中使用的术语定义。* * * * *(c) 缩写词TEAS是指商标电子申请系统,位于网址:http://www.uspto.gov.*****(f) 本标准第2.2(k)和(n)节规定的定义本章适用于本部分。031.修订第7.37节第(b)段导言文本,(b) (1)、(d)(1),(d)(i) (j)内容如下:第7.37节:完整宣誓书或使用声明的要求商业上或可原谅的不使用。* * * * *(b) 包括一份经验证的声明,证明其在商业中的使用或在第条规定的期限内不使用商标是可以原谅的法案第71条。验证语句必须在第7.36(b)节规定的申请期开始。一个人经适当授权代表持有人签字的是:(1) 有合法权力约束持有人的人;* * * * *(d) (1)包括第7.6节要求的每类费用宣誓书或声明涵盖;* * * * *(3) 如果为多个类别提交了至少一项费用注册,但费用不足以支付所有课程和未指定应适用费用的类别,办公室将发出通知,要求提交附加费用或类别规格应支付初始费用。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可以提交额外费用符合第7.39节的要求。如果额外费用是未在办公室行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及应适用原始费用的类别不是指定,办公室将假定费用涵盖升序,从编号最低的类开始;(e) (1)明确集体的商品、服务或性质商标在商业中使用的会员组织,以及/或集体成员的商品、服务或性质根据第款要求可原谅不使用的组织(f) (2)本条;(2) 指定要从中删除的商品、服务或类别登记,如果宣誓书或声明涵盖的范围少于注册中的商品、服务或类别;(f) (1)说明注册商标在商业上使用;(2) 如果注册商标在注册,规定商标在商业中使用的日期停止使用以及预计恢复使用的大致日期;并列举事实来证明这些商品、服务或课程是由于特殊情况导致的,可以作为不使用的借口并非出于放弃商标的意图;(g) 包括一个展示商标在商业中如何使用的样本对于注册中的每个类别,除非声称可以原谅的不使用根据本节第(f)(2)款。应办公室要求,必须提供额外的样本。试样必须符合本章第2.56节的要求。(h) 办事处可要求持有人提供此类信息,证物、宣誓书或声明,以及对正确审查誓章可能是合理必要的或法案第71节规定的声明。(i) 集体商标的附加要求:除上述要求,一份完整的宣誓书或声明集体标记必须:(1) 声明持有人对商标在商业上的使用;(2) 说明持有人对成员在根据本节第(a)段。(j) 认证标志的附加要求:此外对于上述要求,完整的宣誓书或声明关于认证标志,必须:(1) 包括中规定的认证标准副本本章第2.45(a)(4)(i)(B)节;(i) 首次提交认证标准。根据本条第(a)款提交的第一份宣誓书或声明第节,包括认证标准的副本;(ii)事先提交的认证标准。如果提交宣誓书时使用的认证标准或声明自之前的日期以来没有更改提交给办公室,包括一份声明;如果提交宣誓书时使用的认证标准或声明自上次提交之日起已更改向办公室提交一份修订后的认证标准副本;(2) 声明持有人对商标在商业上的使用;(3) 满足第2.45(a)(4)(i)(a)和(C)节的要求本章。日期:2015年6月5日。罗素·斯利弗,商务部知识产权副部长兼副部长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FR文件2015-14267提交日期:6-10-15;上午8:45】账单代码3510-16-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