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式”一词在数学中有多种不同的用法。一般来说,它指的是一种表示对象的方法,尽管每种方法都可以有许多不同的名称,每个可能的名称正好对应一个对象(佩特科夫舍克等人。1996年,第7页)。例如,术语“正常“形式”用于线性代数中描述已变换的矩阵变成某些特殊形式(例如。,Hermite正常形式和史密斯标准形),在逻辑上描述以标准方式表述的涉及所谓字面量(例如。,合取范式和分离的标准形)在特殊函数理论中,表示唯一确定的完整函数(即线性具有多项式系数的齐次常微分方程)多项式乘法的顺序(Koepf 1998,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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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里克·魏斯坦(Eric W.Weisstein)。“普通形式。”来自数学世界--Wolfram Web资源。https://mathworld.wolfram.com/NormalFor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