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策略

信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及集团公司(以下各公司称为“弊公司”,集团统称为“信越集团“)认为妥善保护客户等个人信息是理所当然的社会责任。信越集团将遵守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令和其他规范,确立自主的规则和体制,如下所示,致力于个人信息的保护。

 

  1. 本公司在处理客户等个人信息时,遵守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令及其他规范。
  2. 本公司除了对员工实施教育启蒙活动外,还将在每个处理个人信息的部门设立管理负责人,对个人信息进行适当的管理。
  3. 我们将采取适当的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对个人信息的非法访问、个人信息的丢失、篡改、泄漏等。
  4. 本公司,除了个别通知了从客户等提供了的个人信息的目的以外,只为了以下的目的使用。
    • (1)为了对客户等行使合同上或法令上的权利或履行义务
    • (2)为了与客户等进行联络、合作、交涉等
    • (3)为了进行客户等之间的取次、媒介等
    • (4)为了在信越集团开发、提供更好的商品、服务
    • (5)为了向客户等提供有用的信息,并介绍各种活动
    • (6)执行通知各位股东、提供各种便利、其他与各位股东有关的事务
      (1)为履行信越集团对各位股东行使权利的义务
    • (7)为了顺利完成实习、录用选拔、内定者管理、其他录用活动
    • (8)为了其他正当目的
  5. 本公司除以下情况外,不向第三方提供客户等提供的个人信息。
    • (1)有本人同意的情况
    • (2)基于法令时
    • (3)为保护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而需要的,难以征得本人同意的
    • (4)为了提高公共卫生或推进儿童的健康培养特别需要的情况下
      (1)难以征得本人同意时
    • (5)国家机关或者地方公共团体或者受委托人执行法令规定的事务
      ⑦需要协助时,有可能因征得本人同意而影响该事务的完成时
    • (6)在达到使用目的所需的范围内提供给业务委托方时
    • (7)因合并等项目的继承而提供的情况
    • (8)有其他正当理由时
  6. 本公司仅限于上述4.记载的目的所需的情况下,在客户等提供的个人信息中,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所属单位、部门名、职务等必要的信息,在信越集团中有共同利用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信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将负责管理个人信息。
  7. 本公司请求客户等提供个人信息时,在明确其收集目的的基础上,通过合法、公正的手段取得个人信息。
  8. 本公司在向第三方提供客户等提供的个人信息时,只要没有特别的情况,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化方法,防止第三方泄漏、再提供等。
  9. 本公司希望确认客户等提供的个人信息、修改、停止使用等情况下,在确认是本人的基础上,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对应。事先通知的本公司对应窗口或者这里中所述修改相应参数的值。
  10. 我们将继续审查和改进本政策的内容。
大于等于

最终更新日期: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