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处)

职业安定局雇佣开发企划科

科长:
松永久
科长助理:
宫本淳子
(电话代表)03(5253)1111

各位新闻工作者

新冠肺炎感染症影响追加实施雇佣调整补助金的特例措施

由于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的影响,产生了事业活动急剧缩小的事业所,预计会对地区经济产生影响,因此厚生劳动省根据伴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的经济上的理由,不得不缩小事业活动对于不得不进行雇佣调整的雇主,令和2年2月14日及2月28日采取了与雇佣调整补助金相关的特例措施,但目前,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决定采取以下进一步的特例措施。
 
〇追加的特例措施(全国)
 
1雇佣保险被保险人期间不满6个月的劳动者作为补助对象
新毕业录用者等,作为雇佣保险被保险人继续雇佣的期间不满6个月的劳动者也作为补助对象。
 
2关于废除对过去领取的雇主的领取限制
即使是过去领取过雇佣调整补助金的雇主,也将进行以下处理。
(1)自上次支付对象期间届满之日起,即使不超过1年,也作为补助对象。
(2)通常,支付限度天数为1年100天,3年内总计150天,对于本次特例对象的停业等,可以与该限制分开领取。
 

〇面向追加特例措施(全国)的宣传册

  
 
〇追加的特例措施(紧急特定地区)
在以下厚生劳动大臣指定的地区及期间,除了上述特例之外,还将采取以下措施。
 
※厚生劳动大臣指定的地区:北海道
厚生劳动大臣指定期间:令和2年2月28日至令和2年4月2日
 
1雇佣保险的被保险人以外的人也作为补助对象。
现行,雇佣调整补助金以雇佣保险被保险人为补助对象,但在上述期间内上述地区的经营者实施停业等的情况下,1周的规定劳动时间不到20小时的劳动者也包含在补助对象中。
 
2提高停业时的补助率
上述期间内上述地区的事业所实施停业时的补助率,中小企业从2/3提高到4/5,大企业从1/2提高到2/3。
 
3符合生产指标要求
当前,表示销售量、销售额等事业活动的生产指标最近1个月的月平均值,与去年同期相比需要减少10%以上的雇主,但在上述期间内上述地区的经营者实施停业等的情况下作为满足生产指标要求的产品进行处理。


〇面向追加特例措施(紧急特定地区)的宣传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