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纯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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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政策

林纯药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本公司”)认为,对于各位个人信息的安全、恰当的处理,既是本公司事业活动的基础,也是社会责任和义务。

本公司在遵守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平成15年法律第57号。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该指南等的同时,确立个人信息管理体制,实现作为经营者有责任的应对。同时,构筑为了具体化以下的基本方针的结构,经常一边认识最新的IT技术的动向,社会的要求的变化,经营环境的变动等,一边致力于那个持续的改善,回应大家的信赖。

因此,本公司为了宣传个人信息的处理,制定了隐私政策(以下称为“本隐私政策”),并在这里公开。另外关于包含EU区域内的日本国外的个人信息的处理另外决定的面向外国的隐私政策(https://www.hpc-j.com/privacypolicy/),模板名称将采用不同的格式。

1.基本方针

本公司的董事、员工、委托、合同工、钟点工、顾问、派遣员工(以下统称为“员工”),并通过在本公司官方网站上公布,采取随时可以阅览的措施。

1-1个人信息的取得和利用

本公司在尽可能确定利用目的的基础上取得,仅在达到利用目的所需的范围内,利用个人信息。利用目的在本公司官方网站等公开,在处理个人信息的各事务所·设施的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的责任中,设置不超过利用目的范围的利用的确认步骤,实施。
同时,为了不超过利用目的的范围进行个人信息的利用,采取法人内的管理体制的整备及安全管理措施。

1-2个人信息的管理和保护

个人信息的管理是严格进行的,除了得到大家的同意或法令允许的情况以外,不会向第三方公开和提供数据。此外,为了防止个人数据的泄漏、灭失或损坏,为安全管理采取必要且适当的措施。另外,在设置预防问题发生的步骤并实施的同时,对于万一发生的问题,要迅速进行防止再次发生的纠正。

1-3遵守相关法令、方针等

本公司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其他法令以及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的方针和其他适用的方针,对个人数据进行适当的处理。

1-4应对咨询和投诉

本公司针对持有个人数据的咨询和投诉,完善受理和应对的体制和程序,迅速应对。

1-5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体系和机制的不断改进

本公司将继续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在努力改善的过程中,根据需要修改该隐私政策,并反映在本公司官方网站的刊登内容中进行公布。

1-6本公司名称、地址、代表人姓名

林纯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540-0037
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平野町3-2-12
董事长和田清之

2.关于个人信息的定义

个人信息是指与生存的个人相关的信息,符合以下各号中的任一项。

  • (1)该信息中包含的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其他的记述等(文件、图画或电磁记录(电磁方式(电子方式、磁方式是指根据该他人的知觉无法识别的方式)中记载或记录,或使用语音、动作及其他方法表示的一切事项(个人识别符号除外)能够识别特定的个人的信息(包括即使不能单独识别该信息,也能够容易地与其他信息进行对照,从而能够识别特定的个人的信息)
  • (2)包含个人识别码的

3.获取个人信息

本公司在取得个人信息时,应公开或通知使用目的(包括根据本隐私政策的公开),并在直接从各位取得合同及其他书面(包括电磁记录)中记载的个人信息时,应事先明示使用目的通过适当的手段取得。
另外,关于需要考虑的个人信息,除了有本人同意的情况或者符合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的例外规定的情况以外,原则上不取得。

4.个人信息的获取方法

本公司在签订本公司的活动、设施的使用等相关合同时,将通过以下方法取得个人信息。

(1)直接从本人取得 电话、书面、名片、口头、互联网等
(2)从被本人授权的人取得 利用申请者、介绍人、包装商品等的受理经营者等
(3)从公布的内容中取得 报纸、网络、电话簿、刊物及其他书籍等

5.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本公司的个人信息的利用目的如下。不会超过使用目的而使用。
此外,在变更使用目的时,不会超过合理认定与变更前的使用目的有相当关联的范围,并且会迅速变更该隐私政策,并在本公司官方网站上公布。
同时,本公司,根据助长违法或不正当的行为,或者有诱发的可能性的方法不利用个人信息,恰当地利用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类型 使用目的
根据本公司的合同等取得
或已获取的个人信息
  • 为了履行其合同上的权利义务以及介绍本公司的活动(联络、邮件杂志、DM、发送、发送各种通知等)
  • 为了有助于市场活动(产品、服务的企划、开发等)
参加本公司主办或参展的活动
关于到场的各位的个人信息
  • 为了介绍该活动及相关活动、其他活动(联络、邮件杂志、DM、发送、发送各种通知等)
  • 为了有助于市场活动(产品、服务的企划、开发等)
关于向本公司咨询的各位的个人信息
  • 为了确认该咨询内容、回答、介绍活动(联络、邮件杂志、DM、发送、发送各种通知等)
  • 为了有助于市场活动(活动的企划、开发等)
本公司设施内的监控录像 为了确保大家的安全和财产保护
本公司召开的在线会议等的记录映像
  • 为了介绍该活动及相关活动、其他活动(联络、邮件杂志、DM、发送、发送各种通知等)
  • 为了有助于市场活动(产品、服务的企划、开发等)
关于应聘本公司录用选拔的人、希望提供本公司录用信息的人的个人信息 为了本人的录用选拔手续
从本公司员工处获取的个人信息 本公司的人事劳务管理、业务管理、健康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
一般市售、公开发行的刊物
关于从互联网等取得的各位的个人信息
为了介绍本公司的活动(联络、邮件杂志、DM、发送、发送各种通知等)

6.个人数据向第三方
提供及委托・共同利用

6-1个人数据的第三方提供

本公司除本人同意或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例外规定外,不向第三方提供大家的个人数据。另外,在向第三方提供的情况下,在考虑到提供方的选定的同时,要求第三方按照与本公司相同的法令等进行适当的管理。

6-2委托处理个人数据

本公司在达到本公司个人信息的利用目的所需的范围内,可能委托处理个人数据的全部或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将对该委托方进行必要且适当的监督,以确保该个人数据的安全管理。

6-3个人数据的共同利用

在本公司,如下所示,有共同利用个人数据的全部或一部分的情况。

  • (1)共同利用者的范围
    HPC服务株式会社
  • (2)共同使用的个人数据项目
    与本隐私政策“5.个人信息的利用目的”中列举的“个人信息的种类”相同
  • (3)共同利用目的
    与本隐私政策“5.个人信息的利用目的”相同
  • (4)负责个人数据管理的公司名称、地址、代表人等
    共同使用的个人数据由本公司负责。关于本公司的地址及代表,请看上述1-6。
    关于共同使用的咨询请咨询以下内容。

【联系方式】
林纯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部“个人信息咨询窗口”
〒540-0037
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平野町3-2-12
TEL.06-6910-7335/FAX.06-6910-7320
※电话受理时间:9:00~17:40/周六、周日、节假日、本公司休息日除外

7.个人相关信息等的取得
和使用

利用本公司的网站的各位的信息,在计算机和应用软件上记录管理的技术被称为「cookie」。我们的网站使用饼干,让您更方便地使用它。分析从大家那里取得的网站的阅览履历和购买履历等信息,提供服务,发布广告等。

本公司从第三方取得包含这些曲奇等的个人相关信息,与本公司已经拥有的大家的个人数据相关联,在上述5所示的利用目的范围内有利用的情况,大家事先同意,或者个别取得同意。

本公司的网站为了利用以下的第三者提供的服务,外部发送利用者信息。要了解这些服务如何处理用户信息,请查看各自的隐私政策。如果您想在浏览器中禁用这些服务,请查看相应的禁用页面。

8.个人信息的处理和安全管理

8-1确保准确性

本公司在达到使用目的所需的范围内,将个人数据保持正确且最新的内容,同时在不需要使用时,努力及时删除该个人数据。

8-2遵守相关法规和准则

本公司遵守《关于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及其他相关法令及行业指南等。

8-3安全管理措施

本公司为防止个人数据的泄漏、灭失或损坏及其他个人数据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且适当的措施,致力于对非法访问、丢失、破坏、篡改、泄漏等的预防措施及安全对策。

  • (1)公司内部规定的完善
    制定关于个人数据处理的规定。
  • (2)组织体制的完善
    设置事务处理负责人,确认运用状况,应对信息泄漏事件、投诉等。
  • (3)教育、研修的实施
    关于个人数据的安全管理,对员工进行定期的教育、研修。
  • (4)物理安全管理措施的实施
    为了防止机器、电子媒体等的被盗、丢失,对利用和废弃进行物理安全对策。
  • (5)技术安全管理措施的实施
    采取技术安全措施防止非法访问。
  • (6)外部环境的把握
    在外国处理个人数据时,要把握适当的外部环境。

8-4组织体制

本公司由本公司的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者制定个人信息保护体制,为遵守本公司内的个人信息保护进行组织体制的整备。

8-5个人信息处理及其管理的规程

本公司为了严格运用适当的个人信息的取得、保有、利用、废弃的标准,制定了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的规程“个人信息处理规定”制定了防止对个人信息的非法访问、丢失、破坏、篡改以及泄漏等的行动规范和具体规则。另外,为了持续有效且适当的运用,要对规程进行持续的修改和改善。

8-6内部教育

本公司在让员工处理个人数据时,为了谋求该个人数据的安全管理,对该员工进行必要且适当的监督,同时对全体员工进行个人信息保护的教育训练,使其内容周知贯彻努力保护个人信息。

9.公开、修改、停止使用、删除保有个人数据等的请求

本公司针对持有个人数据及第三方提供记录(以下称为“持有个人数据等”)的咨询、如果您要求公开、修改、停止使用、删除等,请确认您是本人,并迅速处理。如果您对本隐私政策有疑问或行使权利,请联系以下10个咨询窗口

10.咨询窗口

关于本公司持有的个人数据的咨询、公开、订正、停止使用、删除等请求,请在以下的个人信息咨询窗口受理。根据案件的不同,回答之前可能需要天数,请事先谅解。

林纯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部“个人信息咨询窗口”

〒540-0037
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平野町3-2-12

TEL.06-6910-7335/FAX.06-6910-7320

※电话受理时间:9:00~17:40/周六、周日、节假日、本公司休息日除外

2024年3月1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