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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日期2005年4月1日
修订日期2021年6月23日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代表执行役执行社长
小岛启二

1.本公司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想法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能够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全球供应商,处理着本公司的技术信息、从顾客那里寄存的信息等各种各样的信息。因此,本公司为了尊重这些信息价值,努力确立和贯彻信息管理体制。
根据这样的经过,关于本公司的个人信息保护,在谋求规则的制定及管理体制的确立的同时,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方针,在使董事及员工周知的同时,采取一般人容易得到的措施。
并且,按照这个方针努力适当地保护个人信息。

2.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1)个人信息管理规则的制定及个人信息保护管理系统的持续改善
我们将制定个人信息管理规则,使员工和员工认识到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并制定适当利用和保护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管理规则,切实实施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体系。进一步,维持,持续改善。
(2)禁止收集、利用、提供个人信息及目的外利用
本公司在事业活动中,考虑到个人信息的保管,确立了根据各自业务实际情况的个人信息保护的管理体制,同时在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提供中按照规定的规则适当处理。另外,不进行目的外利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安全对策的实施及纠正
本公司为了确保个人信息的正确性和安全性,根据信息安全相关的各种规则,实施对个人信息的访问管理、个人信息的带出手段的限制、防止来自外部的非法访问等对策,防止个人信息的泄漏、努力防止灭失或损坏。另外,如果确认了安全对策上的问题等,确定其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4)遵守法令、规范
本公司遵守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法令、国家规定的方针及其他规范。同时,使本公司的个人信息管理规则符合这些法令及方针及其他规范。
(5)尊重本人关于个人信息的权利
关于个人信息,当本人要求公开、修改或删除信息,或者拒绝使用或提供信息时,以及收到投诉、咨询申请时,本公司尊重本人关于个人信息的权利,以诚意应对。

3.关于隐私标志

本公司由一般财团法人日本信息经济社会推进协会授予进行个人信息适当处理的经营者的隐私标志的授予认定。

4.适用范围

关于本公司在事业中处理的所有个人信息的处理。

5.个人信息保护的措施

本公司根据“本公司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想法”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方针”,在处理个人信息的各部门设置了管理负责人,对个人信息进行了细致的注意和最大限度的努力,进行了保护和管理。
在这个处理要旨中个人信息是指在符合以下各号的信息中,能够识别本人的信息。

  1. “咨询输入表格”以其他方式输入,由本人提供给本公司的信息
  2. 除上一期外,本公司还收到了本人提供的信息

6.个人信息的处理方针(取得、利用目的、第三方提供)

  1. 本公司关于以电机机械器具、信息通信机械器具、电子部件制造业以及信息服务业为主的事业活动,仅在达到各号目的所需的范围内取得并利用个人信息。另外,向本人提供个人信息时,应事先明确其使用目的,并征得本人的同意。
  2. 本公司除特定条件外,未经本人事先同意,不向第三方提供本人的个人信息。
  3. 本公司在与本公司的集团公司共同进行事业活动时,可能会向该集团公司提供您本人的个人信息,如您的姓名、工作单位及家中的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

7.个人信息的公开等请求或投诉的申请

对于本公司持有的本人的个人信息,如果被要求公开、订正、追加、删除、停止使用、停止第三方提供、或者使用目的的通知、或者第三方提供记录的公开(以下称为“公开等”)或者提出投诉请按照规定的手续申请。

9.认证个人信息保护组织

管理本公司的认定个人信息保护团体*如下所示。

认证个人信息保护团体联系人
认证个人信息保护团体的名称 一般财团法人日本信息经济社会推进协会
解决投诉的申请地址 认定个人信息保护团体事务局
地址 〒106-0032
东京都港区六本木一丁目9号9号六本木第一大楼内
电话号码 03-5860-7565/0120-700-779
  • *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处理个人信息投诉和提供信息的第三方机构。

不是本公司商品、服务的咨询处。

10.联系方式

除了个人信息的公开等的请求和投诉的申请以外,关于本处理要旨的提问和咨询,请用以下的方法联络。
本页基于日本法。
针对日本国外的日立集团的提问、咨询或者基于日本国外的法律制度等的提问、咨询,请确认各个地区的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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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605东京都千代田区外神田一丁目18番13号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信息安全风险统括本部数据保护管理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