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性

关于公共研究费间接经费的基本方针

1.目的

该方针根据《关于执行竞争性资金间接经费的共同指针》(关于竞争性资金的相关府省联络会协议,平成26年5月29日修改)(以下简称“共同指针”)关于公司的竞争性资金的间接经费的处理,规定了必要的事项。

2.定义

“间接经费”是指对直接经费按一定比例补贴,作为伴随公共研究实施的研究开发部门管理等所需的经费,本公司使用的经费。

3.用途

“间接经费”是为了提高与研究实施相关的研究体制和研究环境整体的功能,有计划地适当使用。具体项目见附表。
另外,每年都会汇总“间接经费”的实绩报告书,提交给文部科学省等。总管负责人定期确认“间接经费”的运用情况。

4.执行

“间接经费”在总管负责人的管理下,按照《共同指引》妥善执行。

5.其他

如果对“共同方针”进行了修改,也将重新修改本方针。

制定2020年8月31日

另表

间接经费的用途
1.管理部门的经费
  1. 管理设施、设备等的整备、维持及运营经费
  2. 管理事务部门的必要经费
    1. 阿鲁。管理事务的人事费
    2. イ。管理事务相关的备品·消耗品费、通信搬运费、印刷费、谢金、其他
  3. 其他管理业务相关经费
2.研究开发部门的经费
  1. 共同使用的机器的租金、备品·消耗品费、印刷费、其他
  2. 实验动物管理设施、研究设备、网络、图书室等的建设、维护及运营经费
3.其他相关事业部门
  1. 专利费用
  2. 研究成果开展项目经费及宣传项目经费
  3. 该研究的应用等推进研究活动的必要经费
    1. 阿鲁。研究支援者等人事费
    2. イ。备品·消耗品购买、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光热水费、其他

你可以在弗里克看整个表格。

※即使是上述以外,研究开发部门的负责人判断为为了改善研究开发环境和提高研究开发部门整体功能而需要的经费等需要的经费时,也可以执行。另外,应作为直接经费来充当的不在对象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