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该方针根据《关于执行竞争性资金间接经费的共同指针》(关于竞争性资金的相关府省联络会协议,平成26年5月29日修改)(以下简称“共同指针”)关于公司的竞争性资金的间接经费的处理,规定了必要的事项。
2.定义
“间接经费”是指对直接经费按一定比例补贴,作为伴随公共研究实施的研究开发部门管理等所需的经费,本公司使用的经费。
3.用途
“间接经费”是为了提高与研究实施相关的研究体制和研究环境整体的功能,有计划地适当使用。具体项目见附表。
另外,每年都会汇总“间接经费”的实绩报告书,提交给文部科学省等。总管负责人定期确认“间接经费”的运用情况。
4.执行
“间接经费”在总管负责人的管理下,按照《共同指引》妥善执行。
5.其他
如果对“共同方针”进行了修改,也将重新修改本方针。
另表
间接经费的用途
1.管理部门的经费 |
- ①管理设施、设备等的整备、维持及运营经费
- ②管理事务部门的必要经费
- 阿鲁。管理事务的人事费
- イ。管理事务相关的备品·消耗品费、通信搬运费、印刷费、谢金、其他
- ③其他管理业务相关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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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开发部门的经费 |
- ①共同使用的机器的租金、备品·消耗品费、印刷费、其他
- ②实验动物管理设施、研究设备、网络、图书室等的建设、维护及运营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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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相关事业部门 |
- ①专利费用
- ②研究成果开展项目经费及宣传项目经费
- ③该研究的应用等推进研究活动的必要经费
- 阿鲁。研究支援者等人事费
- イ。备品·消耗品购买、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光热水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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