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到正文
从这里开始是正文

关于川内北校区内的拾得物

捡到物品时的申报地址

受理时间 申报窗口
工作日窗口开设时间内 学生支援课支援企划员
(教育・学生综合支援中心①号窗口)
其他时间段 教育·学生综合支援中心入口的警务员室

※关于现金、代金券类、贵金属等,请在捡到后24小时内送到。

遗失物品时的申报地址

寻找川内北校区遗失物(遗失物、遗失物)的人,请访问以下的URL或QR码,在谷歌表格中登录遗失物的信息等。

如果作为捡到的东西送到的话,学生支援课会联系注册者。

遗失物(遗失物、遗失物)登记表【川内北校区】(Google表格)到外部站点

遗失物(遗失物、遗失物)登记表【川内北校区】(Google表格)

拾得物的处理

(1)明确主人的东西

从学生支援科联系主人。请带上学生证,迅速在①号窗口领取拾得物。
另外,对于即使联络也没有收到的拾得物,保管3个月后进行处理。

(2)失主不明的拾得物

类型 子库存 存储期间
现金、代金券类、贵金属等 ①号窗口 7天(※1)
上述以外 ①号窗口下的玻璃柜 3个月

※1从送到窗口之日起7天以内,由学生支援科向最近的警察署(龟冈派出所)申报。
※2即使过了保管期间,主人还没有出现的拾得物,将进行处理。

这里只以川内北校区内以及校园巴士、青叶山联络巴士上的拾得物为对象,关于其他校园,请咨询各学部、研究科等的教务担当窗口。

失窃

校园内被盗时

  1. 迅速向警察报案。
  2. 通知最近的窗口失窃。

报告对象

  • 川内北校区:教育・学生综合支援中心①号窗口
  • 其他校区:各学部、研究科的教务系(或学生支援系)

被盗受害多的东西

  • 自行车和摩托车的损失占了大半。
    原因
    1. 忘记锁门
    2. 长期放置
    →请上锁两处以防止被盗。
  • 钱包等贵重物品的损失
    据报告,有很多人在离开自习室和教室的几分钟内或在体育馆被盗。随身物品在稍微移动的时候也请随身携带。请在随身物品上写上名字。

联系方式

学生支援课支援企划系(教育・学生综合支援中心①号窗口)
Tel:022-795-7818

转到此页的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