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
关于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因消防救援总队内部职责分工调整,现将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总队继续开展消防工程师执业初始注册、变更登记和注销的申请工作,相关人员可通过“河北消防网”(网址:网址:http://he.119.gov.cn/)登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将纸质文件(要求见附件)直接邮寄至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地址: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39号法制与社工处;收件人:周勇,电话:18903111196)。
二、总队正在对此前网上已申请初始注册、变更登记和注销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进行资料信息审核。期间,申请人如有收到前来总队窗口办理的短信可不理会,疫情期间暂不受理现场办理,如未提交相关纸质文件的可直接邮寄(要求同上)。其中申请注销的,如注册证书遗失,请作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受疫情影响,现场确认、签名、拍照、纸质出证等环节暂停,待疫情过后,再统一通知大家前来补办理。
申请过程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联系人:周勇、窦中阳 ;联系电话:0311-89181521、89181529。
附件: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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