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学生
麻省大学法律系欢迎来自其他美国律师协会或州批准的法学院的声誉良好的来访学生。
完成访问学生申请的截止日期:
- 6月30日秋季学期
- 11月15日春季学期
- 4月25日为夏季学期
希望日后申请的学生应致电508.985.1110联系。
来访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信息:
- 访问学生申请,50美元费用不可退还
- 你就读的每所法学院的法律学习成绩单
- 另一所法学院院长或院长指定人员的来信,声明麻省大学法学院的学分可以满足学位要求,并且您的声誉良好
- 一份声明,说明您为什么希望在麻省大学法律系学习一学年(或一学期)
来访学生从自己的法学院(而非麻省大学法学院)获得经济资助,并且不得参加麻省大学法律系学生超额订购的课程。
访问学生表格
成绩单请求
要将学分转移到您的母校,您需要要求将麻省大学法学院的官方成绩单直接发送到您的学校。需要签署书面请求。此表可在法律注册中心获取。
登记处
完成来访学生注册申请并全额付款。
如果你被录取为访问学生,你就有权在太空可用的基础上注册课程。报名人数不足的课程将被取消。如果程序有任何更改,您将收到通知。
其他规定
麻省大学达特茅斯校区学术诚信政策和麻省大学法学院学生手册(PDF)适用于麻省大学法律系提供的所有课程。
选择麻省大学法学院有很多原因。作为马萨诸塞州唯一的一所公法学院,我们正在培养新一代追求正义的律师。
填写此表以获取有关麻省大学法律的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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