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格兰特·托德(John Grant Tod,Jr.),律师、法官和德克萨斯州国务卿,阿比盖尔·费舍尔(West)和约翰·格兰特·托德(John Grant Tod,Sr.)。1864年1月14日出生于本德堡县里士满。1866年,他的家人搬到了附近的哈里斯堡,他在那里度过了余生。他获得了法学学士学位。1885年获得耶鲁大学学士学位,在休斯顿从事法律工作。1892-1996年,他担任哈里斯县法官,1896-1900年担任地区法官。他在总督第二任期内担任国务卿约瑟夫·德雷珀·塞耶斯他还是国家教育委员会的成员。他积极参与了休斯敦航道包括1905年通过爱尔兰湾(后来的鹿公园地区)扩建河道。1890年,他与奥西奥拉·莫里斯结婚,这对夫妇有两个女儿。托德于1918年2月20日在加尔维斯顿去世,葬在哈里斯堡格兰代尔公墓。另请参见德克萨斯州托维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