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Studsvik致力于不断制定规则和程序,以确保透明度,确保股东具有实际影响力,并确保董事会的工作高效。

集团的治理和发展受到许多公司决策机构所做决策的影响。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股东行使投票权,以便根据瑞典公司法和Studsvik公司章程,就董事会的组成和其他核心问题作出决定。

母公司董事会,也就是集团董事会,就集团的组织、工作和投资重点、战略计划、预算和规则、集团经营管理的指导方针和政策作出决定。

董事会任命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负责集团的运营管理和控制。中央员工负责人以及集团公司总裁向他报告。首席执行官任命了一个执行管理小组来处理与集团相关的问题。管理小组由执行副总裁、集团公司总裁和集团发展总监组成。

股东大会任命提名委员会。委员会应领导董事会的提名程序,提名董事会成员,并就董事会费用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在股东大会之前公布,并在股东大会上提交。

提名委员会应由至少四名成员和最多五名成员组成,其中一名成员应为董事会主席。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提名委员会的四名成员。其中三名成员应代表最大股东,一名成员应为董事会主席。

董事会从其成员中任命了一个薪酬委员会。委员会处理与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关的薪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