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入选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青羚网讯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8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按照关于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安排,确定北京市门头沟区、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省秦皇岛市等39个市(区)为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青海省西宁市名列其中。

气候适应型城市,是指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能够有效应对暴雨、雷电、强风、雾霾、高温、干旱、沙尘、霜冻、积雪、冰雹等恶劣气候,保障城市生命线系统正常运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生态安全相对可靠的城市。据了解,本次纳入试点的39个市(区)涵盖从超大城市到小城市的不同规模,覆盖全国7大地理分区,发展水平、气候类型、要素禀赋等具有代表性,预期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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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海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