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名称:

    建督罚字〔2024〕56号

  • 索 引 号:

    000013338/2024-00326

  • 发文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文号:

  • 实施日期:

  • 分类:

    城市管理监督

  • 发文日期:

    2024-06-04

  • 主 题 词:

  • 废止日期:

建督罚字〔2024〕56号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4-06-11 17:32:24

颜赟:

  2023年7月17日,甘肃武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永丰路K0-120处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无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根据《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甘肃武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7·1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凉政函〔2023〕190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长期未到岗履职,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监理责任。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4〕20号),你于2024年4月2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