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广告标准联盟(EASA)始终关注最新的数字发展,包括影响力营销。

欧洲广告标准联盟成立于2008年,于2015年更新了关于数字营销传播(DMC)其中,除其他外,重申了自律组织的职权范围和利益相关者各自的责任。它明确地将广告自律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形式的营销传播,包括数字媒体,以及尚未开发的任何未来形式的数字营销传播。从这一点上来说,影响力营销已经成为SR准则和规则的主题。

然而,影响力营销带来的营销传播创新以及这一营销技术的日益重要性,尤其是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和未成年人中,需要对该行业采取更多的行动和指导。因此,早在2017年,欧洲广告标准联盟网络中的自律组织就开始制定国家影响力营销指南,将自律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以确保负责任地应用这种营销技术。

2018年,欧洲广告标准联盟还通过发布影响力营销最佳实践建议BPR关注影响者营销技巧的关键要素,并协助自律组织制定自己的国家指南,就影响者营销的定义、编辑控制、广告商和影响者之间的实质性联系、可识别性和披露等问题提供建议,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提高意识。欧洲广告标准联盟(EASA)的指导方针认识到影响力营销与用户生成内容概念之间的密切联系,这可能会误导消费者,并承认广告自律组织的作用是引导行业利益相关者——广告商和品牌所有者以及影响者自己——负责任地使用这种营销技术,并遵守现有的SR原则和国家SR规范。

欧洲广告标准联盟的自律组织网络已经接受了欧洲广告标准联盟影响力营销业务流程再造。自采用以来,许多广告标准机构在其地方法规中采纳了欧洲广告标准联盟《最佳实践规则》的规定,并发布了自己的国家指南,这些指南是根据其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和习惯量身定制的。自律组织还为行业创建了广泛的培训计划、研讨会和研讨会,并开展了监测活动,以评估有影响力的营销人员对道德规范的遵守情况。

2023年,对《影响力营销BPR》进行了更新和审查,以纳入营销技术的最新趋势,并详细说明何时根据自律规则将影响力内容视为营销内容。该指南还详细说明了创作者在披露其作为营销的帖子时应关注的内容,以及自律组织应在其国家建议中定义的要素,以指导有影响力的人进行适当和透明的披露。BPR还运行了一些基于国家指南的披露技术示例。

一些自律组织已经启动数据驱动的SR计划监控对不同社交媒体影响的营销实践

欧洲广告标准联盟及其自律组织网络继续制定和推广他们的行动,以应对这一具有挑战性且不断发展的营销技术,寻求确保最高水平的消费者保护,防止不负责任的广告。

欧洲广告标准联盟网络中影响力营销指南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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