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广告标准联盟(EASA)在不断发展的数字营销传播领域监测并推广良好标准。 

使用互联网技术的新媒体形式的出现,以及智能手机、连接的非线性电视、社交媒体平台上的影响力营销和其他媒体设备的使用,为广告开辟了许多新途径。新媒体的概念在不断发展,由于这些媒体尤其被年轻人采用和使用,因此需要谨慎确保这种广告是负责任的。

除了合法、体面、诚实、真实和对社会负责的营销传播的一般原则外国际商会广告和营销传播准则包含了一整章(C章),为使用数字互动媒体进行广告实践的所有利益相关者制定了负责任的营销传播标准。

2008年10月,欧洲广告标准联盟发布了数字营销传播最佳实践建议扩大自律组织的职权范围,将数字营销传播纳入其中。欧洲广告标准联盟于2015年更新了该文件,以确保广告标准在涉及不断变化的数字环境和互动营销技术时保持有效和相关。该最佳实践建议针对广告领域的新技术发展进行了“未来验证”。强调了所有营销传播都必须易于消费者识别,无论其在何处或如何展示。更新后的建议是自律组织、广告生态系统(广告商、代理商和全媒体范围的代表)以及关键外部利益相关者(如委员会的DG CONNECT)广泛讨论的结果。

此外,为了更具体地应对挑战或最新营销技术,欧洲广告标准联盟于2018年发布了《影响力营销最佳实践建议》。有影响力的人是广告行业中的一个新角色,他们的赞助内容必须在所有数字媒体上以这种方式呈现和标记,以确保消费者的透明度,并将其与个人和编辑内容区分开来。同样至关重要的是,在考虑广告时,所制作的内容应遵守负责任广告的所有适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