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恐惧法案

2002年5月15日,国会颁布了“2002年通知和联邦雇员反歧视和报复法案”,即现在的《无恐惧法案》。《无惧法案》的一个目的是“要求联邦机构对违反反歧视和举报人保护法的行为负责”出版物。L.107–174,概述。为了支持这一目的,国会发现“如果这些机构实行或容忍歧视,机构就无法有效运作”出版物。L.107–74,第一篇,总则,第101(1)节。

该法案还要求该机构向联邦雇员、前联邦雇员和联邦就业申请人提供此通知,告知他们自己的权利和保护。CDC/ATSDR的所有员工都必须完成强制性的《无恐惧法》培训。CDC/ATSDR致力于遵守法案中概述的政策、法规和程序。

有关《无惧法案》的更多信息,请访问人事管理局外部图标.

无恐惧行为数据

2002年通知和联邦雇员反歧视和报复(无FEAR)法案(第107-174号公法)由国会两院通过,并于2002年5月15日由布什总统签署成为法律。这项里程碑式的立法于2003年10月1日生效。

该法案旨在帮助确保联邦机构…

  • 承诺确保根据联邦行政平等就业机会(EEO)投诉程序提出索赔的员工和从事举报人活动的员工受到保护,不会受到报复;
  • 在适当的时候,采取更迅速的行动,解决在行政一级提出的投诉。

此外,《无惧法案》要求联邦机构…

  • 通知员工和求职者他们根据第201(c)节引用的本法享有的权利和适用于员工的补救措施(美国法典第5篇第2302(b)节);
  • 将有关联邦部门平等就业机会投诉的统计数据发布在其公共网站上;
  • 确保其管理人员在管理多元化员工、早期和替代性冲突解决以及基本沟通技能方面接受了足够的培训;
  • 对歧视投诉的趋势和原因进行研究;
  • 实施新措施,改善投诉流程和工作环境;
  • 对从事与歧视或报复有关的不当行为的员工进行及时和适当的纪律处分;
  • 偿还判决基金在联邦法院达成的任何与歧视和举报人相关的和解或判决;
  • 向国会、总检察长和美国平等就业委员会提交状态和进展的年度报告;
  • 统计数据有关卫生和公共服务部平等就业机会的投诉可在DHHS网站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