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16号),根据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24〕20号)部署,结合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队伍现状,经研究,2024年我市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现就做好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一)岗位设置。招聘岗位设置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招聘对象以具有较高培养层次和诊疗能力的执业医师为主。设置在乡镇卫生院的,招聘对象以具备适宜能力,可满足基层诊疗需要,能长期扎根基层的适宜人才为主。
(二)招聘范围。符合招聘条件的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具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编制人员或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以上的执业医师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招聘条件
1报考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下同);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
对于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可放宽到执业助理医师。
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年以上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
对于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可放宽到执业助理医师,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医学类专业学历。
2报考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应符合下列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扎根政府办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4)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
(5)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
(6)具有2年以上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二、具体实施阶段
本年度招聘工作共分3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阶段(从即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
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我市招聘名额(各地招聘名额见附件1),制定招聘工作方案。
(二)信息发布阶段(从2024年5月20日至5月30日)
招聘信息在丹东市卫生健康委、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宣传途径,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招聘政策解读,鼓励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
(三)具体实施阶段(从2024年6月3日至9月20日)
我市2024年度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应于9月20日前完成,相关县(市)区于9月13日前分别向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2024年度辽宁省特岗全科医生招聘人员名单》《2024年度辽宁省特岗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2、3)。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表格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填报内容准确和完整后报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招聘人员管理
(一)岗位设置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特岗全科医生,人员管理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15〕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执行,并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后派驻至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工作。如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本人自愿申请人事调转至派驻的政府办乡镇卫生院,所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有关规定程序,做好人事调转工作。
(二)岗位设置在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的特岗全科医生编制管理、聘用合同、执业注册、档案管理、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等事项由招聘的乡镇卫生院办理。其他事项按照《实施意见》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做好招聘人员考察、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编制岗位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资金管理。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市)区财政共同承担,省财政按照4万元/人/年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等支出。同时,相关县(市)区协调本级财政部门按辽政办发〔2018〕16号有关规定,争取配套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对特岗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的支持力度,提高特岗全科医生待遇和保障,增加岗位吸引力。
(三)强化督导考核。相关县(市)区要及时研究解决招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会同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对落实工作不力,未达到工作目标的地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并适时予以通报。
联 系 人: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荆春桥
联系电话:0415-2122494
联 系 人: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刘相宜
联系电话:0415-3105769
附件:12024年度丹东市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名额分配表
2.2024年度辽宁省特岗全科医生招聘人员名单
3.2024年度辽宁省特岗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