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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系列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0

各县市)区爱卫会,市爱卫会成员单位: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市爱国卫生工作,根据省爱卫会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新一轮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际,发挥各地爱卫会及爱卫会成员单位积极性,进一步细化2023年爱国卫生工作任务,决定从2023年2月至年底,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系列行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的

各级政府、各级爱卫会成员单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通过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爱国卫生运动,解决一些突出问题,推进一些重点工作,增强爱国卫生运动氛围,扩大爱国卫生运动影响,丰富爱国卫生运动成效,推动我市爱国卫生运动取得新的进步。

二、行动内容

1净厕行动。

行动目标和内容:排查整改全地区公共厕所问题,完善公共厕所设施,全面提升公共厕所卫生管理水平,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行动时限:4月底前完成问题排查和大部分问题整改,5月底前完成全部问题整改。

牵头部门:市爱卫办。

2净牌行动。

行动目标和内容:排查整改城镇道路两侧及居民小区内的各种公共设施破损、污浊等问题,全面提升公共设施条件和养护水平,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公共设施包括:道路指示牌、交通标志牌、通讯设施、电力设施、公交站牌、报栏、公益宣传栏等。排查整治由公共设施的设置管理部门负责。

行动时限:4月底前完成公共设施清洁,5月底前完成大部分公共设施的更新维修,7月底前完成全部公共设施更新维修。

牵头部门:市爱卫办。

三。净城行动。

行动目标和内容:贯彻落实丹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标新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排查整改各种市容和环境卫生问题,全面提升城镇的整洁度和秩序,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

行动时限:4月底前完成管理性质问题的整改,持续巩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等资金支持性问题的整改。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4净河行动

行动目标和内容:排查整改城乡河道问题,全面提升城乡河道环境卫生状况,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行动时限:月底前完成城镇河道环境问题排查整改;4月底前完成乡村河道环境问题排查整改。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5净市行动。

行动目标和内容:按照新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排查整改丹东建成区农贸市场问题,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和卫生管理水平。

行动时限:4月底前完成农贸市场卫生问题排查整改并持续巩固。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6净校行动。

行动目标和内容:按照新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健康学校建设规范,排查整改各级各类学校问题,全面达到无烟学校建设要求,全面开展健康学校建设,为师生创造整洁健康的工作学习环境。

行动时限:月启动,持续推进;年底前,城乡中小学全部达到无烟学校标准,中小学全部开展健康学校建设。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7净绿行动

行动目标和内容:排查整改城镇公园、绿地、绿篱等场所植物养护和卫生保洁问题,全面提升城镇绿化管理水平,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行动时限:4月底前完成问题排查整改。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8净家行动

行动目标和内容:以镇、街为单元,排查整改辖区居民小区、各类单位、场所卫生管理问题,全面提升社区、单位卫生管理水平,形成镇、街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行动时限:4月底前完成问题排查整改;9月开展卫生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排查整改成效。

牵头部门:各县市)区爱卫办负责牵头抓总,镇、街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实施督导检查和通报。

三、工作要求

1认真筹划,尽快行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系列行动,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尽快付诸行动。2月底前,牵头部门将行动方案抄送市爱卫办。各地、各部门也可结合实际,增设专项行动项目。

2强化督察,及时反馈各牵头部门要做好行动过程的检查督导,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责任,整改问题;相关工作信息随时向市爱卫办反馈;行动结束后,向市爱卫办报工作总结。

三。创新方法,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在实施行动过程中,应积极探索爱国卫生运动的新方法、新措施、新载体,力求每个行动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让全社会知晓行动、支持行动、参与行动,形成浓厚的爱国卫生运动氛围。行动期间,各牵头部门至少要在媒体上进行一次宣传报道。

 

 

                                                      丹东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3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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