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1ISSN网络和数据。国际连续出版物注册中心,也称为ISSN国际中心(以下简称CIEPS/ISSN International Centre),协调一个全球网络,该网络创建了一个国际编号和参考书目系统,对于在全球范围内识别和描述连续出版物和其他持续资源至关重要。CIEPS/ISSN国际中心以各种服务的形式传播这些参考文献,允许授权用户访问ISSN数据。

ISSN数据由ISSN编号(即ISSN网络分配给连续资源的八位数代码,无论发布语言和国家)组成,这些数据集标识了分配了ISSN号的每个资源,例如密钥、发布者、,国家和出版语言(非穷尽列表)密不可分。

ISSN网络由ISSN国际中心和ISSN国家和区域中心组成。

2.创建数据库。CIEPS/ISSN国际中心收集了它以及国家和区域ISSN中心生成的所有ISSN数据,并构成了一组结构化信息,定期更新。

为了创建这个数据库,CIEPS/ISSN国际中心为建立、呈现和更新这个数据库的内容进行了大量投资。

作为生产商,CIEPS/ISSN国际中心受益于1996年3月11日欧洲指令96/9/EC规定的数据库生产特殊权利。

该数据库中收集的参考资料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因此,只有事先得到CIEPS/ISSN国际中心的明确授权,才能证明使用ISSN数据的合理性。

3.CIEPS/ISSN国际中心。CIEPS/ISN国际中心是一个政府间组织,其注册办事处位于法国巴黎图尔比戈街45号,邮编75003。


 

定义

“接入点”:位于同一地理站点上的计算机设备端点,次要用户可以从中访问ISSN数据,其联系信息在协议中指明。

“协议”:被许可方与CIEPS/ISN国际中心之间签署的许可协议,说明被许可方和联合承包商在使用订阅门户网站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从而通过该门户网站使用ISSN注册和ISSN数据

“ISSN分配”:创建一组描述连续出版物标题的元数据,该标题由ISSN唯一标识,特别是响应注册人在Extranet上提出的ISSN付款请求。

“篮子”:用户在完全预览之前通过该服务选择ISSN数据,并可能通过“一次性购买”服务进行购买。

“CIEPS/ISSN国际中心”:国际连续出版物注册中心是1975年根据法国和教科文组织的一项条约成立的一个政府间组织,在INSEE(法国国家统计和经济研究所)注册,注册号为30653550100028,注册办事处位于45 rue de Turbigo-75003 PARIS(法国)。它是ISO标准3297的注册机构,也是ISSN注册和相关信息服务的提供者。

“持续资源”:一种文件,其出版持续一段时间而没有预定的结束。

“外联网”:为用户提供创建个人安全帐户的可能性,以便访问CIEPS/ISSN国际中心提供的各种服务的网站。在Extranet上开立帐户是访问这些服务的先决条件。

“免费访问门户”:CIEPS/ISSN国际中心提供的免费服务,为任何用户提供免费访问ISSN登记簿中的数据子集的权限,该登记簿由CIEPS/ISSN International Centre选择,称为发布的ISSN数据。

“地理位置”:用于定位一个或多个接入点的物理地址,次要用户可以从中访问ISSN数据,其联系信息在许可协议中指明。

“中介机构”:代表出版商的自然人或法人,在外联网上注册并使用CIEPS/ISSN国际中心服务。

“ISSN”:国际标准序列号的缩写。此国际编号唯一标识连续出版物。特别是,它可以识别报纸、期刊和专著集,而不考虑媒体。它由ISO标准3297定义。

“ISSN API”:CIEPS/ISSN国际中心开发的程序,用于通过机器之间的请求搜索和传输ISSN数据。

“ISSN学分”:一个值,表示可用于在外联网上注册的注册者的ISSN分配数量,其中包括额外的ISDN数据创建、维护和传播服务。

“ISSN数据”:ISSN登记簿的内容,包括ISSN编号和相关数据元素,用于识别已分配ISSN号的系列出版物和其他持续性资源。ISSN数据包括已发布的ISSN数据和完整的ISSN数据.

“ISSN寄存器”:包含CIEPS/ISSN国际中心汇编的所有ISSN数据的数据库。它是CIEPS/ISSN国际中心的财产。ISSN注册包含在ISSN门户中。

“完整ISSN数据”:从ISSN登记册中提取并提供给用户的与出版物有关的所有数据:

免费:通过免费访问门户网站获取ROAD(开放获取学术资源目录)中包含的开放获取科学出版物的ISSN数据。

付款方式:应用户要求,通过订阅门户和/或一次性购买服务。

“发布的ISSN数据”:从ISSN登记簿中提取的有关出版物的部分数据,由CIEPS/ISSN国际中心选择,并通过免费访问门户免费提供给用户。发布的ISSN数据仅限于:

-国际标准编号

-ISSN-L号

-标题正确

-关键标题

-国家

-中等

-数字资源的URL

-上次更新的日期。

“被许可方”:通过外联网签署本协议的自然人或法人,授权他/她使用订阅门户并访问包含在ISSN注册中的完整ISSN数据。

“一次性购买”:一种付费的按需供应服务,用于从用户在免费访问门户上执行的搜索中获取完整的ISSN数据。

“出版商”:负责出版连载出版物的出版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

“注册人”:在外联网上注册的出版商或中介机构,要求为一份或多份连续出版物分配国际标准期刊号,并使用一个或多个CIEPS/ISSN国际中心服务。

“ROAD(开放获取学术资源目录)”:一个数据库,可在互联网上自由访问,其中包含完整的ISSN数据,用于识别开放存取的科学系列出版物。

“系列出版物”:请参阅“继续资源”。

“订阅门户”:CIEPS/ISSN国际中心根据协议条款提供的服务,使被许可方和任何二级用户能够根据通过外联网进行订阅时提及的访问安排访问ISSN注册中包含的完整ISSN数据(http://portal.issn.org).

“服务”:CIEPS/ISSN国际中心向(i)自由访问门户、(ii)订阅门户和/或(iii)在外联网上创建帐户的用户提供的服务。

“用户”:自由访问门户的用户、授权用户、注册用户、二级用户和被许可方的一般类别分组。

“授权用户”:经CIEPS/ISN国际中心明确和详尽授权访问订阅门户网站并因此访问完整ISSN数据的任何人,即被许可方和二级用户。

“注册用户”:在Extranet上创建用户帐户的任何人。

“次要用户”:被许可方在通过外联网订阅订阅门户网站时正式确定并声明的、经CIEPS/ISSN国际中心明确授权使用全部或部分ISSN数据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

这是您(以下简称“被许可方”)与CIEPS/ISN国际中心之间的许可协议,该协议解释了您如何查看和使用本许可下ISSN注册中包含的ISSN数据。

订阅订阅门户即表示您同意本协议的条款。

第1条:认购门户说明

针对订阅者的ISSN门户<http://portal.issn.org>(以下简称“订阅门户”)是CIEPS/ISSN国际中心发布的信息服务,可通过订阅访问,其中包含完整的ISSN数据。

只有授权用户才能通过登录和密码或IP地址访问订阅门户。

第2条:准入和认购条款

首先,被许可人还承认,他/她充分意识到有可能(i)通过免费访问门户免费访问发布的ISSN数据和免费获取完整的ISDN数据,以及(ii)通过一次性购买服务进行一次性付费咨询/提取完整ISSN数据。

被许可方承认已通过Extranet进行了订阅,导致无保留地接受本协议和使用条款。

他/她承诺遵守ISSN数据的声明操作目的,该数据已由CIEPS/ISSN国际中心在其订阅中确认。

CIEPS/ISSN国际中心授权被许可方以第5条中严格和有限的方式向二级用户授予某些使用权,前提是:

-被许可方在注册时已正式识别并声明其二级用户,并知道一个接入点对应一个二级用户且一个地理站点可能有多个接入点,

-被许可方已声明每个二级用户的操作目的,CIEPS/ISSN国际中心将对其进行检查,与被许可方的情况一样,该中心可拒绝访问授权。

第3条:授予被许可人的使用权

CIEPS/ISSN国际中心授予被许可方查看、提取和重新使用ISSN数据的非决定性、个人、不可转让和不可转让权利,但须遵守以下条件和限制。

根据本协议授予的使用权并不意味着对ISSN数据的全部或部分知识产权或本协议明确提及的权利以外的其他权利的任何转让:

ISSN数据咨询和查看;

在以下累积条件下提取和再利用:

可以复制ISSN数据。

ISSN数据必须进行修改,以使被许可方添加到ISSN数据库中的信息值至少对应于添加的持有声明、呼叫号码或出版商或资源访问提供商的URL。

这样修改的ISSN数据可以在目录或数据库中重用。

因此修改的ISSN数据必须提及CIEPS/ISSN国际中心作为来源。

除上述明确授权外,禁止使用任何ISSN数据,包括以下用途:

复制、向未经授权的第三方传播或公开可访问的ISSN数据,该数据可重复使用和/或以任何人可读的格式建立,包括在互联网上。

为此,被许可方必须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访问ISSN数据,并在最大程度上使此类访问在技术上不可能实现。

将ISSN数据用于商业目的:特别禁止以任何形式为任何第三方的利益销售、复制或分发ISSN信息。

为了获得ISSN数据,根据所获得的订阅,被许可方必须使用其可用的手动下载功能和/或ISSN API。

被许可方特别承诺不会违反或试图违反CIEPS/ISN国际中心或其潜在服务提供商的信息系统的信息技术安全,也不会阻碍其运营或欺诈性使用。

被许可方应避免:

任何可能阻止或限制第三方以任何方式访问或使用订阅门户网站的操作障碍,将被拒绝访问订阅门户网站,恕不另行通知,且无需支付任何赔偿金;

挪用或试图不当使用ISSN数据。

被许可方承诺保持服务质量、硬件和带宽。

第4条:被许可人的义务

被许可方必须确保所有二级用户严格遵守ISSN数据的使用条款,尤其是与ISSN信息的保密性、所有权和使用权有关的方面。

被许可方同意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包括通过指示、合同或任何其他与二级用户有关的方式,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数据库的使用条款,特别是但不限于ISSN数据的使用权和保密义务。CIEPS/ISSN国际中心保留要求被许可人向二级用户发送信息副本的权利。

ISSN数据必须仅与被许可方有权建立此类关联的数据相关联。被许可方保证CIEPS/ISSN国际中心不会因使用与第三方数据相关的ISSN数据而产生任何有害后果。

被许可方不得声明允许访问超过本协议允许的用户数量的IP地址。

被许可方应向CIEPS/ISN国际中心提供有关其计算机系统的所有相关信息,以使CIEPS/ISN国际中心能够特别根据第9条验证ISSN数据的访问条件。

被许可方必须书面通知CIEPS/ISSN国际中心其法律结构的任何变更,尤其是通过合并、收购或分割的方式,可能会导致订阅门户期间声明的二级用户数量发生变化,以便在更新注册之前将这些变化考虑在内进行规范。

第5条:次要用户的使用权

尽管本协议项下授予的使用权具有严格的个人性质,但被许可人有权在注册订阅门户时以有限的方式向第二用户授予使用权。根据第3条,其使用权严格限于被许可方的使用权。

对于申报的每个二级用户,被许可方还必须向CIEPS/ISSN国际中心申报使用ISSN数据的二级用户的目的。

禁止使用本协议和本使用条款明确授权以外的ISSN数据,尤其是本协议第3条中提及的使用。

被许可方负责CIEPS/ISSN国际中心二级用户正确使用ISSN数据及其潜在违规行为。如果第二用户不遵守本协议条款或使用条款,被许可方将受到第8条所述的罚款。

第6条:CIEPS/ISSN国际中心的义务

CIEPS/ISSN国际中心同意实施其可支配的方法来创建和更新ISSN数据,并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的永久性、连续性和质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对其援引结果义务。

CIEPS/ISSN国际中心承诺在合理的时间内采取行动,在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恢复访问,从而无法访问服务。然而,CIEPS/ISSN国际中心保留因维护、开发或纠正原因随时中断服务访问的权利。

CIEPS/ISSN国际中心保留暂时或永久冻结未遵守使用条款或许可协议条款的注册用户的帐户的权利。

第7条:定价

被许可方承认,CIEPS/ISSN国际中心已通过其接受的外联网提交报价,并且已从外联网支付了与订阅对应的费用。

被许可方所欠金额以电子方式开具发票,发票由CIEPS/ISSN国际中心开具,并通过信用卡或银行转账在线支付。

CIEPS/ISSN国际中心保留每年修改协议价格的权利。任何价格修改将在认购续订日期前两(2)个月内公布,并自续订之日起适用。

被许可方在当前期限到期前出于方便而终止本协议,或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暂停订阅门户,不得导致被许可方在当前协议期限内支付的任何款项得到任何补偿。

同样,被许可方在当前期限到期前出于方便而终止本协议,或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暂停订阅门户,均不得解除被许可方支付所订阅服务的义务。

第8条:认购款的支付

当CIEPS/ISSN国际中心确认订阅后,被许可方应收到一封电子邮件,确认其开始访问外联网上注册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

-对于任何新的被许可方(首次订阅),必须在CIEPS/ISN国际中心向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通知后60天内支付费用,否则,订阅优惠将不会激活,也将不再有效。

-如果续约,被许可方可以在当前协议到期后60天内付款。CIEPS/ISSN国际中心发出两次提醒后,发送至注册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以供被许可方注意,如果未付款,则将终止订阅和访问数据。

被许可方应通过登录其Extranet账户并通过信用卡或银行转账支付应付费用。

第9条:虚假声明

被许可方或二级用户在注册表上的任何虚假或不准确声明,或不符合协议或使用条款规定的任何ISSN数据使用,均构成违约。在不影响被许可方在此类违约情况下应承担的损害赔偿的情况下,CIEPS/ISSN国际中心保留终止被许可方和二级用户访问ISSN数据的权利,相关方无需索赔任何赔偿。

如果对ISSN数据的预期使用的授权或未授权性质有疑问,被许可方应首先请求CIEPS/ISSN国际中心的批准,该中心将尽快作出回应。

第10条:审计权

CIEPS/ISSN国际中心保留实施控制或安排实施控制的权利,以确保被许可方遵守本协议和使用条款的所有规定,尤其是与所应用定价相关的授权使用。控制将在CIEPS/ISSN国际中心选择的日期进行。

将提前八(8)天通过挂号信通知被许可方,并确认收到。这些控制可以以类似的方式与二级用户一起执行。被许可方应向CIEPS/ISSN国际中心或后者选择的机构提供所有会计、财务和技术要素,以在最佳条件下实施这些控制,包括使用ISSN数据的统计数据。在这些控制中传达给审计师的信息仅用于执行审计任务。

如果本协议终止,CIEPS/ISSN国际中心或为此目的授权的机构可在终止之日起六(6)个月内,在被许可方的场所或其二级用户的场所进行控制,以验证第13条的规定是否已实际适用。

被许可方必须明确告知二级用户,本条中提及的控制可以对其进行,并为此目的,告知他们CIEPS/ISSN国际中心或其指定的机构有权访问其场所及其硬件,以及验证ISSN数据用途的权利。

第11条:责任

双方明确同意,如果CIEPS/ISSN国际中心根据本协议承担责任,则被许可方不得要求任何赔偿,但损坏发生前十二(12)个月内已支付的服务故障部分费用除外,以被许可方量化其损失的真实情况为准。被许可方必须在作为索赔标的的服务履行后一(1)年内提出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否则诉讼将被禁止。

在任何情况下,CIEPS/ISSN国际中心均不对间接损害负责,例如但不限于商业损失、利润损失、品牌形象改变或如果被许可方为此目的进行尽职调查本可以避免的损害。

CIEPS/ISSN国际中心还拒绝对ISSN登记册以外的、与ISSN数据汇总并由第三方提供的数据承担任何责任。

第12条:协议期限和认购

本协议自被许可方在外联网上接受本许可之日起生效。

订阅门户网站的续订不是默认的:当被许可方续订的订阅条件相同时,被许可方应通过外联网进行支付,或通过外联网联系CIEPS/ISSN国际中心请求新的订阅条件。

认购期可为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或更长,但须经CIEPS/ISSN国际中心接受。

第13条:违约终止

如果一方违反其一项或多项义务,则在收到带有回执的挂号信发出的纠正违约行为的正式通知三十(30)天后无效后,本协议可自动终止。

如果被许可方是破产或清算程序的主体,CIEPS/ISSN国际中心可随时终止本协议,无需通知,被许可方无权要求任何赔偿。

第14条:服务修改

允许CIEPS/ISN国际中心根据标准和计算机技术的变化修改ISSN数据、ISSN登记册以及订阅门户的特征。CIEPS/ISSN国际中心可自行决定更改订阅门户或ISSN注册的呈现格式和/或结构,而无需提前通知被许可方,前提是被许可方仍然可以访问相同的信息。

如有重大修改,CIEPS/ISSN国际中心应书面通知被许可方。被许可方应在收到CIEPS/ISSN国际中心通过挂号信向其发送的信息函后15天内确认收到,以表明其因这些修改而终止协议的意图。在这种情况下,将在订阅结束时终止。如果被许可方未能在收到信息函后15天内作出回应,则修改将被视为已被接受。

第15条:终止的后果

如果本协议在到期前终止或不续签,被许可方承认并同意,CIEPS/ISSN国际中心不会进行任何补偿,即使是部分补偿,无论终止或不更新的日期如何。

如果CIEPS/ISN国际中心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而暂停本协议,被许可方承认并同意CIEPS/ISN国际中心应永久获得费用金额。

如果协议终止,被许可方必须立即停止使用ISSN数据。作为减损,在其数据库中使用修改后的ISSN数据的被许可方可以继续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使用该数据。

第16条:机密性-个人数据

所有与使用条款相关的数据,包括登录凭据,都是机密信息。

被许可方必须对此类数据进行保密处理,并确保其员工和二级用户这样做。

CIEPS/ISSN国际中心承诺对与被许可方和/或二级用户使用ISSN数据有关的所有统计数据以及被许可方或二级使用者提供的与使用订阅门户有关的所有信息进行保密,包括其搜索和查询的内容。该数据只能由CIEPS/ISSN国际中心在订阅门户网站的运营背景下使用,尤其是为了改进订阅门户网站,并且只能以聚合和匿名的形式提供给第三方。

收集的个人数据用于CIEPS/ISSN国际中心的管理服务,不会向第三方披露。

数据保存人有权访问、更正和删除其个人数据。任何请求均应发送至:CIEPS,45,rue de Turbigo,75003 Paris(France)。电子邮件:communication@issn.org.

第17条:合同文件

自生效之日起,本协议取代之前任何有关ISSN注册或ISSN数据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或合同,构成双方之间的所有协议。

接受CIEPS/ISSN国际中心的任何报价自动意味着被许可方接受使用条款,这对CIEPS/ISSN International Centre的承诺具有决定性意义。使用条款应适用于ISSN数据的使用,并优先于被许可方发布的文件中包含的所有规定。

CIEPS/ISSN国际中心保留修改使用条款的权利。CIEPS/ISSN国际中心将在本使用条款生效前至少两(2)个月,通过向被许可方个人账户上显示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通知被许可方对本使用条款的任何修改。如果被许可方不接受这些修改,他/她可以从他/她的Extranet帐户中取消他/她的协议,此终止将在下一季度或年度订阅到期日生效。如果未能终止,新的使用条款将从生效日期起适用。

一旦被许可方接受,二级用户应在订阅门户网站上使用之日自动遵守更新版本的使用条款。要求二级用户经常检查是否有任何更新。

第18条:其他规定

鉴于本协议的个人性质,未经CIEPS/ISSN国际中心的事先书面授权,被许可方不得转让、转移或委托本协议或由此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放弃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构成对未来所述权利的永久放弃。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根据法国现行法律无效,则应视为不成文条款,但不会导致整个协议无效。

原始协议用法语书写。如果法语版本与翻译成另一种语言的版本之间存在任何差异,则仅以法语版本为准。

本协议根据法国法律进行解释和管辖。这同样适用于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

第19条:调解

关于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或履行的任何争议均应进行调解。

调解员应由双方在收到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请求后15天内共同协商任命。如果在此期间无法达成此类协议,则调解人应由巴黎商事法院院长任命(应采取行动的第一方的要求),他必须确保合同双方和调解人之间没有可能损害调解人独立性的联系。

调解人应在任命之日起2个月内,如果双方在此期限届满前尚未达成协议,则应向双方送达一份书面建议,列出他/她对提交给他的争议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的解决方案。

调解员的费用应由双方分担。

如果建议的解决方案不被接受,双方可以由主管法院解决争议。

第20条:管辖权分配

如果对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且双方未能达成友好协议,巴黎法院应具有专属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