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虑下面的演示,其第一行是被称为无限制理解公理的假设。

  1. 当F(x)[OSC1]
  2. ∀F∃y[α∈y iff F(α)][UI]
  3. ∃y[α∈y iffα∉α][UI]
  4. α∈x1 iffα∉α[EI]

获得罗素悖论的唯一方法是如果阿尔法必须是一个一般常数。但是,在通用实例化中,alpha要么是通用常量,要么是特定常量。因此

  1. ∀x[x=α]∨∃!x[x=α]

如果∀x[x=α],那么你会得到罗素悖论。但您还没有完成,因为第5行是析取,所以

  1. ∃! x[x=α][5;DS]

因此,α是一个特定常数。如果alpha等于x1,那么你会得到Russell悖论,所以

  1. x1≠α

  2. [α∈x1 iffα∉α]∧x1≠α[4,7;conf]

  3. ∀F∃y[α∈y iff F(α)∧y≠α]

因为alpha是一个特定的常数,你不能对它进行普遍推广,你只能对它进行存在推广。

  1. ∃x∀F \8707»y[x∈y iff F(x)∧y≠x]

结束第一个假设的范围,第1行意味着第10行。

关键是,罗素的悖论并不是哥特洛布·弗雷格无限制理解公理的结果。这并不奇怪,因为拉塞尔在1901年没有理解宇宙实例化的细微差别。直到1929年,哥德尔才证明了一阶函数微积分是完整的,我不确定他是否知道通用实例化的细微差别。事实上,Leon Henkin的证据FOL是完整的,这是我所熟悉的证据,该证据于1949年发表。我也不清楚汉金是否知道宇宙实例化的细微差别。

你怎么认为?

11
  • 第五步毫无意义x[x=α]表示您的域只包含一个值。∃!x[x=α]是等价意义的结果,所以它对每个值都是正确的。 评论 5月24日1:46
  • 2
    由于罗素的悖论不是通过给定的论点推导出来的,我不确定修改给定的论点是否足以恢复无限制的理解。此外,我们不应该对一个等同于“集合理论家讨厌这一奇怪的把戏!”的主张持谨慎态度,因为我们会声称,所有数学逻辑学家,包括弗雷格本人,都会以某种方式错过这一点吗?回想一下,罗素的悖论可以从有限的理解中得出,例如,在普遍集的存在下,分离也是如此。还发生了什么事,不是吗? 评论 5月24日4:05
  • 1
    即使假设不受限制的理解并不能导出罗素悖论,那又如何使其“真实”呢?许多没有引发矛盾的事情都是不真实的,除了罗素的悖论之外,还有很多悖论。 评论 5月24日4:31
  • 关于令人费解的说法:“由于罗素在1901年不理解宇宙实例化的细微差别”,请参阅伯特兰·罗素,基于类型理论的数理逻辑(1908),II所有和任何以明确讨论实例化和泛化之间的相互作用。 评论 5月24日9:53
  • 1
    你的术语“特定常数”和“任意常数”不是标准逻辑的一部分。名称可以是常量,在这种情况下,它表示域中的特定单个值,也可以是变量,在这种情形下,它是隐式通用量化的。如果α是一个常数,那么∀x[x=α]表示域中的每个值都等于一个特定值α,这意味着域中只有一个值α。如果α是一个变量,那么公式等价于αx[x=α],只有当域中有一个或更少的元素时,该公式才成立。 评论 5月24日15:00

2个答案2

重置为默认值
7
  1. 当F(x)[OSC1]
  2. ∀F∃y[α∈y iff F(α)][UI]
  3. ∃y[α∈y iffα∉α][UI]
  4. α∈x1 iffα∉α[EI]

步骤2不是通用实例化的工作方式。它只允许您删除最外面的∀,但您试图在最里面的\8704»上使用它。以下是您尝试执行的操作的更好版本:

  1. ∀F∃y \8704;x[x∈y iff F(x)]
  2. ∃y∀x[x∈y iff x∉x](UI,其中F(x)是x \8713;x)
  3. ∀x[x∈S iff x∉x](EI,选择未使用的字母S)
  4. S∈S iff S∉S(UI,用S代替x)。
8
  • 如果存在x,那么对于任何y[P(x,y)],对于任何y都存在x,例如[P(x,y)),因此可以使用最里面的通用量词进行通用实例化。您的方法要求您使用包含变量的表达式实例化F,我想避免这种情况。但是第4行没有跟在第3行后面,因为在通用实例化中,实例化变量时使用的常量不一定是通用常量,可能是特定常量。我用模态逻辑来理解这一点。 评论 5月24日15:16
  • 1
    @leepappas(1)“如果存在x,使得对于任何y[P(x,y)],那么对于任何y存在x,使得[P(x,y)]”-这是真的,但反过来不是真的;“如果任何y都存在x,那么P(x,y)就意味着任何y都有x”,这并不是事实。通过去掉最里面的∀,你得到的是一个较弱的表达式,而不是一个等价的表达式,这就是为什么你以后很难达到罗素悖论的原因。(2) 而且,即使它是有效的,它也不是UI的推理规则:正式的UI作用于最外层的量词。
    – 使役的
    评论 5月24日16:13
  • 1
    (3) 第4行确实在第3行之后是UI。FOL中的UI不关心模态逻辑。我们没有使用模态逻辑。弗雷格在现代模态逻辑之前工作过。UI只允许您将∀xA替换为A{x->y},其中A{x->y}是将A中的每个自由x变量替换为另一个变量y的结果。对x或y没有要求。
    – 使役的
    评论 5月24日16:15
  • 您需要模态逻辑来理解通用实例化。假设你知道任何x[P(x)]。这意味着P(x1)&P(x2)&P(x3)&。。。。你需要坚持你的实例化常数y是一个一般常数,以推断P(y)。但这是一个必要条件,意味着你在使用模态逻辑。y可能是一个特定的常数。因此,你不能推断y必然是一个通用常数。 评论 5月24日17:42
  • @leepappas在一阶逻辑中没有区分“一般常数”或“特定常数”。也没有任何可能世界的概念。
    – 使役的
    评论 5月24日17:48
4

将理解原理表示为一个单一的公理是有问题的。更准确地说,这是一条公理方案因此,产生罗素集合的具体公式是该方案的一个例子,但不是从中推断出来的;如果不进入高阶或本真类理论或诸如此类的领域,人们就无法从模式中很好地推断出非图式句子,那么无论如何,人们就不再完全使用该模式了。

因此,无论如何,我们不需要将一般原则和具体的Russell-set实例之间的相关性表示为推断性的,因此给定论点的形式在这里不适用。似乎并没有发生这样错误的通用实例化。

2
  • 1
    有两种理解原则:一种可以被视为公理图式的原则是一阶原则,即任何开放式都有对应的集合。问题似乎是关于另一种原理,即二阶公理,即任何谓词都对应一个集合。这个二阶原理不能表示为公理模式。 评论 5月24日7:54
  • 1
    现代类型理论的表达方式是并不是每个居住类型的元素都是一组; 在某种意义上,集合是类型的最小和最简单的示例。关于这个主题的最活跃的研究涉及同伦能级或h-levels(n实验室,1实验室); 集合是具有h-level2的类型。
    – 科尔宾
    评论 5月24日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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