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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歧视政策

斯坦福大学允许任何种族、肤色、民族或族裔血统、性别、年龄、残疾、宗教、性取向、性别认同、退伍军人身份或婚姻状况的合格学生享有大学通常授予或提供给学生的所有权利、特权、课程和活动。根据法律规定的义务,斯坦福大学在管理大学的课程和活动时,禁止基于种族、肤色、民族或族裔血统、性别、年龄、残疾、宗教、性取向、性别认同或表达、退伍军人身份、,婚姻状况或受适用法律保护的任何其他特征;斯坦福大学还禁止非法骚扰,包括性骚扰和性暴力。该政策适用于斯坦福大学校内和校外的项目和活动,包括海外项目。

联系信息

斯坦福大学第九章协调员已被指定处理有关非歧视政策的查询:加利福尼亚州斯坦福市拉古尼塔大道419号金斯科特花园(2楼),邮编94305,电话:(650)497-4955,传真:titleix@stanford.edu(电子邮件)。个人也可以通过以下网站上的信息直接向美国教育部民权办公室投诉:https://www2.ed.gov/about/offices/list/orcr/complaintintr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