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D总是歧视性的 我参加了一项研究,询问FRAND许可在标准专利许可的背景下。我惊讶地发现,那里的人们声称FRAND许可和开源软件之间没有冲突。这里有一个简单的解释为什么这是错误的。 因为专利许可是按定义的双边的,并且因为根据定义,不是由单个供应商运行的开源社区多边,任何包含需要许可的专利的标准都会歧视真正的多方参与开源实现。根据定义,专利许可作为实施标准的先决条件决不能是非歧视性的。即使零费用许可也是歧视性的,因为它仍然要求实施者寻求许可,开源的对立面. 分享这个:领英推特脸谱网更多电子邮件Pinterest公司Tumblr公司重新编辑口袋喜欢 加载。。。 相关的 此条目发布于文章和标记法国,专利,标准.将永久链接.
要引用FSFE:>即使在专利使用费费率为>设置为零,专利持有人(通常是大公司)将>仍然可以拒绝自由软件项目的专利许可,>或强加条件,有效阻止项目>执行标准。即使通过法律追索>系统可能在理论上可用,在实践中可用自由软件>开发人员(通常是小公司)很少有所需的>在法庭上对抗跨国公司的资源。 (来自http://fsfe.org/activities/os/fsfe-response.questionnaire.pdf) 喜欢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