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财政部门消息,

  2024年,

南昌将安排

市级社会救助预算4857.8万元

  有效保障全市社会救助资金需求,

  落实最新困难群众保障要求,

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今年1月1日起执行,

  南昌市困难群众保障标准提高!

  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50元,

  达到每月965元。

详情如下

  ↓↓

  [提高低保标准]

  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50元,

达到每月965元

  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35元,

达到615元

[提高特困人员

  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补贴标准]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70元,

达到每人每月1260元

特困失能人员

  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提高120元,

达到每人每月1600元

特困半失能人员

  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提高30元,

达到每人每月400元

  [提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

  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标准]

  标准提高50元,

达到每人每月780元

机构养育孤儿

  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20元,

达到每人每月2120元

  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90元,

达到每人每月1590元

将重度残疾孤儿

  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照料护理补贴提高20元,

其他残疾孤儿

  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照料护理补贴提高120元,

统一达到每人每月1500元

  据了解,近年来,

  南昌不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连续17年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切实增强城乡困难群众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