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连续17年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2024-04-23 09:43南昌发布评论(人参与)
南昌市财政部门消息,
2024年,
南昌将安排
市级社会救助预算4857.8万元,
有效保障全市社会救助资金需求,
落实最新困难群众保障要求,
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今年1月1日起执行,
南昌市困难群众保障标准提高!
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50元,
达到每月965元。
详情如下
↓↓
[提高低保标准]
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50元,
达到每月965元。
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35元,
达到615元。
[提高特困人员
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补贴标准]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70元,
达到每人每月1260元;
特困失能人员
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提高120元,
达到每人每月1600元;
特困半失能人员
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提高30元,
达到每人每月400元。
[提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
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标准]
标准提高50元,
达到每人每月780元。
机构养育孤儿
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20元,
达到每人每月2120元;
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90元,
达到每人每月1590元。
将重度残疾孤儿
(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照料护理补贴提高20元,
其他残疾孤儿
(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照料护理补贴提高120元,
统一达到每人每月1500元。
据了解,近年来,
南昌不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连续17年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切实增强城乡困难群众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