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源市东丰县司法局招聘基层人民调解员公告
2022-11-14 16:40:44|来源:东丰县人民政府
(二)考试
1、本次考试由县人社局组织,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计算笔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同一岗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进行笔试加试。
2、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3、考试成绩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免收报名及考试费用。
(三)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
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的,由东丰县司法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体检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东丰县司法局对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必须服从县司法局的统一调配和管理,按工作需要分配到乡镇司法所,主要从事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等工作,并由县司法局负责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续签与解除。所聘用人员由县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工作表现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决定解除或续签。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东丰县司法局建立并统一管理。
3、本次招聘基层人民调解员享受薪酬实发工资每月2600元(不包含个人缴纳四险部分),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七、防疫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立即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时关注排查管控地区,如有疑问,请拨打东丰县疫情咨询热线(0437-6215057),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笔试当天考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实名认证的“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和“吉事办—核酸检测结果”,进行现场两次测量体温后进入考场。
八、信息发布及报名咨询
(1)本次考试公告和信息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网址:http://www.dongfeng.gov.cn)。
(2)咨询电话:
司法局政治处:0437-6791060。
点击下载:《东丰县司法局基层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东丰县司法局
2022年11月 11 日
原标题:东丰县司法局招聘基层人民调解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ongfeng.gov.cn/xxgk/zwxxgk/gg/202211/t20221111_6337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