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确定新生儿姓名(未取名字,不能办理)。
提供以下材料:出生医学记录(接生医院提供);出生证明申领表(医院提供,家属填写);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生殖健康证(准生证);孕产妇保健册(本院建卡)。
办证时间:为每周一、三、五(节假日除外)。
其他:出生医学证明为法律证件,一经办理,新生儿姓名不得更改,并要求新生儿父母中的任何一方亲自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超过出生后三月及以上办证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